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3

  • 浏览数

    299

飞雪樱子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云南省自主择业培训会计

3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咕噜咕噜SP

已采纳

云南省人社厅为什么不执行国家《社会保险法》第17条关于员工非因工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赔付规定。我堂老弟去年非因工死亡了(单位,个人都交了参保费)一年多来向他们要求赔付丧葬费和抚恤金,他们以国家还没出台相关的法律、政策,拒绝赔付。请相关领导予以回复为谢!

云南省自主择业培训会计

191 评论(8)

耗子爱熊猫

云南工商管理学院是云南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下属教育集团,校园环境优美,师资力量雄厚,资源配置优化,教学设施完备,是广大莘莘学子深造求学的好地方.学院现有在校生两千余人,教职工2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85%以上.学院占地100多亩,校园建筑面积近40000平方米,拥有标准足球场一个,篮球场、排球场8块. 2004年3月,学院被教育部认定为信息技术基地,2005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英语基础教育实施学校,2006年被信息产业部认定为it技能测评考试定点院校,同年成为劳动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汽车营销师培训、认证基地.云南工商管理学院是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下属职业教育集团,经省教育厅批准举办普通中专、普通高中、成人高中、职业中专等学历层次教育。从1999年起率先与云南师范大学职教院联合举办初中起点四年制及五年制大专班,在全省引起巨大轰动,开办专业达20余个。从此初中毕业生不必再通过读高中考大学这一唯一的途径接受高等教育,六年来云南工商管理学院正是因为这一新办学模式,成为全省莘莘学子向往的学府。学院已先后培养初中起点大专及本科毕业生二千人以上,办学规模居全省同类教育机构前列。专业顺应市场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创新设置专业,利于学生就业。云南工商管理学院十分注重社会调研,紧贴市场需求设置专业,培养人才,因此毕业生都能顺利进入社会。二○○二年度,针对我省严重短缺药师人才的状况,与云南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开设了“制药工艺”专业大专班,在我省取得空前成功,毕业生供不应求,该专业已成为我们重要的支柱专业,在此基础上,我院从二○○六年起又新开设了卫生管理、医药管理两个专业。二○○四年,针对我省信息技术IT人才匮乏的状况,云南工商管理学院联合省内外多家高校开设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与网络管理、计算机应用与软件开发、计算机组装与维护、多媒体应用与设计等中专专业。今后必将有大量莘莘学子通过云南工商管理学院走向全国信息产业的工作岗位。2007年,我院正式归云南中华职业教育社主管,在中华职业教育社领导下,继续以原有模式举办各级各类职业教育。与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财经大学、昆明理工大学、江南大学等省内外高校合作举办各类高等职业教育。中华职业教育社是我国具有光荣历史传统教育团体,由我国著名教育家黄炎培先生联合社会知名人士蔡元培梁启超等人于1917年创建。以倡导、研究和推行职业教育,改革脱离社会生活的传统教育为标志。提出职业教育的目的是:“谋个性之发展,为个人谋生之准备,为个人服务社会之准备,为国家及世界增进生产力之准备”;“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在我国近现代教育史上谱写了成绩斐然的光辉篇章。中华职业教育社理事会由百余名教育、科技、经济界人士组成。理事长为成思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副理事长为张榕明(全国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周远清(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原教育部副部长)、李重庵(民盟中央副主席)程贻举(民建中央副主席)、王佐书(民进中央副主席)、各路(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周晋峰(中华留学人员创业学会会长)。云南中华职业教育社的省级组织,成立于1939年5月,是省委直接领导、省委统战部代管的正厅级单位。云南中华职业教育社领导集体的主要成员有:高峰(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主任、李春(云南省政协常委委员、民建省委常委)、罗嘉福(云南省教育厅副厅长)、李桂武(云南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处长)等副主任。 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指导就业,实行学院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进行“订单式培养与双证上岗”及“实习 实训与市场对接”相结合,历年最终毕业就业率达95%以上。面向21世纪,学院将以崭新的面貌、鲜明的特色、雄厚的实力走向未来,迎接挑战!招生专业设置 一、高中起点大学本科、专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法学(法律事务)、汉语言学、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汽车运用(商务于维修)、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二、初中起点四年制大专、六年制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法学(法律事务)、汉语言学、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汽车运用(商务于维修)、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计算机信息管理(电子商务)、财政与金融、卫生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文化艺术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艺术设计(广告装潢设计)、音乐学(师范类)、美术学(师范类)、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三、普通高中重点班(中考分数500分以上)、普通班(中考分数460-499分)、普高自费普通班(中考分数380-459分)、普高体育特色班(中考分数320分以上,面试录取)四、普通中专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程序设计、计算机网络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及管理、电脑广告艺术设计、会计、旅游管理、工商管理(经济管理)、市场营销、英语与导游、音乐与舞蹈、经济法律事务、美术与广告、中医制药、法律事务(司法警察方向)、法律事务(司法文秘方向)、工艺美术(装潢设计)、汽车运用(汽车与商务)

