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宝儿yz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会计继续教育的学习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
3、企业财务通则讲解
4、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讲解
5、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培训
6、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规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以接受培训为主。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接受培训的形式;
①参加在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培训;
②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和会计培训;
③参加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类脱产培训;
④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
⑤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2)在职自学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在职自学形式包括:
①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
②独立完成通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
③系统的接受与与会计业务相关的远程教育和网上培训;
④其他在职自学形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会计人员应当参加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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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吃哒小胖纸
只要拿到了会计证,应该就需要每年继续教育的,以前会计证需要年审,现在取消了,只要每年继续教育就可以了,你可以到会计人员服务中心问一下,我们沈阳现在在网上可以参加继续教育,听完课件,拿着会计证到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贴继续教育的贴,就可以了!
小宇宙晴
会计证的后续教育是怎么回事?会计继续教育每年都在举办,要求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但是,不强制参加续教育。你可以找正规的培训学校参加培训。目的是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培训,提高持证人员业务素质。一、培训内容: (一)高级财会人员继续教育由市财政局会计处统一组织培训。(二)中、初级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3、企业财务通则讲解;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培训;5、根据会计人员需求制定与会计工作相关的内容培训。 二、培训要求: (一)各培训单位应严格按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做好培训工作,保证培训时间不低于24小时,按照会计人员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和计划,保证培训质量。 (二)各培训单位根据以上培训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会计人员要求安排今年的培训计划,并于每月(从5月开始)25日前将下月培训计划报送财政局会计处。 (三)各培训单位不得强制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严禁挂靠非培训学校,扰乱培训秩序。
jessica0707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要求是:会计人员每年应接受当地财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每年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应少于24小时。参加当年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辖地财政部门登记并公布的培训机构组织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具体咨询当地财政局,我也能帮到您
走错雨山
人在外地,会计继续教育可以采用面授外的方式,这样比较方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有明确规定: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二)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三)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五)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六)参加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八)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定期公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第十四条 除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还包括:(一)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二)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四)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五)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六)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七)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第十五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应当根据会计人员的从业要求,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第十六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推广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方式,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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