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羊年新气象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服务潜力很可能实现或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确认固定资产时,应当考虑以下情况: (一)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政府会计主体实现服务潜力或提供经济利益的,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二)应用软件是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的,应当将该软件的价值包括在所属的硬件价值中,一并确认为固定资产;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的,应当将该软件确认为无形资产。 (三)购建房屋及构筑物时,不能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全部确认为固定资产;能够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将其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确认为固定资产,将其中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确认为无形资产。 (四)租入方不应确认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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