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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arlett0306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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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已改为“税务师”考试,其作用为:

1,能降低纳税人的纳税风险。注册税务师为纳税人代理涉税事宜,减少纳税程序错误和办税时间,将纳税人的主管人员从纷繁的纳税事务中特别是从税收违法风险中解脱出来,有利于降低办税风险。注册税务师还可以为纳税人选择最佳纳税方案,为纳税人降低税负。特别是在企业初创阶段或进行重大决策时,注册税务师可以利用其税收、会计、法律、企业管理的知识和技能,为纳税人在降低税负、降低机会成本、取得最大经济效益之间,提供最佳选择方案。

2,能降低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成本。在税务代理制度健全的国家,由于法制严密,税务中介服务人员依法优质服务,纳税人、税务代理人、税务机关之间已形成了相互信任关系,减少了税务违法和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直接管理,税务管理实现了在法治轨道中的良性循环,因而税务管理成本很低。日本、韩国、美国等发达国家,其税务中介组织机构和从业人员比税务机构的税务人员还多。如果我国能为注册税务师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鼓励税务专业人才进入税务代理行业,可以促进税务行政管理低成本、高效率运行。

3,能起到社会公证作用。注册税务师在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超然独立地位,以及公正服务的职业特点,决定了注册税务师可以在其执业过程中为纳税人和社会提供涉税社会公证服务。如注册税务师可以接受纳税人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委托,对纳税人的纳税信誉作出评估,并出具证明等。这实际上是担任了中国的公证税务会计。

4,能推动纳税人主动依法纳税。目前纳税人及时、足额纳税的主动性还很欠缺,在这种情况下,仅有税务机关推动是不够的。注册税务师是纳税人纳税的助手和代理人,他们的服务过程就是税法宣传的过程,特别是注册税务师受托对涉税争议居中调解或代理复议、诉讼,当事人都会受到深刻的法制教育。注册税务师的出色工作,可以有效地推动纳税人依法纳税。目前注册税务师代理纳税的面还很小,税务代理发展的空间还很大。

5.能监督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税务机关具有执法专业性强、垂直管理性强、社会关注性强的特点。注册税务师则具备税收专业监督技能,具备从外部监督税务机关严格执法、廉正执法的优势。他们在税务代理的过程中,客观上可以起到监督税务机关的作用。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

314 评论(10)

小轩3636

原则上不可以,实践中应该会有少数同时执业的。实际情况是以其中一个为主,同时靠另一个证书做一些相关服务较为常见。

284 评论(11)

l波波刘

注会和注税可以一起考的,因为它们考试时间不冲突,初级职称与注册会计师,他们属于不同部门监管,所以可以一起考

140 评论(12)

cHeN&Li$Li

注册税务师作用为:1.能降低纳税人的纳税风险;2.能降低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成本;3.能起到社会公证作用;4.能推动纳税人主动依法纳税;5.能监督税务机关依法征税。注册税务师和注册会计师的实用价值要具体工作的性质,如果在税务部门,考注册税务师要好些;如果在会计师事务所,那就考注册会计师要更好。注册会计师考试是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注会执业资格的考试;注册税务师考试是人事部组织的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兼职称性质的考试,注册税务师带有中级职称性质,尽管现在很多单位在职称问题上考评分离,通过考试取得其资格也不一定能得到中级职称岗位的聘任。注册税务师是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经全国统一考试并合格,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税务师简称CTA(Certified Tax Agents),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是中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CPA,指的是从事社会审计/中介审计/独立审计的专业人士。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战略与风险管理》。

323 评论(12)

安静的芋米

注册税务师与注册会计师一般都在税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它与注册会计师是不同的类别,注会共在五年内通过,注税是要在三年内全通过.考试科目不同,注税侧重税法知识更新,共五门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法律,财务与会计.注册会计师的五门是会计,审计,税法,财务管理,经济法。注税侧重于税务筹划,税务代理,注会侧重于审计。 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资格、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报名条件: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4、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7、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虽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但不符合免试条件者。 (二)关于港澳台的规定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应符合报名条件,并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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