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mine7927
没有影响。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缺考的话,当年的考试成绩归为零,不计成绩,当年无法取得初级会计职称的资格。但是依然可以报考下一年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弃考虽然不会对考试报名有什么大的影响,但是距离考试还剩一个多月,放弃意味着重新开始,重新开始则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来复习,这对CPA考生个人来说是需要花费的时间成本就加大了许多,这种无形的时间成本也是一笔很大的“花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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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考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
第七条 应考人员有伪造或者涂改证件或者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由中注协给予取消其当年所参加的全部考试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
第八条 考试实施期间,应考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考人员给予口头警告,并责令改正。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监考人员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程序,终止其本场考试,并责令退出考场;由省级注协给予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的处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照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考试开始30分钟后仍未按照规定填写(填涂)姓名、身份证件号、准考证号,或者粘贴条形码的;
(三)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的;
(四)未在规定考场座位参加考试,或者在考试期间擅自离开座位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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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管理,促进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在执业中违反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应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对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处罚工作,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具体处理日常工作。第四条对注册会计师的处罚种类包括:(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三)罚款;(四)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暂停执业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五)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六)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第五条对事务所的处罚种类包括:(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三)罚款;(四)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暂停执业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五)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六)撤销事务所。第六条注册会计师受到刑事处罚,予以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和注册会计师证书。第七条注册会计师与客户通同作弊,故意出具虚假报告,予以暂停执业;给利害关系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或注册会计师证书。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因过失出具虚假报告,予以警告;给利害关系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予以暂停执业,直至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或注册会计师证书。第九条注册会计师不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职业道德准则、质量控制准则和职业后续教育准则的要求执业,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予以暂停执业。第十条注册会计师允许他人借用本人的名义申办事务所,或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事务所申报年检或执业,责令改正,并予以暂停执业;情节严重的,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第十一条注册会计师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责令改正,并予以暂停执业。第十二条注册会计师泄露客户的商业秘密,予以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暂停执业,直至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第十三条注册会计师与客户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而未予回避,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第十四条注册会计师向客户索取、收受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予以暂停执业,直至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拒绝、阻挠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检查、调查,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予以暂停执业。第十六条事务所与客户通同作弊,故意出具虚假报告,予以暂停执业;给利害关系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撤销事务所。第十七条事务所因过失出具虚假报告,予以警告;给利害关系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予以暂停执业直至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或撤销事务所。第十八条事务所内部质量管理混乱,不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职业道德准则、质量控制准则和职业后续教育准则的要求执业,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予以暂停执业。第十九条事务所通过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招揽业务,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予以暂停执业:(一)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分成、支付回扣、佣金或介绍费等;(三)对客户或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胁迫、欺诈、利诱;(四)降价收费。第二十条事务所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所名义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或允许本所注册会计师同时在其他事务所执行业务,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予以暂停执业。第二十一条事务所与客户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而未予回避,予以警告。第二十二条事务所泄露客户的商业秘密,予以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暂停执业。第二十三条事务所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予以警告,并责令撤销其分支机构。事务所对其分支机构不加管理或管理不严,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其分支机构。第二十四条事务所达不到法定的办所条件,予以警告,并责令其在最长12个月的限期内达到条件;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予以暂停执业;暂停执业期满仍达不到规定条件,撤销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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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应该承担责任的内容不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可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三种责任可以同时追究,也可以单独追究。
