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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整理步骤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人事档案整理步骤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第一步:分类
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根据其内容特征分为十大类。第一类:履历材料。这一类主要包括以反映干部本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材料。注意,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归入第一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自传材料包括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自传是个人撰写自己家世、身世和主要社会关系的自述。自传材料的归类,应该以内容和用途为依据,不能单纯按名称归类,如以自传为主的履历或简历表也应该归在第二类。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这一类主要包括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和评价的材料。归入本类的材料,必须是经过组织研究认可正式形成的,手续完备,能正确、历史地反映干部实际情况,具有查考价值的鉴定、考察、考核材料。注意,根据利用工作实际需要,“干部任免审批表及其相应的考察材料或表现材料归第九类”。
第四类: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培训材料。这一类主要包括记载和反映干部学习、技能、科研水平的各种材料。注意,过去学生登记表归第一类,学习(培训)鉴定表、学习(培训)考核表归第三类,此次修订中统一调整到第四类。
第五类:政审材料;更改或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这一类主要包括干部审查和干部基本情况更政形成的材料。注意,过去更改或认定姓名的材料是归在第一类的,此次调整到了第五类;“三龄一历”认定材料统一规定归在第五类。
第六类: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这一类主要包括干部参加党、团组织的有关材料。注意,此类包括民主党派的入党材料。
第七类:表彰奖励材料。这一类主要包括对干部给予奖励或表彰的材料。注意,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材料有的归在第四、七、九类,此次统一规定归在第七类。
第八类:涉法违纪材料。问责材料、处分材料、上级决定解除处分材料、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法院裁定书以及公安机关有关行政处理决定等材料。
第九类:招录、聘用材料;任免、调动、授衔、军人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材料;辞职、辞退、罢免材料;工资、待遇材料;出国(境)材料;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注意,《公务员登记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应归在第九类。
第十类: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材料;治丧材料;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审核工作材料;其他材料。第十类包括录用体检表,反映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有关材料;生平、非正常死亡调查报告等。干部档案报送单,干部档案有关情况说明等材料也入此类。
档案材料的分类有两点说明:(一)第四类、第九类材料的二级分类第四类、第九类材料内容复杂、数量众多,都处于动态变化中,由低到高、由少到多、为了便于添加材料、方便查找,还需要采用二级分类法,即对这两类中的材料,按照内容的不同再分别分为四小类,具体来说:
第四类材料二级分类分为:
1、学历学位材料;
2、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
3、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
4、培训材料等。
第九类材料二级分类分为:
1、工资材料;
2、任免材料;
3、出国(境)材料;
4、参加会议的代表登记表等其它材料。
今后,报送的新任市管干部档案,第四类、第九类材料必须进行二级分类。
(二)内容交叉材料的分类
1、以自传为主的履历或简历表归第二类。
2、学生登记表、学习(培训)鉴定表、学习(培训)考核表归第四类。
3、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材料归第七类。
4、干部任免审批表及其相应的考察材料或表现材料归第九类。
5、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归第一类。
第二步,排序
排序是指将每一类别的材料按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或内容的内在联系排列顺序,并通过编写类号、顺序号和页码固定下来。
具体方法有:按材料形成的时间排序适用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第一、二、三、四、七、九、十类材料。
第四类、第九类材料排序时,在采用二级分类后的各小类中分别按时间排序。
2、按材料的内容以及材料之间的内在联系排序适用于第五、六、八类材料。
其中,第五类和第八类材料的排列顺序一般为:上级批复,结论或处分决定,本人对结论或处分决定的意见,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检讨或交待材料等。
第六类材料,入团志愿书应排在入团的其他材料之前;入党志愿书应排在入党的其他材料之前,党员登记表等可按时间先后依次排序。每个类别中的档案材料排序后,要用铅笔在每份材料首页的右上角编上类号和顺序号,并在其右下角逐页编写页码。页码的编写方法为,凡有图文的页面,每面作为一页,有封面的材料从封面开始编写。空白纸和托裱用的衬纸不计页数;复件和原件应视为一份材料,统一编写页数。
第三步,编目
修订后的目录与旧目录的不同:
一是“类号”改为“序号”;
二是“材料制成时间”改为“材料形成时间”;
三是删除“份数”栏。
编目的具体要求是:
1、档案材料应按照排列顺序,逐份逐项进行编目,做到目录清楚,填写准确。书写目录要工整、准确、清楚、美观,使用规范的书写材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荧光笔、水彩笔、红墨水、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档案目录不能粘贴涂改。
2、每类目录之前应注明材料类号和类别名称。
3、“序号”填写材料类号和排列顺序号。序号栏的规范填写方法是:材料类号用汉字的“一”至‘十’,二级分类的类号用(一)至(四),序号用阿拉伯数字。
4、“材料名称”根据材料题目填写。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规范的,应另拟标题。材料的题目过长,可适当简化。凡原材料题目不符合实际内容的,须另行拟定题目。拟定或简化题目,必须确切反映材料的主要内容或性质特点。
5、“材料形成时间”填写材料落款时间。有多个时间的材料,一般以最后的时间为准。复制的档案材料,采用原件的形成时间。时间填写要尽量详细、规范,有具体年月日的,必须填写齐全。
6、“页数”填写材料的页数。按编好的页数如实填写。
7、“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情况。归档材料因为内容相关合并为一份材料的,要在备注栏中进行简要说明,如附有考察材料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制件等。
