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仙鱼左倾45
【导读】价内税和价外税是相对的,是国家提取企业盈利的一种课税方式,属于计划价格体制下,因为和经济活动息息相关,所以也是初级会计的重要考点,目前,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进行中,掌握考点也是初级会计考试成功的基石,因为知道和掌握了高频考点,我们就能更有效备考,也能更节约时间,当然这也和考生自己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虽然努力了不一定能够成功,但是放弃了肯定是失败的,下面就给大家带来2021初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答疑:价内税,大家赶紧学起来。
【知识点】价内税
提问内容:老师,您好,分子什么时候是1-税率,什么时候是1+税率?
回复:
学员注意,价内税在组价的时候,这里是1-税率,比如我们的消费税组价的时候用的就是1-税率,而对于增值税价税分离,计算不含税价格的时候,我们除以的是1+税率。
【例-单项选择题】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取得含税收入318万元,取得奖金5.3万元。咨询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6%,该业务应计算的销项税额是()。
A.(318+5.3)÷(1+6%)×6%=18.3(万元)
B.318÷(1+6%)×6%=18(万元)
C.[318÷(1+6%)+5.3]×6%=18.318(万元)
D.318×6%=19.08(万元)
【答案】A
【解析】(1)题目明确说明“318万元”是含税收入,应当价税分离;(2)取得的奖金属于价外费用,应当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
以上就是2021初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答疑:价内税,也是客观题的主要考点,当然会计科目也是必考考点,小编也给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常见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表等等,希望大家在备考的时候,也要重点掌握,烈火试真金,逆境试强者,祝大家考试成功!
MichaelShaoer
【导语】追索权是在票据权力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满足时,法令赋予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进行追偿的权力,它是初级会计的重要考点,对于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我们需要知道和掌握了高频考点,才能更有效备考,也能更节约时间,当然这也和考生自己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虽然努力了不一定能够成功,但是放弃了肯定是失败的,下面就给大家带来2021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知识点:追索权,大家赶紧学起来。
【知识点】追索权
提问内容:何为最初追索权与再追索权?
回复:
追索权,包括最初追索权与再追索权;
最初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向自己的一切前手追索;追索期限是6个月;
再追索,是指持票人进行最初追索后,该清偿了持票人的被追索权人,可以行使再追索权。追索期限是3个月;
比如:甲开具票据给乙,乙背书给丙,丙背书给丁,丁背书给戊,戊是持票人,戊向丁行使最初追索权;丁清偿给戊后,向丙行使再追索权;丙清偿丁后,也是向乙行使再追索权。
【例-单项选择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权利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持票人对银行汇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2年
B.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之日起2年
C.持票人对商业汇票承兑人的权利自到期日起1年
D.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1年
【答案】A
【解析】(1)选项B: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2)选项C:持票人对商业汇票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3)选项D: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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