注册会计师在承办业务的过程中,未能履行合同条款,或者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或出于故意未按专业标准出具合格报告,致使审计报告使用者遭受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从法律的角度上讲,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是以其有违法行为为前提条件的。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须同时具备四个构成要件:
1、违法行为的主体为注册会计师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2、注册会计师在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心态;
3、注册会计师在客观上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结果侵害了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实质性的侵害;
4、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审计报告作为注册会计师行为的一种结果,评价其真实性、探究其偏颇的原因,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问题,绝不能简单地以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这样的标准来判别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因此,目前一些执法部门仅凭审计报告真伪对注册会计师进行判决,是不公正的。只有同时具备以上四个条件时,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才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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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会计师过错归责原则
1、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也应承担民事责任。
执行这一原则主要不是根据责任人的过错,而是根据损害的客观存在、行为人的活动以及行为人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的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而特别加重其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特点是不管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其他侵权条件成立就必须承担民事责任。
2、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在过错责任原则下,无过错即无责任,即使造成了事实上的侵权行为,只要当事人没有过错就不必承担民事责任。过错责任原则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一般的过错责任原则,另一种是过错推定原则。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举证责任的不同:在一般的过错原则下,举证责任在原告一方,奉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过错推定原则下,举证责任倒置给被告,若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被法律推定其有过错。
(二)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的理由
1、有利于维护注册会计师的生存空间。从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和现代侵权法的发展趋势来看,无过错责任仅在环境污染、高危作业、产品责任等少数几个领域之中,而且背后通常有着强大的责任保险来做支撑,即透过保险制度将责任分散到大众之中。
尽管注册会计师责任保险和执业风险基金在我国已经出现,但其发展时间较短、制度又未完善,如果贸然对注册会计师适用无过错责任,势必将会导致该行业成为“高危行业”,
大量的业界人才纷纷逃离,造成行业萎缩,而留下来的少量注册会计师出于竞争减少和审计风险的考虑,自然会大幅提高审计费用,这样将变相增加上市公司乃至整个社会的成本负担,因此无过错责任不可取。
2、对审计制度体现出真正的尊重。那种认为审计实际上提供了一种“保证”或者“保险”的观点,实际上是对审计的本质缺乏了解。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遵照审计准则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一般来说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能够发现审计报表中存在的不实陈述,但只能是合理地保证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的合法性、公允性。
如果上市公司管理层故障隐瞒以及企业环境存在的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仍然不足以提供绝对的保证,让注册会计师承担无过错责任有失公允。
3、尊重和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尽管注册会计师对于委托人来讲处于信息弱势,但相对于证券市场上广大的投资者,注册会计师作为财务信息的直接审计者仍处于主导或者优势地位。
如果采取一般过错的归责原则,则必须证明注册会计师存在过错,而采用过错推定原则,让注册会计师来承担已履行举证责任是比较合理的,这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注册会计师
疯哥觅食
若考生报名注册会计师考试但没有参加考试,则视为缺考,考生当科成绩归为零,不会影响下一次考试的报考。但是cpa考试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点击在线咨询问题】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会计行业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由财政部成立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组织领导,分为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其中,专业阶段考试包括《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六门科目,综合阶段考试内容则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需要注意的是,专业阶段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五年,即考生从通过的第一门科目的考试开始算起,五年内应完成专业阶段剩余科目的考试。若五年后仍有科目未通过,则第一年通过的科目失效,考生需重新进行失效科目的考试。因此报了注册会计师不去考可能会让有科目通过的考生后续考试压力加大,因此建议考生不要轻易弃考。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会计师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优路教育。学员们的信任与好评,源自于十几年来优路教育打造的围绕建筑工程领域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优路教育通过讲师培养体系的搭建、构建优路教育商学院平台、聚焦师资人才培养等方式,逐步建立起了一支自有的师资团队,为学员提供线上、线下的教学服务。
皖北一只老色
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x0a(一)违约 所谓违约,是指合同的一方或几方未能达到合同条款的要求。当违约给他人造成损失时,注册会计师应\x0a负违约责任。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在商定的期间内,未能提交纳税申报表,或违反了与被审计单位订立的保密协议等。\x0a(二)过失 当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失时,注册会计师应负过失责任。\x0a通常将过失按其程度不同分为普通过失和重大过\x0a失。\x0a1.普通过失:是指没有保持职业上\x0a应有的职业谨慎;对注册会计师则是指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x0a2.重大过失:是指连起码的职业谨慎都不保持,根本没有遵循专业准则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基本要求执行审计。\x0a(三)欺诈
kiki朱朱小猴子
缺席考试肯定没成绩,下次不要错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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