8、每类目录之后须留出适量的空格,供补充档案材料时使用。
特别是第三、四、九类等,不能在同一页中填写其它类别材料的条目。不要求大类空四行,小类空三行。
第四步:技术加工
技术加工对纸张破损、幅面不规则,或字迹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档案材料,应进行技术加工。
1、对纸张破损或字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档案材料,应采用复印、扫描、拍摄等方法进行复制。复制件应附在原件后,与原件作为一件。
2、幅面过大的档案材料应进行折叠或剪裁。折叠后的`档案材料要保持平整,文字、照片不得损坏,便于展开阅读。剪裁时不得损坏档案材料上的文字、印章、图形等内容。注意,从保护档案原貌,简化整理的目的出发,不要对档案材料进行过度裁剪。
3、幅面过小的材料应进行托裱,装订边过窄或装订线内有文字的材料应加边。档案材料一般应留够2厘米的装订边,不够应加边。有些材料幅面太小,无法装订,应当在材料的底部托上一层质量较好的纸张。
4、档案材料上的订书钉、曲别针、大头针等金属装订物应当拆除。
5、档案材料应各自独立,严禁将多份材料以缝纫、裱糊等形式粘连在一起。
第五步:装订
档案目录置于卷首,干部职务变动登记表排列其后,卷内材料排列顺序与目录相符。档案材料应左边、下边对齐,在左侧打孔装订,做到结实、齐整、美观,不掉页、不倒页、不压字、不损坏文件,方便阅读。反对刻意追求“四边齐”。干部人事档案如果太厚,应该分成两卷装订。分卷装订时,必须保证同一类材料分在同一卷中。干部档案卷夹材质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报送市管干部档案必须使用规定的卷夹。卷夹背脊应附边签,用于书写干部的姓名、籍贯、档案编号等;书写姓名不得使用同音字或不规范的简化字。
档案管理的方法和技巧
(一)要求提高企业全员的档案意识和档案业务知识,坚持依法治档,确保“集中统一管理”。
“集中统一管理”就是统一领导、统一机构、统一制度、统一监督和指导,为了提高档案员及兼职要案员的业务水平,今年六月下旬,我们特邀专业老师前来举办档案管理培训,对部门及公司十名兼职档案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培训。这次培训的特点是理论结合实际操作,培训内容针对各兼职档案员所在部门形成的档案进行详细讲解,授课内容分别为:文书、科技、会计档案等基本知识,培训时要求每个兼职档案员带未整理装订的资料,面对面、手把手地指导他们如何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等一系列步骤。此次培训,效果显著,也为单位档案管理达国家2A标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要求无纸化办公,每个岗位都形成电子文档。
这就要求每个员工懂得文书处理和归档的一整套程序,了解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归档的关系,明确各类文件材料形成、积累、归档在各个管理岗位上应负的责任。档案利用的广泛性主要表现在计算机在企业内部联网后,企业各部门对档案信息资源实现了共享。档案部门要发挥信息中心的作用,对信息的利用和保密等问题,通过新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来解决。
(三)档案工作既是单位重要基础工作之一,也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档案工作,必须加强自身基础建设,大力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整体管理水平,以便更好地为生产和发展服务。总之,企业档案工作要适应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需要,档案工作人员要不断学习新技术、新知识,敢于创新、敢于开拓,与企业发展同步。
(四)服务创新
在信息化环境下,档案管理工作在服务内容与服务方式等方面,都要对传统档案服务利用工作进行改变。首先,要对信息服务理念进行树立,在深入广泛应用信息系统的过程中,大量优质的电子信息文件资源逐渐形成,越来越多的信息系统用户,使信息服务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广、越来越多的服务要求。因此,有关人员要对信息服务的理念进行树立。其次,还要强调主动服务,在对用户潜在需求进行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对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信息资源进行有针对性的开发、利用和提供。再次,还要在信息服务方式上进行创新。
档案管理的方法和技巧
一、观念创新,使档案在服务中发挥经济效益
(一)要管好档案、用好档案,首先要熟悉档案。
随着产业结构逐步调整、优化,整体的技术含量也在不断提高,单位也由计划经济下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逐步走出去开辟市场,完成亿元以上的货币工程量,逐步由承建二级路面建设,转为参与强烈的市场竞争,承建一级路面的建设任务,因此,档案管理人员也要为接收和管理好这一类科技档案而转变观念,不要在办公室坐等,要主动请教有关技术人员,深入施工一线,熟悉了解施工工艺流程,弄懂技术档案的内涵关系和保存意义,使档案人员对各种科技档案资料做到“胸中有数”。
(二)要确立档案是资产的观念。
在企业无论是科技、还是文书、声像、会计档案,都是全体员工从事生产实践活动的劳动结晶和智慧积累,是企业发展历程的真实记录和客观评价。以产品为例,从设计、预算到整个工程竣工,无不包含着一代甚至几代领导者和员工的聪明才智和辛劳汗水,无不凝聚在以文字、数据、图纸、音像等各种形式的档案载体上。档案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资产,它除了具有企业无形资产的属性外,还具有专有性、地域性等公共属性。企业法人认识到档案是资产以后,就会千方百计去管理、保护、利用好这些资产,就会下决心做好档案工作。
(三)要确立档案是企业独有的信息和知识观念。
在当今瞬息万变的知识经济大潮中,企业各自的档案是独有的原始记录,如各种设计资料、预算、图纸数据等。占有这方面的档案就是占有企业的技术秘密和独有知识。如果企业的档案材料不收集、整理、保管好,在市场竞争和信息流通的今天,很可能给企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只有管理好、利用好档案资料,关键时刻能产生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体制创新,使档案工作适应现代企业的高速发展
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企业的档案工作要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就必须对企业档案工作实行机构创新、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
(一)机构创新的核心是精简。
无论哪个企业,精干是一个必然趋势,企业档案工作也要顺应企业的需要,档案管理的工作方法也必须创新,其内容就是要扩大档案工作的外延,深化档案工作的内涵,把过去只是单一的.管理档案的档案室扩大为集档案、资料、情报、信息、统计等为一体的“企业档案信息中心”。这个中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是负责单位各类档案资料和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例如,公路段可通过计算机网络与各分公司、各部室实施联网,从而达到各种信息资源的联合开发和资源共享,真正形成一个集团化的信息联合体。这样符合现代企业精干、高效的原则,有利于增加企业档案管理的自主性和灵活性。
(二)机制创新的关键是高效。
