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蝶之梦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也就是你说的助理会计师证书)取得后不需要年检和继续教育,保存好即可,随证书发给你的存档证明要及时交到你的个人档案所在的部门但是你一定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这个从取得的次年开始,每年都要参加继续教育,不过你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意级别的当年不用继续教育。另外,要在从业资格证书上面标注的有效期之前去取得证书当地的财政局年检,办理从业资格延续。这个证书的继续教育和年检必须按时办理,不管你取得了多高级别的其他证书。继续教育的时间在每年的下半年开始到年底,可以自己选择学校和时间,费用正规上课的话要上百,如果只是找个地方盖个继续教育的章,30-150不等。年检时间就看你会计从业资格证上的有效日期。补充:会计从业资格证不继续教育的话,年检就不能通过,会吊销从业资格,没有从业资格,就算你有其他的再高级的证书都没用,因为没有从业资格就不能从事会计行
初心&依恋
初级会计证书样子是封面颜色是深绿色,尺寸大小:长是12.3厘米,宽是8.8厘米。 证书上信息包含:姓名、证件号码、性别、出生年月、级别、批准日期和管理号(即证书编号)
恩恩慧慧
会计从业证取消了,不需要换从业证,但还需要继续教育。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征求意见稿) 中以下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
(一)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持有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高级会计师证书的人员,全部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三)其他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于2017年11月4日通过,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会计从业考试退出了会计历史舞台。以下为《会计法》内容:
将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修改为:“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april841002
虽然会计从业考试取消,初级考试报名条件放宽,但是初级考试不会像以前一样简单!目前会计市场人才素质参差不齐,市场混乱,低级会计人才过剩,所以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预计会采取“宽进严出”的政策,虽然报名条件简单,但是想要顺利的考取证书却不是一件易事,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的才是真正高质量的会计人才。目前会计行业招聘单位在招聘时就会明确持有初级会计师证书者优先考虑的条件,无论是国企、外企、私企还是会计事务所都需要一纸证书证明自己的水平。可见,如果顺利通过初级会计考试,拿下证书,在就业择业时会具有很大的优势。很多国企依然保持工资和职称挂钩的惯例,所以初级会计职称证书还与职务晋升,谋求更高的发展空间和工资水平挂钩。根据2018年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对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会计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获得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会计人员,可直接申报评审副高级会计师职称。纳入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的学员,经考核合格获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证书的,可按程序由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认定取得正高级会计师职称。你想从事什么会计相关岗位,首先得具备会计工作的要求。而且很多企业对于会计工作都是有基础条件的,而初级职称就是这个条件,这个基本门槛,在你需要的时候,真的很重要。至于你说的跳过初级考中级,中级会计并不是你想考的就能考的,首先你得满足它的报考条件:中级会计师报考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你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取得博士学位。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各地报名条件略有不同,请以当地考务文件为准!中级会计师报考条件-工作年限要求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但不包括其全日制学历在校学习和实习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报考当年年底);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研究生(提供就业社保证明),学习期间计算工作年限,非在职人员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计算工作年限。如何计算工作年限?“工作年限”的规定,关键在于取得学历的时间和从事会计工作的时间,还有就是全日制学历与非全日制学历的区别。报考人员持有学历既有全日制学历,也有非全日制学历的,会计工作年限的计算应追溯至其最高全日制学历(在职人员取得全日制硕士除外)及会计从业资格取得时间,且不含其全日制学历在校学习和实习时间。如果你满足了中级会计的要考条件,则可以试一试直接报考中会。
柚子chatmonkey
今后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建议和意见:一、围绕继续教育工作目标,增强继续教育的层次性和针对性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目标,财政部颁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提高会计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在第七条又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应坚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学以致用的原则。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会计理论与实务;(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四)其他相关法规制度二、 设立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加大对继续教育管理的力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毕竟是一个教育问题,而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教育问题的研究和经验因职责不同等原因而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譬如,实践中有的培训单位给学员讲完课后而学员不知所以然,那是因为培训资格的确定上出了问题;有的由于只培训一天半甚至一天,效果不佳,但也得到了财政部门的认可,那是因为培训计划上出了问题;有的培训单位在培训过程中出了教学或管理方面的问题,有时却无人过问,仍然拥有培训资格,那是因为培训监督和评价上出了问题;如此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三、尝试提升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在《暂行规定》中明确有自学和接受培训两种,并规定两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必须同时进行,且接受培训的时间不能少于20小时(初级会计人员不少于24小时)。四、严把教材关,提高教学培训效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教材资料水平的高低往往会影响到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因此编写出实用、高水平的培训教材是继续教育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据笔者了解,广大会计人员对教材内容要求最多的是:其一,前次继续教育年至本次教育年财政部新出台的各项会计制度;其二,本地区贯彻执行财政部新会计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其三,本地区办理各项会计事务的程序和方法。所以,这些内容应成为培训教材的重点,尽可能写得全写得细些。但作为会计主管部门,对会计人员应学习的内容还要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即使一些会计人员自认为不重要的内容也应该写进教材。五、探索培考分离,增强会计人员学习的自觉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要不要考试,目前仍有争议,但实践证明,考试是保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效果和质量的重要措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试有考试和考核两种形式,笔者认为,对于第一层次的高级会计人员宜采用开卷考核形式,而对于中级和中级以下的会计人员宜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对闭卷考试的题目不宜太难,中等难度以下的题目应占80%以上,但考场纪律一定要严肃。现在有的培训单位的考试说是闭卷,但监考老师都是睁一眼闭一眼,实质上是开卷,而且相五抄袭现象严重。本来就一两天的面授,有的学员就考试时来抄一下试卷,有的索性叫同事代抄一份了事。这样,考试就成了"意思"一下,形式而已,这极大地削弱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效果和会计人员学习的自觉性。
江南Andy
初级会计职称需要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应少于24小时。
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级别。
(一)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取得或者受聘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及具备相当水平的会计人员;
(二)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取得或者受聘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及具备相当水平的会计人员;
(三)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取得或者受聘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以及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未取得或者受聘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
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四条鼓励会计人员参加在职自学。在职自学形式包括:
(一)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
(二)独立完成通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
(三)系统地接受会计业务相关的远程教育和网上培训;
(四)其他在职自学形式。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对会计人员在职自学提出要求,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以上内容参考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
敏芳在上海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后,还是需要进行继续教育。二、财政部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从多个方面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管理。其中,继续教育将覆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每年不得少于90分,以及鼓励各单位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其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等内容,值得会计从业者们关注。三、会计从业资格即将在《会计法》修订后取消,会计人员管理工作面临转型。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做好新时期会计人员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从制度上引导、督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履行继续教育义务、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最终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途径。四财政部在起草说明中指出,《征求意见稿》的制定旨在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同时,也是贯彻落实《会计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的举措之一。
优质会计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