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5

  • 浏览数

    134

墨剂先生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传统财务会计的计量基础是

5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redfishchy

已采纳

传统财务会计计量模式是历史成本计量。

历史成本计量是指按照资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

负债按照其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的偿还负债与其需要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扩展资料

会计计量模式的特点

1、历史成本/名义货币。这种会计计量模式依据了货币计量假设,配比原则和稳健性原则,它的优点在于它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可验证性,有利于资产保管责任的履行。缺点在于不考虑货币价值的变动,不能较好的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不能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不适于制定经营与投资的决策。

2、历史成本/不变购买力货币单位。

这种会计计量模式与历史成本/名义货币计量模式相比,所不同的是它考虑了一般物价变动水平,但没有考虑个别物价的变动,而且一般物价指数的选择也比较困难。

3、现行成本/名义货币计量模式。这种会计计量模式否定了传统的历史成本会计计量所依据的货币计量假设,计量的收益中包括了资产置存的收益,属于按投入价值计价。它的优点在于能够正确计量企业的收益,并做到计价在时间上和方法上的一致性,它的缺点在于现实成本很难予以确定,而且报表项目之间也缺乏纵向的可比性。

4、现行成本/不变购买力货币单位。

这种会计计量模式试图通过现行成本计量属性来消除个别物价变动的影响,通过不变购买力货币单位的调整来消除一般物价变动的影响,从而全面的解决物价变动对会计信息的影响问题,不足之处在于取得会计信息的成本较大,缺乏客观性与可行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历史成本计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计量模式

传统财务会计的计量基础是

267 评论(13)

dp72893325

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实际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核算,可以正确地将收入与费用相配比,正确计算各期间的经营成果。

企业会计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1)按照企业所处的行业不同,可分为工业企业会计、农业企业会计、商品流通企业会计、施工企业会计、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会计、交通运输企业会计、铁路运输企业会计、民用航空运输企业会计、邮电通讯企业会计、金融企业会计、保险企业会计等。

(2)按照企业会计服务的着重点不同,可分为财务会计与管理。或者,分为财务会计、成本会计与管理会计。

(3)按照的组织形式不同,可分为独资企业会计、合伙企业会计与股份公司会计。

(4)按照企业是否有外商投资,可分为内资企业会计与外商投资企业会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会计

273 评论(15)

小梅子zh

计量模式,以前是增减法,现在是借贷法,

236 评论(14)

听话呵呵

以权责发生制作为确认的基础、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财务报告以财务报表为主体且主要采用表内揭示的方式提供货币性指标。

102 评论(15)

1322183606ww

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

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实行这种制度,有利于正确反映各期的费用水平和盈亏状况。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权责发生制在保证会计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方面所起到重大作用是不容否认的。

但不能把权责发生制作为一项任何情况下都应坚持的“原则”,在我国国情下,权责发生制有时也显得力不从心。

会计的主要目标是向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真实的信息,而采用权责发生制并不能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达到会计主要目标的要求。

我国的会计制度为弥补权责发生制的缺陷,对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给出了四个条件:

一、企业已经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经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三、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四、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以上规定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在会计实务中却带来了很大的操作难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权责发生制

117 评论(15)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