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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造假的防范措施? 如今,会计资料的告假手段越来越高明,也变的越来越复杂。如果只是从原始凭证上来看:虚假的出库单、虚假的入库单、虚假的购货发票、虚假的成本计算单、虚假的保管账等可以说是五花八门。还有很多企业是使用假账真算的方法,在一开始就是虚假的原始凭证上进行核算。然后按照真实的经济业务凭证来进来操作。这些造假形为可以说是防不胜防。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进行治理: 1.加强会计、税收及相关法规的学习宣传。针对于会计人员教育方面尤其要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从思想上、制度上杜绝会计报表造假行为的发生。 2.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会计人员的观念也在转变,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和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可以说是职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结果,是一种道德的进步。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拥有庞大的会计人员队伍,这支队伍的定理不能仅靠凭着良心的职业道德,还要依赖健全的法规法制来约束,建立与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会计职业道德准则,对提高我国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增强市场经济中参与各方的会计信任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3加强对企业会计人员的监督 。相关的财政部门应根据国家的有些规定,做好如下几点工作:(1)、定期对企业的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在培训中,给会计人员灌输造假的法律意识与业务的处理技能。(2)、对于那些没有尽责的会计人员,需吊销他们的从业资格,让其不能再从事相关会计岗位工作。(3)、对企业会计人员实行资格证书管理制度。业主聘用会计人员必须达到一定学历、持有国家财政部门认可的资格证书,否则惩罚业主。在大量大中专经济类毕业生找不到合适的就业岗位的情况下,此项工作实行起来并不困难,只要在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方面规范企业,大中专毕业生是愿意到企业去工作的。 4健全法律规范体系,加大会计信息造假的惩处力度 (1)、对于会计造假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尽量减少造假现象的发生。(2)、制定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完善的法律法规。 (3)、提高执法效果,权责分清,惩罚对象和标准准确。 (4)、增加对会计人员进行保护的机制和环境,摆脱受制于领导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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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会计存在的虚假问题当前,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信用体系还尚未建立,利益主体多元化、产权不清晰、权责不分明,导致了社会各行业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职业道德危机,不讲诚信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和层面,这样的大环境势必波及会计行业,以至造成了会计信用缺失的现状。2 会计做假的原因2.1 产权不明晰,使会计失去信用建立的基础。在国有产权制度下,企业经营者与其经营的企业信用没有长期的相关性。民营企业虽有明晰的产权和天然的制度优越性,但在国有经济为主体的经济体系中,他们深感产权没有安全的保障,面临随时被剥夺的可能,因而产权实际上也是不清晰的。于是只好追求短平快,不愿为维护信用的建立而投资,导致其失去了长远而稳定的预期;企业受短期利益的驱动又会导致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审计部门也因此失去了利害关系人(股东)对他们公正审计的压力。当受托人着眼短期利益时,他们就不可避免会选择不守信,而这些不讲信用的行为将通过会计造假并以会计失信的形式表现出来。2.2 “委托——代理”契约中缺乏独立存在的委托人。所谓委托代理关系,应包括委托方、代理方两方:一方是资产的实际所有人即委托人;另一方为资产的实际经营者即代理人。委托方独立地位如何决定着信息不对称情形下会计诚信的实际履行程度。若委托人能明确其存在,意味着委托方有可能对会计产生足够的影响,会计诚信的实现会比较现实;相反,一旦找不到确定的委托人,就意味着委托方不可能对会计产生作用,此时会计诚信就失去了实现的动力和必要,于是会计造假会层出不穷。2.3 企业及会计人员独立性差,且法律保护不够。身为企业会计人员本应对企业负责,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但作为企业会计人员就表明他们必定依附于企业而存在,这种地位上的不独立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会计人员监督职责的履行;另外《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有检举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对其进行打击报复。但法律赋予会计人员的监督作用与社会现实环境还是存在较大差距。集中体现在会计人员的任免、晋级、聘用等切身利益均由领导决定,坚持原则就会遭到压制,从而缺乏现实的监督勇气和行为。