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超man
财务管理现状与改善措施
电影行业财务管理工作存在体制不完善、人员分配不合理、工作重点不突出等问题。但这也为电影行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进步和发展指明了方向,进步空间越大,机会就越多。财务管理的改革会帮助企业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宏观决策,管理者通过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慎以行政,定能利用财务管理工作的发展进步促使企业实现经济效益的全面提高。
一、国内电影行业财务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
据资料表明,2015年文化产业总值已经超过1000亿元,电影行业票房总值更达到400.5亿元。电影行业在盈利空间增大的同时,行业饱和度也达至历史巅峰。以横店为例,每周平均有47部电影进行拍摄,其中能成功实现播出的只有50%,而能在央视电影频道等权威性平台露脸的只有4%左右,能上映盈利的更是少之又少。严峻的形势下,电影行业急需根本性的变革和整治。改标须治本,抓住问题,才能以科学的方法权衡利弊,解决问题,化险为夷。
1.行业财务管理体制空乏松散
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完善与否关乎企业的运行效率,影响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有利于加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而就目前的电影行业而言,财务管理体制虽然具备初步的模型框架,但多走形式化路线,体系不规范,制度不完整导致电影行业的财务管理体制不能完全适应快速发展变化的市场经济,无法帮助企业有效地进行预算和控制,资本成本数据拿捏不准,分析考核更无法尽如人意。这些问题导致电影行业财务管理体制部分功能丧失,对企业取得经济效益最大化,实现经营目标造成一定阻碍。电影行业在很大程度上归于资产密集型产业,而不完善的财务管理体制更会造成企业融资难题,阻碍融资渠道,影响企业引导资本流入的能力。无米难为炊,没有资金,企业也无法实现经营价值目标。
2.行业财务管理专业人才紧缺
调查表明,目前在国内,电影行业财务管理人员专业能力普遍较弱,其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财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即便拥有完善的理论知识体系和适合行业发展的社会经济环境,执行力的欠缺仍会导致企业财务管理水的作用大打折扣。如今电影行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企业财务人员素质普遍不高,驾驭业务能力较弱,无法对企业资金运用和分配进行有效控制,不能把握企业预算方向,对行业发展前景预测出现偏差,由此导致无法从财务管理角度解决资本市场随时出现的各种财务问题。其次,管理者对人员监督不到位,财务知识的欠缺使大部分管理者无法科学地分配指导财务人员。岗位职能不明确,监管力度不到位,更加使财务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影响财务工作的有序开展和进行。
3.行业财务管理实践性不突出
实践中,电影行业财务管理工作大多与事业单位所采取的财务管理方法不甚相同,而事业单位大多数业务实行收付实现制,这样的会计记账基础根本不能适应企业的经济活动,会造成真实的.企业资产和负债情况无法得到体现,使会计信息失去可靠性。由此导致的问题可想而知,收支规模不平衡,企业的市场价值不能得到真实体现,现金流入量和流出量也很难查阅和直观反映。总体来说,电影行业的财务管理方式并不具有实践性,在企业现实经济活动中的表现也不令人满意,相对其他行业来讲非常简易和粗糙,对内,无法使管理者据此完善对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对外,也无法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二、解决国内电影行业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方法
经过前面的阐述,不难看出电影行业的财务管理面临诸多问题。面对现状,我们应该理性分许,在认清经济形势的基础上,挖掘自身的优势条件,发现自身不足,学习借鉴的同时团结力量,趋利避害,方能在激烈的市场经济大潮中占空取地。
1.完善财务管理体制框架,巩固内部控制及监督力度
行业的财务管理体制对企业的发展进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企业发展的引路力量。在实务工作中,财务管理体制的构建涉及诸多方面,企业要在原有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及经济体制来制定适合自身的财务管理系统。可以通过学习借鉴其他行业成功的财务管理方法,取而用之,对成本效益、资金成本、企业融资水平和资金运用及管理等方面的业务水平进行夯实和提高。同时,企业管理者应加强管理,认清内部环境,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同时保证财务管理工作信息的及时收集和传递。最后,最重要的是对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从而提高其工作效率,把财务管理工作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化。
2.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素质,科学分配内部专业人才
财务管理工作者是财务管理工作的执行者,其业务水平关系到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针对财务人员素质普遍偏低的问题,企业应该定期组织有关财务专业知识的教育课程,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知识水平,实行优胜劣汰制度,对优秀的财务人员给予奖励。与此同时,组织招聘活动,选拔能力出众的财务人员加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除此之外,管理者要根据财务人员的自身特点,科学分配人员,合理安排工作岗位,促使财务人员充分发挥其能力。
3.抓住财务管理工作重点,专注增强管理实用效力
打蛇打七寸,治标须固本。管理者应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分析行业内部情况,制定适合自身的财务管理制度;引用权责发生制的记账基础,结合收付实现制,促进财务管理改革,使财务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全面揭示风险、防范风险;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具有可比性。专注实质重于形式,使会计信息帮助管理者更好地加强管理,增强管理的实用效力。
