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嬷嬷201
国际会计协调有三个层次:一是双边协调,二是多边协调,三是国际协调。双边协调是指国家或地区之间,出于双方利益的需要所进行的会计协调,基本上属于个案处理的形式。比如,中国企业到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为解决会计准则差异导致的会计报表问题,双方同意中国企业先按中国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编制会计报表,然后再按美国的会计准则对这套报表进行调整。中国大陆的企业到香港上市,对于会计准则差异问题,经过谈判,双方同意大陆企业先按大陆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编制会计报表,然后再按香港或国际会计准则进行调整。美国要求按照美国会计准则重编会计报表,并由国际会计公司进行审计,而日本允许按母国会计准则编制会计报表,但应说明由于会计准则不同而引起的差异。在日本,外国公司到日本上市,选择要多一些,比如按日本会计准则进行调整,也可以按国际会计准则进行调整,也可以在境内公司原会计报表的基础上对会计准则差异作必要说明。多边协调是指在经济、贸易、金融、文化、地理等存在密切联系或期望建立密切关系的若干国家之间进行的或由地区性组织推动的会计协调。主要发生在一个地区内几个国家之间,但也不限于一个地区,也有的是发生在不同地区的一些国家之间。一般来说,这些国家之间存在着经济、贸易、金融等方面的关联或期望加强经济、贸易、金融等方面的交易,把会计协调作为增进经济、贸易、金融交易的手段。地区会计协调搞得比较早的是欧盟,然后是北美,最新的当属4+1集团(即 G4+1)。先说欧洲经济共同体。欧共体是欧盟的前身,最早是根据1957年的罗马协定成立的。欧共体的目标是实现欧洲各国在经济、金融、贸易乃至政治上的统一。其中,会计成为实现政治目的的重要工作。欧共体的会计协调成果主要有欧共体第4号、第5号、第7号指令(Directive)。第 4号主要是关于年度报告的格式、内容和附注,其中引人注目之处是引入了英国的真实与公允原则;第5号指令主要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和内部审计。由于对公司的管理结构组织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而被撤回。第7号指令主要是关于合并会计报表的。关于北美。北美会计协调发生在加拿大、墨西哥和美国这三国之间,是由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墨西哥公共会计师协会(Mexican Institute of Public Accountants)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推动,从1992年开始的,目的是适应建立北美自由贸易区的需要。协调成果之一,是1995年发表的题为《北美财务报表》的研究报告,该报告指出了三国会计差异,以及未来协调努力所在。目前协调工作比较活跃的是美国与加拿大,相互之间经常就重大会计问题进行国际磋商。再说G4+1。G4+1是一个主要由英语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成的协调机构,其中的4是指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英国,其中的1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是观察员。后来新西兰加入,说起来应当改称为G5+1了,但仍称为G4+1。G4+1在1999年3月修订的有关组织目标的谅解备忘录中,明确提出了成员组织的共同目标:(1)为提供有助于市场参与者的信息这个基本目标,制定高质量的财务报告准则;(2)探讨解决财务报告问题的通用方法,单一的、高质量的财务报告方法比多个方法并存更有助于资本市场参与者;(3)财务报告准则应当建立在概念框架的基础上。作为组织成员,应当与其他成员具有类似的概念框架;(4) 为了探索财务报告问题的通用方法,要求成员愿意并且有能力投入资源,以在概念框架内解决这些问题。国际协调是指由包括国际会计组织在内的国际组织推动、旨在在全球建立统一国际会计准则的会计协调活动。进行国际协调的组织主要有三个,一是大家都知道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二是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协调重点在于审计和非盈利组织。由于IFAC为IASC提供了相当的预算经费,并任命IASC理事会全体成员,所以对IASC有很大影响;三是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ISAR不是准则制定机构,而是推动国际会计协调的机构,其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采取普及、研究、宣传等方式推荐采用国际会计准则或相关国家或组织的会计规范或指南。如果国际范围内还没有特定的规定,ISAR会自己动手制定一些指南或标准。比如《政府捐赠和让步》、《环境会计和报告的立场公告 》、《职业会计师资格评价国际指南》等。近来,美国等发达国家对ISAR的工作提出质疑,认为会计问题是一个民间问题,不应由政府机构来作。但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赞赏ISAR的工作成效,认为ISAR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讲坛,不象IASC那样主要受发达国家的影响,并希望ISAR能够保留下来。经过斗争,ISAR终于保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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