受经济利益驱动,有的单位或部门领导为了自己或部门利益会授意并指使会计人员做假账,编制虚假会计报表,以此寻求一定的经济利益以至政治好处。2.4 政府监管部门政策行为多变,为会计失信创造了条件。政府管制越多,其政策就越变化无常,人们对未来的预期就越不稳定,建立长期的社会信用机制就越困难。如:政府对某些经营领域及经营业务时放时管,对有些市场时开时关,随意改变和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等。2.5 社会监管部门未能充分发挥有效作用。在会计信息对外披露过程中,审计的作用至关重要,原因在于委托人对于会计信息的判断及使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一般来说,审计虽然不能发现所有的错弊,但可大大降低虚假会计信息的存在。审计聘任权的转变、审计市场的无序竞争和审计与会计服务一肩扛,使注册会计师独立性丧失,严重威胁着会计诚信的建设和维护。中天勤与银广厦、安达信与安然便是最好的说明。3 治理会计造假问题的对策3.1 委托人地位独立 在会计行业中,会计成为维系投资者与经营者、企业与市场之间关系的基础。在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方若处于信息劣势,则可通过现代会计制度用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有效保护委托人利益;但若委托方未能独立明确其地位,会计造假就会成灾,由于委托方不明确又会导致会计信用缺失的受害主体不确定,从而会进一步加剧会计信用缺失。为此,明确委托人的独立地位十分重要。3.2 明晰产权 产权制度的基本功能是给人们提供一个追求长期利益的稳定预期和重复博奕的前提或规则。讲求信用就是人们为获得长远利益而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使之符合特定环境下的社会道德规范。由此可见,清晰的产权是保证人们考虑长远利益的前提,在此前提现实存在的条件下,信用便得以建立和维护;否则没有清晰的产权作基础,也就不会有人为获得长远利益而恪守信用,信用就无从谈起。3.3 严格内控3.3.1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合理配备会计岗位人员,实现会计岗位之间的内部牵制,加强内部控制的实施;规范会计核算资料所需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对会计账簿、报表的合法有效性进行规范,以保证各单位依法设置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明确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加大对各类会计基础资料的监审力度,保证账证、账账、账表相符,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3.3.2 实行管理参与制,以有效监督经理层的日常经营活动,防止会计舞弊行为。管理参与制是使处于服从地位的雇员或其代表有机会参与决定公司发展目标的决策、监督经理的日常经营活动,是对经理管理权力的再分配,即对雇主、雇员之间的不平等权利关系进行的调整,从而使掌权者权力受到更好的约束,使服从者的权利和自主得到提升和补偿,以实现权力的监督、约束和平衡,防止舞弊行为发生。3.3.3 建立股东对经理的强力约束机制。股东大会要定期审议公司财务报告,严格评估经理经营业绩,并决定对经理的聘免撤换。3.4 改进并逐步完善利益分配及激励机制 利益分配与考核激励机制不够健全、不尽合理是诱发会计造假的经济根源,只有改进和完善利益分配及激励机制,才能从根本上防止会计信息造假。①建立起利益分配均衡机制,理顺国家、地方、企业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兼顾各方利益。②改进现行绩效考核制,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对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的考评除看数字外,更要与定性考核结合进行。3.5 规范政府行为 西方国家的失信者是由社会和市场自然淘汰的,所以不可以给政府过多的权力,要严格限制并明确界定其权力范围。比如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审批;清理政府部门几乎不受限制的制定利己不利人的法律和政策的权力;禁止政府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活动;保持政策稳定性等。只有政府率先守信,政府政策才能真正有效,管制也才能恰到好处,产权才能得以保护,整个社会才会形成讲信用的风尚。另外,依靠政府获得垄断权力的行业协会和认证中介机构,对信用的建立有害而无益。他们依靠垄断寻租,根本不会考虑自己的信用,因此,必须对与会计密切相关的中国会计协会、注协进行市场化改革。在市场中成长起来的行业协会才会真正懂得关心信用问题。3.6 实施诚信工程,建立诚信档案 加紧建立和实施注册会计师、企业单位和会计人员的诚信档案管理及考评制度,对违反诚信的单位、事务所和个人要记录在案,以便于公民随时查询,从而增强单位和个人的执业危机感及诚信意识。3.7 实行市场退出机制 我国应尽快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对那些不守行业操守的企业或个人,一旦出现失信行为后就应将其驱逐出相关行业。如对会计造假上市公司要立刻退市;对参与造假的中介机构要进行取缔;对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不允许继续从事相关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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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人员职业风险及其防范 会计诚信缺失是我国目前社会经济生活中较突出的问题,给国家、企业和投资人的经济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滋生了经济腐败,增加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加快会计诚信治理、建设和谐会计,已成为建立诚信社会、和谐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会计诚信建设(治理)是一个需要在政府的推动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包括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的诚信意识;也包括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法制法规、为会计诚信提供法制保障和进行法律约束;还包括运用市场经济规律、促进信用经济发展、培育全社会的诚信氛围(环境),等等。