企业进行整合改造的目的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转换机制,高效运行,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企业的档案工作管理机制也要随着企业管理机制的转换而创新,要激活机体,坚持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的最基本管理理念,敢于否定自己,善于完善自己。从单纯的档案资料管理机制向档案、情报、信息、科技一体化管理机制转换;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人的聪明才智,让档案资源成为企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的动力源之一。
(三)制度创新的实质是要从企业的实际出发,回顾多年来的档案工作实践,领导支持固然重要,但具体活动的开展却要靠各项制度的规范和档案人员的不懈努力。
目前看来,适合各类性质、各类机制的档案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一些重要的档案分散在各部门、各分公司,不够规范,降低了利用率,制度创新已迫在眉睫,我们必须制定较为详尽的制度,不断创新单位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档案工作的年度方针和目标,以及兼职档案员在档案工作中的义务和责任,评价档案活动效果的方式、方法,制定考核办法进行总结考评。职责明确,奖罚分明,从而调动档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用制度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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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第四条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第五条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单位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第六条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第七条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第八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三)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六)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第九条满足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第十条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会计管理机构)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第十一条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三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第十二条单位会计管理机构在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并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纸质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保持原卷的封装。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接收电子会计档案时,应当对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进行检测,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第十三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利用会计档案,在进行会计档案查阅、复制、借出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和损坏。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会计档案借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会计档案,确保借入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第十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第十五条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执行,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应当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第十七条会计档案鉴定工作应当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单位会计、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或人员共同进行。第十八条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一)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二)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三)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第十九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会计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纸质会计档案应当单独抽出立卷,电子会计档案单独转存,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或转存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第二十条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或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第二十一条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各方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承接业务单位保存,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第二十二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者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当由原各单位保管。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需要移交给建设项目接受单位的,应当在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及时移交,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第二十四条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和已保管期限等内容。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有关负责人负责监督。