• 回答数

    7

  • 浏览数

    269

随风来雨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静海区注册会计师执业

7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北京吃贷123

已采纳

我也是会计专业毕业,毕业一年后带上毕业证去报名只要考试一科【会计职业道德】就OK了-_-

静海区注册会计师执业

104 评论(12)

samantha427

注册会计师证办理执业时,需要通过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注册为执业会员:(一)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三)2名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从事审计业务2年以上证明表。(四)与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聘用合同复印件。(五)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167 评论(11)

心向着谁

如何注册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办证时间:执业会员一般由事务所按省注会协会规定的时间办理,北京是每个季度办一次;非执业会员一般是一年办一次,具体时间以当地注会协会的通知为准。A.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注册为执业会员(即签字注册会计师):(一)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三)2名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从事审计业务2年以上证明表;(四)与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聘用合同复印件;(五)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应当提交护照和签证复印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中国出入境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六)有效人事档案证明或者退休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由中国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就业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证:B.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自行向取得全科合格证书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注册为非执业会员:(一)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三)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应当提交护照和签证复印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中国出入境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证:如何办查分手续成绩发布后,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在全国考办当年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之内向报考地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依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组织成绩核查,每门课程的复查费用是100元。成绩复查范围:根据《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的规定,成绩核查范围包括:申请成绩核查考生的主、客观成绩是否均进行了正确登录,主观试题的卷面有无漏批、分值是否正确加总,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分数临界分数进行复评。

202 评论(11)

yuki198611

注册会计师(简称CP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考试是中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财政部成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组织领导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委会设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办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可获得执业资格: A、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成绩合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八条的规定,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除免试科目外,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合格; B、年龄在国家规定的职龄以内; C、具有二年以上从事独立审计业务工作实践经验。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D、注册需要提交的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 2)、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 3)、身份、学历、经历、专业技术职称证明: 4)、从事2年以上独立审计业务的证明及业务总结; 5)、所在会计师(审计)事务所的工作证明及鉴定; 6)、两份以上参与的审计业务工作底稿(原件及复印件)。

302 评论(9)

福气娃娃TT

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通过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

申请注册应提交下列材料目录(一式一份):

1、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材料(在北注协网站首页—“注册管理”—“相关表格下载”中下载。);

2、近期1寸免冠彩照(粘贴在申请表相应栏中,领取执业证书时,再交一张同底1寸免冠彩照);

3、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验看原件留复印件)或考核批准文件(验看原件留复印件),已取得非执业会员资格的提供非执业会员证原件;

4、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验看原件留复印件(外国人应当提交护照和签证复印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中国出入境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5、有效人事档案证明或者退休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由中国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就业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人事档案存在北京市或外地县级以上人才中心的:有存档卡的,看原件留复印件;有存档证明的,留证明信原件。

(2)退休人员应提交退休证复印件;内退人员提交内退证明(看原件留复印件)。

(3)注册会计师为农业户口的,应提交户口本复印件。

282 评论(12)

失忆看星星

注册会计师指什么?怎样获得注册会计师?注会考试都有哪些内容

88 评论(10)

陳詞濫雕

这是天津市2007年度(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不知道对你有没有帮助根据《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津财会〔2005〕10号)规定,现将我市2007年度(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试报名条件在我市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不含军队、武警、铁路系统人员)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二、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为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统考科目”),必须在一次考试中同时合格,方可取得成绩合格单;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需通过财政部门日常组织的考试取得合格证书。三、考试政策(一)免试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2005年1月1日以后毕业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二)统考科目合格分数线:统考科目考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三)统考科目考试方式: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四种题型,必须按照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答题,综合题必须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上规定位置答题。四、统考科目考试时间及题型科目考试时间考试题型会计基础5月27日9:30-11:30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综合题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5月27日13:30-15:00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判断题五、报名有关事项(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到现场照相、确认方式。(二)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1月8日~1月14日考生登陆天津会计()网站,在首页面左侧“会计考试网上报名”栏目中选择“考试类别”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进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页面,填写、上传、打印报名表。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到报名现场进行网上报名、照相和确认。(三)报名确认时间:2007年1月9日~1月14日(周六、周日不休息)。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只报名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的考生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确认点办理照相、报名确认及交费手续。报名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考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确认点办理照相、报名确认及交费手续。(四)统考科目考务费:根据市物价局津价费[2003]105号文件规定为25元/科。(五)考试大纲:对2005年版的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重新修订。六、外地在津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全部合格后,须凭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户口本(暂住证)方可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七、下半年考试报名具体事宜,届时请关注“天津会计()”网站。八、报名地点名 称 地 址和平区财政局 和平区保定道10号河东区财政局 河东区西锦路5号(长城公寓对过)河北区财政局 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82号邮局院内二楼南开区财政局 南开区二马路41号龙凤市场(南开财政会计培训中心)河西区财政局 河西区徽州道2号(与大沽南路交口津海中学院内)红桥区财政局 红桥区勤俭道子牙河桥区政府西配楼一楼塘沽区财政局 塘沽区营口道468号汉沽区财政局 汉沽区新开中路96号科委院内大港区财政局 大港区世纪大道9号东丽区财政局 东丽区张贵庄先锋路9号津南区财政局 津南区咸水沽镇红旗路11号西青区财政局 西青区杨柳青青远路5号北辰区财政局 北辰区北医道14号武清区财政局 武清区雍阳东道12号静海县财政局 静海县城静文路24号宁河县财政局 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 64号宝坻区财政局 宝坻区城关镇广川街29号蓟县财政局 蓟县新华大街21号天津市会计服务中心 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人民公园旁)

127 评论(11)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