笔者认为,通过对会计人员职业风险的研究,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对推动会计诚信建设和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和作用。本文仅就企业会计人员职业风险、风险成因、风险后果(责任)及风险防范作出浅探。 一、企业会计人员职业风险 职业风险是指职业行为产生差错或不良后果应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的可能性。企业会计人员的会计职业风险,是指企业会计人员在履行会计资料收集、会计凭证审核、发票开具、债权债务结算、帐务处理、会计报表编制和纳税申报等会计职务时,因错误或舞弊可能承担的道德和法律责任。因此,会计人员的职业风险也是会计责任风险或会计行为风险。 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产生或导致会计职业风险的直接行为一是错误或过失,二是舞弊。错误是指会计核算及会计报表中存在的无意的错报或漏报,错误行为主要包括:原始记录和会计数据的计算,抄写错误(技术错误);事实的疏忽和误解(判断错误);会计政策的误用。例如,据以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报表的数据收集或处理错误;由于疏忽或误解造成计价不正确,或者在金额、分类、表达、披露方面错用了会计政策等。都是会计职业错误。过失是指会计人员在履行会计职责时,未能保持应有的合理的职业谨慎,不能发现错误和舞弊,或被假象所欺骗,给企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行为,会计人员的过失按其过失程度分为一般过失和重大过失。 舞弊是指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编制中存在不实反映的故意行为,舞弊行为主要包括:伪造、编造记录或凭证;侵占(贪污)企业资产;隐瞒或删除交易或事项;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等。错误(过失)舞弊行为的区别在于错误(过失)是无意的,是会计人员的无心之失;舞弊是故意的,是一种欺诈、故意违规违法甚至蓄意犯罪行为。不论是错误、过失或舞弊,只要其给企业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国家利益)造成损失的,会计人员都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和后果,都要为自己的错误、过失或舞弊行为付出代价,这就是会计职业风险的特点。 会计职业风险按责任、风险后果来划分包括职业道德风险和法律风险。道德风险是指由于会计职业行为违反会计职业道德,使会计人员(行为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道德谴责,从而失信于社会,个人的职业信用面临破产的压力,内心经受道德良心的折磨等后果。法律风险是指会计人员职业行为及后果违反了相关法规,按照《会计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可能被判负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的风险。 企业会计人员高风险职业行为主要表现为:一是未按照《会计法》等相关法规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企业会计核算,会计政策、会计方法、会计科目选用不当,核算程序极不规范,甚至很随意地无凭无据地处理会计业务,前后矛盾,会计账目和会计报表错漏百出,错报风险极大。二是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企业资产安全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得不到保障,会计监督岗位和功能缺失,导致“缺位风险”。这类企业经常发生财产缺失、被盗,职务侵占,挪用、贪污、冒领等事故,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也常常出错从而面临经济处罚和税务检查风险。该风险称为会计监控缺位风险。三是会计人员未经授权,或越权处置会计事项,导致“越权风险”。有的企业会计人员在处理资产报废,存货盘亏、盘盈,帐核销等重大会计事项时,不经董事会批准,或企业主管审批,自作主张地直接销帐;一些会计人员编制的重要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未经企业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名,就对外报送等。超越权限的作为存在极大的风险隐患,一旦处理不当,导致财产损失风险或纳税风险极大,该风险称为会计人员越权风险。四是会计人员越俎代庖,导致“越位风险”。有的企业会计人员不清楚自己的岗位职责,越位处理本应由业务人员、生产人员、仓管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处置的事项,将其他岗位其他人的工作责任风险转移到自己的岗位上和自己身上。如会计人员代生产人员填制领料单,代仓管填制人仓单、出仓单、送货单等,甚至代签名确认,都存在极大的越位风险。五是做两套账,存在“欺诈风险”。有时企业会计人员按照企业老板或企业主管的要求,做两套账,甚至三套账。其目的是利用假账瞒报收入、虚列成本,达到偷、漏国家税收的目的;虚计收入、虚增资产和利润达到骗取银行贷款的目的;隐瞒利润、转移资产,达到逃债和侵害小股东利益的目的。做两套账、做假账,都将面临被指控欺诈或偷税犯罪的风险。六是会计人员参与虚开、代开增值税发票,从非法渠道取得进货发票或支出凭证等违法犯罪行为。有的是被动地参与、有的是盲目地参与、也有的是主动参与,全然不顾法律后果。 