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元数据一并移交,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档案接受单位应当对保存电子会计档案的载体及其技术环境进行检验,确保所接收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完整、可用和安全。第二十五条单位的会计档案及其复制件需要携带、寄运或者传输至境外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单位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应当在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中,明确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及相应责任。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处罚。第二十八条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九条不具备设立档案机构或配备档案工作人员条件的单位和依法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其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档案局,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8月21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同时废止。附表:1.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2.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税收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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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会计岗位职责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可以接触到岗位职责的地方越来越多,明确岗位职责能让员工知晓和掌握岗位职责,能够最大化的进行劳动用工管理,科学的进行人力配置,做到人尽其才、人岗匹配。那么岗位职责怎么制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管理会计岗位职责,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执行国家档案工作政策和学校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会计档案进行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管理。
2、做好会计档案的装订、编目、立卷和归档整理工作,做好会计档案科学分类、存放有序、妥善保管、查找方便工作。
3、定期检查档案,做好档案管理的日常清洁工作,保持档案室空气流通,做好防潮、防水、防虫、防盗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档案查阅、调阅制度,完善手续,填写档案使用记录。
4、严格执行档案安全和保密制度,防止档案毁损,散失和泄密。
5、负责学校各类收费票据统一印制、领用、保管、装订及核销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我校收费票据的检查工作。
6、负责对领用票据的定期清理工作,督促领用人员及时交回。
7、按照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移交有关档案。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财务预算、审核、监督工作,按照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及时编制各种财务报表并报送相关部门;
负责核对往来账目,结算;
负责员工报销费用的审核、凭证的编制和登帐;
对已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时填制记帐;
准备、分析、核对税务相关问题;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根据《会计法》、《档案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调阅、保存和销毁等管理制度,管好、用好会计档案。
二、按年度形成分类法,编制会计档案案卷目录表,统一分类排序归档。
三、做好安全防范和保密工作。
四、负责微机系统的各类数据、软盘、光盘的存档保管工作。
五、按规定期限,催交各种有关的软盘资料和帐表凭证等会计档案资料。
六、搞好本辖区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七、遵守厂纪厂规,按时考勤。
八、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和任务。
1、负责公司项目损益管理,做好项目概预核决管理;
2、负责业绩分析,发现问题或机会,提出管理建议并推动落地;
3、负责完善或优化财务流程;
4、负责合同审批及财务预算管理;
5、推动部门信息化建设,提出思考与建议;
6、独立负责推动专项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7、协助部门经理进行部门事务管理与对外沟通。
1、日常的账务处理、会计相关报表
2、纳税申报、发票管理
3、资金计划、固定资产管理、出纳工作
4、日常费用申请审核
5、预算管理:预算、滚动预测编制及执行跟踪反馈,审核费用投放及效果,管理报表输出
6、协助总部收集案例数据信息,领导安排其他工作事宜
职责描述 :
1、负责监督管理集团各外派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
2、建立科学、系统符合异地公司实际情况的财务监控体系,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
3、负责集团各外派财务人员的考核工作;
4、建立异地公司的定期检查制度,对异地公司财务核算及财务制度执行进行定期检查;能适应短期出差;
5、宣导公司财务制度,对接与指导外派财务人员日常工作;
6、其他集团总部财务交办的工作。
7、如会计人员变动时,能短期临时接替会计岗位工作。
任职要求 :
1、统招本科或以上学历,财务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以上优先;
2、工作经验5年以上,且具备3年以上管理经验;有地产、影视类工作经验为佳;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出色的内控、内审管理能力和经验;
5、工作细致严谨,业务敏感,并具有战略前瞻性思维,较强的责任感和团队合作意识;
6、具备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的表达能力;
7、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8、有外派财务管理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审核原始单据的合理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根据会计准则要求编制会计凭证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2、依法申报、缴纳公司各项税费;
3、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帐务管理,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开展盘点工作;
4、负责与关联公司往来对账工作;