我豆是我
加入WTO对我国会计师行业的影响及对策建议 赵忻 我国加入WTO,将对注册会计师行业产生巨大影响,这种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行业管理面临职能转换、方式变革、民主化和透明化等多方面的问题,这是来自内部市场发展变化产生的要求。 第二,随着中国会计职业服务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我国本地会计师事务所面临更加严酷的竞争。这是来自外部竞争者的挑战。一、政策目标的探讨 注册会计师行业属服务业,但是,该行业又不同于金融、保险等行业。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服务是沟通信息的有效渠道。信息风险的减弱、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都离不开注册会计师行业所提供的鉴证服务,朱镕基总理曾经指出,注册会计师事业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关系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是千秋万代的事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如果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制度和社会监督体系建立不起来,财税体制改革的任务就只完成了一半,事实证明,注册会计师行业在建立和维持资本市场的完整性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由此可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好坏直接关系到经济的健康有序运行,因此,政府有必要从政策上加强对该行业的管理,完善行业运行机制。 (一)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真正的发展是在改革开放以后,由于发展时间短,我国市场机制不健全等因素的影响,注册会计师行业目前存在许多问题。 1.我国现行行业管理制度同WTO规则的差距 (1)资格的多重认定有悖WTO协议的有关规定,还与全球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发展的趋势相悖。我国现有20多种与会计师相关的资格认证种类,这种现象除了有悖早期的“服务业贸易总协定”(GATS)中要求的“国内法令规定必须要客观合理”的原则之外,还与WTO的服务贸易理事会1998年12月14日正式通过的“会计部门国内规则规范”不符。 (2)对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不一致,不符合WTO国民待遇原则。现行政策在收费标准和税收政策等方面显示出对涉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倾斜。 (3)政府越位,以行政命令替代市场选择。如财政部下文规定国有企业的审计须由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这就与WTO原则相违背。 2.国际规范的采纳方面与WTO规则的差距 尽管我国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的国际化进程已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成绩显著,但同市场发展相比,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国内不同所有制企业执行不同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其中部分会计制度与国际惯例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入世”后,各类企业执行的准则势必较为接近,否则,将与GATS等文件的原则要求相违背。因而,会计制度的调整、修改将不可避免,并且需得到WTO成员国或有关国际组织的认同。 3.该行业的外部环境不利于执业质量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 这主要表现在: (1)政府部门是注册会计师职业服务的最大需求者。一般来说,政府对注册会计师服务质量的关心力度,不如企业法人以及个人投资者。这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成长有着较大的影响。 (2)多数会计报表使用者尚不真正关心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质量。市场对注册会计师服务的需求主要来自于政府的有关法规,会计报表使用者的自发需求尚没有成为主流。 4.现有事务所尚不能满足国内使用者的需要 (1)从业人员的规模远不能满足市场需要。我国平均每10万人中约有4个注册会计师,远低于大部分新兴市场国家的比例,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发达的国家或地区中,每10万人中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大都超过100人,新兴市场国家的比例,大部分也在10人以上。 (2)事务所分支机构的数量、收入水平与国际知名的“五大”公司在国内的合作所相比,有很大差距。 (3)地方保护、行业垄断严重。在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不正当竞争。N)国内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质量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注册会计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包括学历程度、专业水平。经验等都还不足,制约了其执业质量的提高)。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事务所的体制尚不能满足其行业特征:我国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制,只有极少数采用合伙制。二、加入WTO的对策建议 针对行业发展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在调整或制定政策时,必须从有利于提高该行业的执业质量和有利于满足国内需求不断扩大这两个基本条件出发,满足要求,规范行业发展。 1.有关准入申请的处理程序和标准应进一步透明化,具体化。根据GATS对国内规定透明化、合理化的一般性要求,在市场准入条件上,应根据国内市场状况,将一些有关准入申请的处理程序和标准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进一步透明化、具体化。 2.按照国民待遇原则,使各类事务所平等竞争。