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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号小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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莮Renissodifficu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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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搜集证据时所使用的方法,审计程序(即审计方法)可以分为:(一)检查检查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记录或文件进行审查,或对资产实物进行审查。检查记录或文件的目的是对财务报表所包含或应包含的信息进行验证。1.检查记录或文件可提供可靠程度不同的审计证据,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取决于记录或文件的来源和性质。2.在检查内部记录或文件时,其可靠性则取决于生成该记录或文件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将检查用作控制测试的一个例子,是检查记录以获取关于授权的审计证据。3.某些文件是表明一项资产存在的直接审计证据,如构成金融工具的股票或债券,但检查此类文件并不一定能提供有关所有权或计价的审计证据。4.检查有形资产可为其存在性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但不一定能够为权利和义务或计价认定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二)观察1.观察是指注册会计师察看相关人员正在从事的活动或实施的程序。例如,对客户执行的存货盘点或控制活动进行观察。2.观察可以提供执行有关过程或程序的审计证据,但观察所提供的审计证据仅限于观察发生的时点,而且被观察人员的行为可能因被观察而受到影响,这也会使观察提供的审计证据受到限制。注意:一般观察程序是针对内部控制执行的情况。主要用于对内部控制的了解和控制测试中。(三)询问1.询问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员获取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并对答复进行评价的过程。2.知情人员对询问的答复可能为注册会计师提供尚未获悉的信息或佐证证据,也可能提供与注册会计师已获取的其他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信息。3.在询问管理层意图时,获取的支持管理层意图的信息可能是有限的。在这种情况下,(1)了解管理层过去所声称意图的实现情况、(2)选择某项特别措施时声称的原因以及(3)实施某项具体措施的能力,可以为佐证通过询问获取的证据提供相关信息。 针对某些事项,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有必要向管理层和治理层(如适用)获取书面声明,以证实对口头询问的答复。(四)函证1.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直接从第三方(被询证者)获取书面答复以作为审计证据的过程,书面答复可以采用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等形式。2.当针对的是与特定账户余额及其项目相关的认定时,函证常常是相关的程序。但是,函证不必仅仅局限于账户余额。例如,注册会计师可能要求对被审计单位与第三方之间的协议和交易条款进行函证。注册会计师可能在询证函中询问协议是否作过修改,如果作过修改,要求被询证者提供相关的详细信息。3.函证程序还可以用于获取不存在某些情况的审计证据,如不存在可能影响被审计单位收入确认的“背后协议”。(五)重新计算重新计算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记录或文件中的数据计算的准确性进行核对。重新计算可通过手工方式或电子方式进行。(六)重新执行重新执行是指注册会计师独立执行作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提示:重新执行只能用于控制测试。(七)分析程序分析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研究不同财务数据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作出评价。分析程序还包括调查识别出的、与其他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与预期数据严重偏离的波动和关系。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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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yuting3573

一、按审计执行主体分类按审计活动执行主体的性质分类,审计可分为政府审计、独立审计和内部审计三种。二、按财务审计分类运作审计(作业审计):检讨组织的运作程序及方法以评估其效率及效益。履行审计(遵行审计):评估组织是否遵守由更高权力机构所订的程序、守则或规条。财务报表审计:评估企业或团体的财务报表是否根据公认会计准则编制,一般由独立会计师进行。信息科技审计:评估企业或机构的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完整性、系统可靠性及一致性。三、按审计基本内容分类按审计内容分类,我国一般将审计分为财政财务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四、按审计实施时间分类按审计实施时间相对于被审单位经济业务发生的前后分类,审计可分为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五、按实施的周期性分类,审计还可分为定期审计和不定期审计。六、按审计技术模式分类按采用的技术模式,审计可以分为账项基础审计、系统基础审计和风险基础审计三种。七、按照执行地点分类按执行的地点可以分为报送审计和就地审计(一)政府审计(governmentalaudit)政府审计是由政府审计机关依法进行的审计,在我国一般称为国家审计。我国国家审计机关包括国务院设置的审计署及其派出机构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审计厅(局)两个层次。国家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国家财政金融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有国有资产的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各国政府审计都具有法律所赋予的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强制性。(二)独立审计(independentaudit)独立审计,即由注册会计师受托有偿进行的审计活动,也称为民间审计。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cicpa)在发布的《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中指出:“独立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审查并发表审计意见。”独立审计的风险高,责任重,因此审计理论的产生、发展及审计方法的变革都基本上是围绕独立审计展开的。(三)内部审计(internalaudit)内部审计是指由本单位内部专门的审计机构和人员对本单位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实施的独立审查和评价,审计结果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这种审计具有显著的建设性和内向服务性,其目的在于帮助本单位健全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在西方国家,内部审计被普遍认为是企业总经理的耳目、助手和顾问。1999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理事会通过了新的内部审计定义,指出:“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顾问服务。它以增加价值和改善营运为目标,通过系统、规范的手段来评估风险、改进风险的控制和组织的治理结构,以达到组织的既定目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并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审计机关应当将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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