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耳钉的豆豆
一、《经济法》科目特点
中级会计《经济法》科目特点是考察的深度并没有很深,但考查范围比较广,并且知识点多、杂、细、枯燥。中级会计《经济法》科目的内容可以分为经济法和税法两大知识体系,其中经济法这部分稍微简单一些,考生们只要记忆清楚就没有多大问题。而税法部分知识点学习难度就要高一些,考察计算较多,需要考生花费一定时间和精力去弄懂这部分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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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了解重点章节
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的重点章节有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第四章物权法律制度、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六章金融法律制度。对于这些重难点章节,考生们需要认真对待,逐一攻克这些知识点,把该拿的分数都拿到。同时也要多做真题和模拟测试来检验对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及时进行查漏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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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桃丫头
第一题我认为固定资产购入时,未做进项税额抵扣,销售过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售价低于账面原值,且不是作为废品处理的,可免征增值税。第二题如果是因质量原因,发生退货并取得厂家开具的红字发票,即应冲减当期进项税额。我又查了一下税法。你看一下。财税[2008]170号文件与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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