在制定政策时,应考虑GATS的国民待遇要求,取消对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优惠,为国内事务所与中外合作所的公平竞争创造条件。 3.尽可能采用国际规范,并设法使相关政策获得相应国际组织的认定。这是因为,加入WTO后,从长远看,国内所有企业最终都将采用接近国际规范的制度。同时,在一些政策调整上尽量争取国际组织的协助认定,这将为以后我国政府与国际组织的进一步协商和谈判奠定基础。 (一) 针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内部的建议 1.积极扩大执业队伍。充分利用全国现有的开设注册会计师专门化院校的资源,充实注册会计师队伍和行业协会,应制定有关政策,鼓励毕业学生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 2.努力提高执业人员的素质,执业人员的素质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包括业务素质、道德素质、法律意识,对于那些年龄偏大、知识结构老化的从业人员,应通过培训等方式使其提高专业能力;对于年轻、受过专业教育的从业人员来说,在通过执业实践提高工作水平的同时,还应不断接受新知识、新业务的培训,从而从总体上提高整个行业的素质。 当前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素质,最紧迫的问题是加强后续教育,严格后续教育的执法力度。首先,要求每一个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完善的培训计划,并要求从每年服务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专门用于培训;其次,采用行业互查的方法检查各事务所的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将检查结果定期在有关媒体上公开,对执行情况不好的,在专业媒体上予以公开批评,并将批评通知寄往其主要的客户;再次,在必要的时候采取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对没有达到培训要求的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负责该事务的合伙人进行脱产专职培训,严重的可暂停执业资格。 3.稳步扩大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国内会计师事务所需要上规模,但是应处理好提高执业质量、控制风险与扩大规模的关系。按照“风险共担、执业程序统一、培训统一、益主体多元化、人事管理在一定程度上统一”的原则,在保证执业质量的情况下,采用适当的方式,逐步扩大事务所的规模。政府可从以下方面对事务所规模的扩大给予政策支持: 第一,放开会计师事务所在其他地区开设分所或成员所、联系所的政策,同时,为事务所之间的兼并联合积极创造条件; 第二,限制和打击会计事务所的不正当低价竞争,迫使部分中小事务所走联合的道路; 第三,通过国家行政强制手段,打破地区垄断、行业垄断。 4.规范资格认定。执业资格的规范应当向市场化方向发展,除了必要的专业能力考试外,尽可能取消其他与会计专业有关的资格认证,各级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更不能以任何方式变通支持或联办各种考试、考核。 5.加强和完善行业监管。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一个行业自律组织,从根本上讲,其威信来源于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信任。行业协会的基本任务是为注册会计师提供服务,维持公平竞争的环境,维护注册会计师的声誉,因此,协会受全体注册会计师的委托,拥有某些行业内公认的处罚的权力。 由于我国注册会计师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产生的,在市场经济体制完全建立之前,除了市场经济需要的因素外,政府的需求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国有企业的审计就是政府借助市场经济手段监管国有企业的一个例证。我国传统上比较接受行政权威,民间权威的树立还需要时间培养。因此,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采用行政管理方式是目前我国转轨经济时期的必然选择,但行业管理的方式和内容需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首先要增加服务内容,包括提供信息服务、协调与有关政府部门的关系。理顺全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关系。建立全国的注册会计师网站,定期更新,发布信息。其次要转变管理方式,增强专业管理的特色。包括建立各种专业委员会,鼓励注册会计师参与行业管理;改变现有理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发挥理事会的决策作用;行业主管机关应单一明确。 6.加强审计准则的可操作性,明确执业指南。目前,部分审计准则缺乏可操作性,不利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提高,也不利于注册会计师在面临诉讼时的申诉,可以根据GATS的精神,借鉴和参考一些国际审计准则进行修改。 7.解决事务所组织形式问题,为了保障信誉,会计师事务所采用合伙制是国际上公认的制度规范。历史地看,大凡从事审计鉴证业务的机构无不采用合伙制度。 我国既存在合伙制的事务所,也存在公司制的事务所。事实上,只要有可能,人们的选择就会是对注册会计师本身有利的公司制形式,这必然结合合伙制的事务所造成负面影响。为了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创造条件鼓励合伙制事务所的发展,限制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关于综合性法律、法规的调整 1.改善注册会计师行业外部环境,使高质量服务的需求成为对该行业需求的主流。 2.修订税收政策 (1)改变税收政策上对国外会计公司的倾斜,给国内事务所以平等竞争的机会。 (2)制定符合行业特性的税收政策。 3.修订有关合伙的法律规定。虽然非普通合伙制较普通合伙制有诸多优势,但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只允许普通合伙制,故会计师事务所要想采取非普通合伙制,国家有关合伙的法律规定应有所突破,或者采用某种变通方式。 4.在有关法律中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不仅在《注册会计师法》中要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还应在其他法律、法规中明确。应以法律形式明确审计准则的地位,以使其真正成为该行业的执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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