5、负责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6、费用进度情况编制,协助办理薪酬福利相关事项;
7、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1.对财务成本进行预算,提出决策分析数据
(1)进行成本、销售和利润的预测。
(2)参与生产经营短期决策和长期投资决策,提出有关决策分析的数据。
2.编制全面预算,确定各项财务目标
(1)根据生产经营目标,编制企业的全面预算,确定目标成本和目标利润。
(2)提出增收节支的措施,保证成本目标和利润目标的实现,提高经济效益。
3.对财务成本进行控制,开展价值分析
(1)建立财务成本控制体系,对成本和资金进行控制,保证销售目标和利润目标的.完成。
(2)对产品进行价值分析,按销售区域进行利润的敏感性分析,以挖掘降低目标的潜力。
4.评价经营业绩,考核责任单位实绩和成果
(1)建立成本和利润责任中心,编制责任预算,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
(2)通过对各责任中心业绩报告的实际数与预算数的对比,考核评价各责任中心的工作实绩和经营效果。
一、负责制管理制度。按照《会计法》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订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报经批准后,负责监督执行。
二、负责会计资料的整理、装订工作。对各种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单位预算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
三、调阅会计档案,严格办理借阅手续。凡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有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批准后要办理详细借阅手续。
四、负责对管理期满会计档案的销毁工作,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要按照有关规定,报经上级主观部门批准后,进行处理,对单位里领导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要长期保存,以便备查。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为行动指南,以《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为执业准则,全面统筹管理学院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经费,核算院办企业相关经济业务。
一、负责院办企业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院事业经费、基本建设经费会计核算的财务稽核工作。
三、及时办理事业经费、基建经费、工会经费、院办企业有关转账、电汇等银行业务,及时与相关会计人员完善交接手续。
四、负责教职工奖金、补助、津贴和临时工工资及学生奖学金、生活补助等上卡工作。
五、负责教职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申报、代扣工作。
六、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管理工作。
七、负责职工水电气、房租的计算代扣工作,负责职工工资表、津贴表的计算、造册工作,负责办理职工工资卡、医保卡。
八、负责学院教育收费软件的管理和安全维护工作。
九、负责教育收费公示、申报、年审工作及教育收费收据领购、保管、核销等管理工作。
十、负责处室人员考核工作。
十一、完成处室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1、参与本部费用预决算制度的建立,并将预算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工作中心,定期对预算指标与实际发生额之间的差异进行比较分析;
2、草拟集团内各种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并完善各种财务规章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导;
3、负责本部及集团内部会计报表合并,及定期进行财务分析;
4、参与集团内财务调研和协调工作,参与财务专题研究;
5、负责本部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日常维护工作,及集团内会计信息化推广工作;
6、对下属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进行指导;
7、监督因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的会计工作人员认真办理会计交接手续;
8、接待外部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
9、参与下属企业年度经济指标的考核;
10、监督检查本部门各成员日常工作的完成情况;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1、负责日常费用报销单及所有一般费用申请单的原始凭证审核、立账
2、负责预算管理、预算编制控制及执行分析
3、负责各项费用的计提、摊销
4、负责进项发票认证
5、负责会计资料收集、装订、归档等管理工作,以确保会计档案完整性
6、负责结帐后制作科目余额表,管理科目余额表内容之正确及合理性
7、配合提供季度、年度内审及外审所需资料
8、提出帐务处理发现异常信息,以回馈给资深管理师或相关管理单位作异常追查及改善
9、研究各项财务、会计、租税等学理,公报,财务、税务报告编制及法令规定提报适用于本公司之方案给课主管,或提报确保帐务正确性之建议。
10、其它上级交办事项。
1、为企业客户提供财税相关的咨询服务,同时挖掘客户需求
2、支持公司业务的发展,参与对外业务推广活动
3、配合销售接触客户并创建专案销售机会,充分利用中心资源共同完成公司的销售任务
4、具有独立完成企业财务管理的能力
A岗
1、在处长和分管副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总局税收会计统计各项工作制度、办法,制定全系统税收会计统计工作制度、实施办法等;
3、负责拟订年度税收会计统计管理工作目标、工作计划;
4、负责全系统税收会计统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5、负责组织全系统税收会计统计年报会审工作;
6、负责与本级国库、财政对账工作;
7、负责为税收征管软件提供税收会计统计业务核算需求,做好全系统税收会计统计核算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8、负责全系统税收统计资料的归集、汇编工作;
9、负责协助做好全系统税收会计统计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10、负责全系统保管到期税收会计核算凭证的核销工作;
11、负责与本级财政、国库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12、负责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B岗
数据管理或其他岗位人员不在岗时,负责其各项工作。
1、负责事业部/区域经营核算工作,编制内部管理报表
2、组织事业部/区域年度预算,并定期滚动更新,协助业务部门分析实际与目标之间产生差异的原因,收集改善措施,并跟进督促改善
3、依据集团管理需要,按时出具月度分析报告、不定时出具专项分析报告,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4、了解各业务单元商业模式、财务系统以及相关数据源,与事业部/区域建立牢固的工作关系,并在各种报告和分析工作中进行协作
5、完成上级分配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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