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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团爱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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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昔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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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在校大学生。一般学校报名会从之类的机构那都是可以报考的~目前在大学能考的证书也就会从,初级职称了吧。我开学就打算考注会哦~一起加油(≧3≦)

开学注册会计

355 评论(15)

abc123459876

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有规定,如果是在校大学生的话,只能是专科大三或本科大四才能报考。你说的不是大四就考了是不可能的,也许你看到的是研究生,现在很多研究生都在考注册会计师。

249 评论(8)

白色七巧板

可以考找一下当地的培训机构,每门多给50元,他们会帮助你搞定,不知道你们那边是什么行情。大一的都可以报名,大二开学九月份正好考试。我的一个朋友现在大三,已经过了四门。但是这样也是有风险的,有的省份审核比较严,可能要报名到外省。据说以后要全国联网,但是估计如果已经考过了,也不能因此就把人家成绩作废了吧,事实上,每年都有相当多的在校生参加CPA考试的。祝您考试顺利,早日成为CICPA的一员。

128 评论(12)

小斑妹ssssss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55号——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政部成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组织领导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委会设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办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成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地方考委会),组织领导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委会设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组织实施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办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第三条 财政部考委会确定考试组织工作原则,制定考试工作方针、政策,审定考试大纲,确定考试命题原则,处理考试组织工作的重大问题,指导地方考委会工作。 地方考委会贯彻、实施财政部考委会的决定,处理本地区考试组织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一)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二)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第六条 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在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全部科目后,才能参加综合阶段考试。 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1个科目。 每科目考试的具体时间,在各年度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中明确。 考试范围在各年度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中确定。 第七条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第八条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需要交纳考试报名费。报名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报名的具体时间在各年度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中规定,地方考委会应当据此确定本地区具体报名日期,并向社会公告。 第十条 报名人员可以在一次考试中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第十一条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第十二条 应考人员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由财政部考委会负责认定,由地方考办通知应考人员。 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第十三条 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加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第十四条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及组织考试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规则、守则等,违者按照《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按照国家秘密管理。 每科目考试的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保密期限,从该科目当年命题开始至该科目考试结束前允许考生离开考场的时间止。 第十六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会[2001]1053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公布前,已经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2005年度至2008年度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以及已经获准免试或者豁免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参加2009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办法,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2009年度)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的规定,现将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09年度)》(见附件1),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提交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审核批准,方可免试。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20日至5月10日。各地方考办在4月20日前公布本地区报名地点。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可以在一次考试中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2.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交纳2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2张,经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生个人信息填写表(2009年度)》(见附件2)。 四、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六、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答卷时间 2009年9月19日 上午8:30--11:00 审计 150分钟 下午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50分钟 下午17:30--19:30 经济法 120分钟 2009年9月20日 上午8:30--11:30 会计 180分钟 下午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20分钟 下午17:30--19:30 税法 120分钟 七、准考证的领取或打印 报名人员根据所在地地方考办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或通过网络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考试报名费 考试报名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辅导教材购买及问题解答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以及《经济法规汇编》,应考人员可在报名时自愿订购。 (二)如果应考人员在复习中遇到专业问题,可向财政部考办寻求解答,请将问题传真至或分科目发送邮件至下列邮箱: 会计科目:; 审计科目:; 财务成本管理科目:;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 经济法科目:; 税法科目:examsf@cicpa.org. 财政部考办自2009年6月起,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专栏中陆续刊出问题解答。 十、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应考人员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由地方考办通知应考人员。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成绩发布后,如果应考人员本人提出成绩核查,可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组织成绩核查。 (四)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考生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十一、提请应考人员注意的其他事项 (一)应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40号)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或到报名点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上述文件,应当自觉遵守。 (二)应考人员考试前领取准考证时,应当同时领取由财政部考办编印的《应考人员必读》。请应考人员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可根据本简章,制定本地区的报名简章。 附件1: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09年度) 附件2: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生个人信息填写表(2009年度)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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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力小屋

不能,CPA,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CPA,指的是从事社会审计/中介审计/独立审计的专业人士,CPA为中国唯一官方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质,唯一拥有签字权的执业资质。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免试条件: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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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伯兔吃小白兔

有这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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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fayewong

应该可以啊,不过也要看你是哪个地区的。你可以去中华的会计网校那里好好了解一下这个考试。

162 评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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