232 评论(15)

sunjia0521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设机构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设28个内设机构(正处级)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信息、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承担厅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促检查和服务保障工作。办公室下设秘书科、财务科、行政科。(二)政策研究处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协助专家咨询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三)法规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有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四)规划财务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汇总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经费和国际援助、贷款项目。(五)就业促进处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拟订就业与失业管理办法;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扶贫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实施办法;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就业实施办法;承担云南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六)人力资源市场处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承办特殊需要人员调配、留学回国人员的安置调整工作,承办省级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和中央驻昆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从昆外调配人员事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和实施挂钩扶贫干部(科技副乡镇长)选派工作。(七)军官转业安置工作一处(云南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省直和中央驻滇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家属安置工作;承担云南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八)军官转业安置工作二处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综合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及教育培训、就业指导工作;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核发、调整和预(决)算工作;协调、落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社会保障事宜;指导州(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九)军官转业安置工作三处负责中央有关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的落实;制定全省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指导各地做好企业军转干部思想教育和信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负责全省企业军转干部数据库的建设及解困资金的预算、协调工作。(十)职业能力建设处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在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指导下,拟订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拟订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办法;指导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工作;承担技师聘用管理工作。(十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健全和完善博士后制度;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推荐、选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科技兴乡贡献奖”以及优秀拔尖人才;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滇工作或定居政策。(十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指导和管理机关、事业单位除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特岗教师、运动员)工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十三)农民工工作处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有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云南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十四)劳动关系处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劳动用工登记、聘用合同备案政策,负责省直、中央驻滇单位劳动用工登记、聘用合同备案工作;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办法,指导、监督省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承办中央驻滇、省属企业职工转移进昆备案工作;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指导企业劳动定员定额工作;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承办中央驻滇、省属企业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工时工作制度的审批工作。(十五)工资福利处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特殊贡献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工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变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和延后退休的审批、审核工作。(十六)养老保险处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审核州(市)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承担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十七)失业保险处拟订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指导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牵头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十八)医疗生育保险处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设立条件和标准,参与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管理及结算办法;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十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处拟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拟订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结算办法和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参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实施。(二十)工伤保险处拟订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拟订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和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资格标准的实施办法;指导工伤认定工作;承担劳动能力鉴定有关工作。(二十一)农村社会保险处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经办机构管理制度;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二十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承担云南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二十三)调解仲裁管理处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和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调处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建立仲裁员资格准入制度,组织调解员、仲裁员培训。(二十四)信访处负责信访工作;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综合分析、反映信访动态,开展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二十五)劳动保障监察局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定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二十六)外国专家处(对外交流合作处)负责外国专家管理和拟订有关管理办法,指导、协调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工作;负责聘请外国专家引进项目申报和审批工作,管理和拨付项目资助经费,并监督项目实施;负责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工作;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授权,负责有关行政许可的办理和《外国专家证》核发工作;负责推荐国家“外国专家友谊奖”人选和组织云南省“外国专家彩云奖”的评审、奖励事宜;承担对外交流合作工作。(二十七)出国培训管理处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拟订出国(境)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项目资助经费的申报工作,管理项目配套经费;审批、审核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承担出国(境)培训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国(境)培训成果示范推广工作。(二十八)人事处负责机关、云南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云南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离退休人员办公室负责机关、云南省公务员局的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310 评论(8)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