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话呵呵
1、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2、三包收入是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3、三包会计分录通常为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青帝织锦
1、包换的,先不用做账务处理,等换时再处理。2、包退的,不能确认为收入,要等货期满时再确认收入。你这个地方,没有说它的成本是多少,具体数字不好确定。借:主营业务收入400000主营业务成本贷:其他应付款3、包修的,要做预计负债,你这里也没估计修理费是多少。借:销售费用-产品质量保证贷: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
印象记忆02
要分三包期内和三包期外,即收费与不收费。
1、三包期内,不收费,直接作为企业的销售费用处理;
2、三包期外,收费的,要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处理。
因此,对于三包范围内的维修费用,可以这样考虑:
借:销售费用
贷:原材料
扩展资料:
销售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2、企业发生的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科目。
销售费用本科目应当按照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Moser~子涵
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各项因计提预计负债而确认的损失金额。
企业按照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的规定,因计提预计负债而确认的损失,与按照税法规定于实际发生时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损失的期间不同而产生的差异,作为可抵减的时间性差异。企业应在按照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规定计算的当期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各项因计提预计负债而确认的损失金额,调整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的,应按当期应交的所得税与确认的递延税款借方金额的差额,借记“所得税”科目,按当期税法规定允许在实际发生时扣除的损失金额所产生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和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借记“递延税款”科目。
扩展资料:
企业财务处理的相关要求规定:
1、企业转回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时,应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应计提的累计折旧与考虑减值准备因素情况下计提的累计折旧之间的差额,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2、按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与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两者中较低者,与价值恢复前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3、转回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应超过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的通知
刘阿奔好运来
“三包”包括规定期限内的包退、包修、包换三种情况,对此需要分别进行分析:1、包退费用的相关处理企业直接提供三包服务的,对于三包期内的“包退”行为,应当作为销货退回对待。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的通知》(财会[2003]29号)的规定处理:“企业销售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其相关的收入、成本等一般应直接冲减退回当期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等。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涉及的报告年度所属期间的销售退回,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后调整事项,调整报告年度相关的收入、成本等;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销售退回,只要购货方提供退货的适当证明,可冲减退货当期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项税额。2、包修的相关处理对于“包修”行为,应按企业是否收费区别适用政策,对于收取费用的,应按提供"修理修配"劳务对待征收增值税;对于不收取费用的,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六种情况外:购进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耗用的外购零配件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3、包换的相关处理对于“包换”行为,无论是原型号更换还是其他型号更换,均按照一次退货、一次销售对待,并相应调整当期的进、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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