导致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高风险的成因较复杂,既有部分会计人员素质低、法律观念淡薄、职业道德信念不强、职业责任心和风险意识差,甚至个人私欲膨胀、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主观因素,也有社会诚信缺失,行为不正、法律建设不健全、政府部门管理不力、会计人员就业环境差、压力大等客观原因。笔者认为主要包括:首先,法制观念淡薄,会计责任和风险意识差,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一些企业会计人员不学法、不懂法,法制观念十分淡薄,对自己职业行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昏然不知;一部分会计人员对会计责任、职业风险认识不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有一部分虽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风险,但抱侥幸心理,缺乏责任心。其次,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差,“无知者无畏”。一部分会计人员,特别是一些私营小企业的无证上岗者,没有经过会计专业学习和培训,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极差,随意地填编报表,应付税务机关和其他政府部门,缺乏基本的会计责任心和职业道德,对自己的行为也不感到害怕。再次,职业道德素养低,诚信意识差,自律能力弱。一部分企业会计人员没有真正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观,不能自觉地运用职业责任、职业道德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为一己之利,被动或主动地参与企业会计造假。最后,“劣币”驱逐“良币”。当前,企业会计人员面临巨大的就业压力,就业环境较差,这包括企业环境和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差表现在:一是整个社会还没有营造一个讲诚信、 讲正气的良好氛围,骗子、造假者大行其道,人们习以为常;二是政府对造假者,特别是利益既得者打击力度不大,造假成本低、收益大、风险小,使一些人对造假乐此不疲;三是政府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从业人员的管理,特别是对民营企业的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管理弱化,关心不够;四是会计市场有造假需求,甚至一些不愿做假账的会计人员根本就找不到工作;而且会计队伍中也有不少甘愿冒险造假者,企业很容易在“人才市场”上找到“替代品”,“劣币”驱逐“良币”。 二、会计职业风险的防范与建议 第一,加强法制和职业道德建设,构成风险防线。政府应加强有关维护和建立诚信社会的法制建设,完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构建和谐会计、诚信会计的法制框架和道德框架。同时由会计行为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配合,加大对会计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力度,促使企业会计从业人员提高遵纪守法的意识,清楚违法乱纪的法律后果和风险,提高会计人员对会计责任、会计诚信、会计职业道德观的认知度,树立道德信念,养成自觉遵守法律、遵守道德的习惯,加强自律。 第二,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和专业技能训练,增强抗御风险的能力。企业会计人员应认真、积极、终身地学习财务、会计、法律及经济管理方面的知识,优化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能和职业判断力,炼就火眼金睛,能识别真伪,能评估风险,切实提高个人抗风险的能力。 第三,加强企业会计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控制,是规范企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财务报告质量的前提条件。具体包括:适当授权,正确的信息记录,可靠的资产安全,适当的职责分离,正确性检验等。完善的内控制度并有效地执行,能有效地发现和纠正会计差错与舞弊,防范和减低会计风险。 第四,加大对会计造假者的打击力度,净化会计职业环境。一是加快社会诚信建设,加大对市场欺诈,会计造假,特别是造假受益人的打击力度,增大造假的成本;二是建立会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供用人单位和会计监管机构查询,对会计人员违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在媒体或网络上曝光;三是提高会计从业准入门槛,将道德不良,文化水平低下者拒在会计行业之外,同时严厉打击无证上岗行为,对聘用无证从业人员的单位和无证上岗者个人都要从严处罚,驱逐劣币。 第五,提高会计人员的独立性和社会地位,保护会计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通过立法和政府管理,要求企业会计工作由企业董事会领导,提高会计工作的独立性,从而有效地抵制企业管理层的干预;建立无故辞退会计人员的索赔制度,由政府公布会计岗位人员最低工资指导价,严惩对会计人员的打击报复行为,保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六,企业会计人员应该增强会计责任心和个人道德修养,培养良好的职业品质,提高对会计工作风险和责任后果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三思而后行。消除侥幸心理,不冒违法犯法的风险,做一个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操守优良的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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