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南南南者
简单地讲,会计主要学做账,日记账是出纳做的,明细账和总账是会计做的。另外,会计分好多种,销售会计,成本会计,税务会计,稽核会计等,有好多需要去学习的。而且每个行业的会计制度和应用手法都不同,最复杂的是工业和建筑业的会计,但是收入也最高。做账学会之后,就是纳税筹划,学习怎样合理避税,为公司节省税款缴纳,这个需要经验的积累,所以会计属于越老越吃香的行业嘛~总之,又能做一手清晰明了的账,又能帮公司合理避税,这就是一个优秀会计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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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继续教育的师资与培训教材上海持会计证的人员会计继续教育的师资培训工作,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实施。上海持会计证的人员会计继续教育的培训教材,由市财政局每年根据全市会计继续教育培训规划,统一组织编写或推荐,是全市持会计证的人员会计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各区、县财政局和市财税分局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每年度的持会计证的人员会计继续教育中,适当补充一定的培训内容,但补充部分一般不得超过全市统一培训内容的三分之一。二、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确认与备案承担持会计证的人员会计继续教育工作的培训机构,应符合财政部《会计人员会计继续教育规定》规定的相关要求,要充分发挥国家会计学院、会计专业院系、会计学术团体、财政部门财会培训中心等机构的会计教育主渠道作用。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须经相关的财政部门确认。经确认的培训机构资料,由相关的财政部门报市财政局备案,市财政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本市高级会计师的会计继续教育工作,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实施。三、会计继续教育培训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会计继续教育培训质量的监管,定期对培训机构的相关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每期培训结束后,财政部门应统一组织对学员的考试(考核),今后将逐步过渡到由市财政局统一考试(考核)命题,以检查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考试(考核)不合格人员,应重新参加培训及考试(考核)。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不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及时予以撤换并向社会公布。四、会计继续教育其他集中培训形式的确认上海持会计证的人员年内已完成下列培训内容之一的,财政部门可确认其已完成了该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一)执业注册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完成由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注册会计师会计继续教育,且年度内学习时间达到24小时;(二)持会计证的人员参加由财政部或上海市财政局单独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的财会业务专题培训班,且年度内学习时间达到24小时。(三)参加财政部《会计人员会计继续教育规定》规定的相关考试。五、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实施的有关规定1.持会计证的人员参加并完成了财政部门确认的培训机构组织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后,由培训机构将参加培训人员的有关情况汇总制作规定格式的电子文档交相关的财政部门。财政部门经审核确认后,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本市持会计证的人员信息库。2.经财政部门确认的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下属的培训机构完成对本系统内持会计证的人员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后,应向市财政局指定的机构办理上述的确认、信息录入手续,并为培训合格人员打印、核发培训信息和防伪标志。其中,对已参加培训而会计从业资格属区、县财政局管理的持会计证的人员,还要求对其培训信息按不同的区、县予以整理归集,以便市财政局指定的机构将这些信息及时转送相关区、县的财政局。3.持会计证的人员年内已完成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或参加由财政部或市财政局单独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的财会业务专题培训的,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关系,分别凭注册会计师会计继续教育手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财政部或市财政局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在培训结束的当年内,到相关的财政部门办理会计继续教育事项登记。财政部门应及时将其参加学习的相关信息录入持会计证的人员信息库,并打印相关记录、核发防伪标志。4.参加财政部《会计人员会计继续教育规定》规定的相关考试的持会计证的人员,应在参加考试当年,凭考试成绩单、合格证书等相关证明,到其会计从业资格所在的财政部门办理会计继续教育事项登记。5.持会计证的人员每年参加会计继续教育集中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24小时。培训机构不得将当年度的培训工作任意推迟、合并。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管,一旦发现培训机构未执行相关规定的,要立即责令其予以整改,整改不力的应予以撤换并向社会公布。6.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班,应在日常开班的同时,增设业余班、双休日班等多种形式,尽可能兼顾各类持会计证的人员的不同要求。持会计证的人员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参加集中培训,要求报名参加当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培训机构应尽可能在当年度安排其学习。7.持会计证的人员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会计继续教育集中培训的,可由个人提供合理证明,经其会计从业资格所在的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其会计继续教育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一并完成。8.会计继续教育的编班应当科学、合理,应根据各类持会计证的人员学历程度、工作职务等方面的差异,分别予以组织,一般应按照初级、中级和高级分别编班。每班人数一般不得超过以下限额:(一)具备高级职称的持会计证的人员的会计继续教育每班人数不超过150人;(二)具备中级或初级职称的持会计证的人员的会计继续教育每班人数不超过100人。六、对新领证人员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规定凡经申请批准,当年新领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从财政部门签发该证书的下一年度起,每年按时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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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学习的内容共有以下几点】:
1、会计专业:是研究企业在一定的营业周期内如何确认收入和资产的学问。会计师除了准备财务报表以及记录企业交易行为外,更重要的是能够参与企业间的合并、质量管理、信息技术在财务方面的应用、税务战略以及很多企业的管理决策活动。
2、财务会计:编制财务报表,为企业内部和外部用户提供信息。财务会计的信息是提供广泛的用户。其重点在于报告财务状况和营运状况
3、管理会计:主要是对企业的管理层提供信息,作为企业内部各部门进行决策的依据。没有标准的模式、不受会计准则的控制。
会计:就是把企业有用的各种经济业务统一成以货币为计量单位,通过记账、算账、报账等一系列程序来提供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经济信息。
【职能】:
【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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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二○○五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市财政局《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精神,现就200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日期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市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三门科目。 考试日期为:2005年11月19日(星期六),具体安排如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上午9:30—11:00 会计基础:下午1:00—3:00 初级会计电算化:全年常设考场。考生另行报名参加上海市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 二、报名对象 持有效身份证,并且在本市有工作单位或有本市居住证明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05年8月22日至8月31日(星期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2.报名办法:报名应试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报名照一张,就近前往指定地点报名,具体地址见附件。 四、考试成绩 报名参加本市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的人员,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二门科目须在当年度内全部合格,考试成绩有效。 五、免试条件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二年内(含二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六、自2005年下半年起,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信息以及客观题考试答题卡,均采用光电阅读方式,届时请考生注意相关公告。 七、本通知及相关内容,可通过上海财税网()财政公告栏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各区、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点地址及联系电话上海市财政局 二OO五年八月四日附件:各区、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点地址及联系电话地 址 联系电话 黄浦区 上海市黄浦区业余大学(四川南路37号) 63281996 卢湾区 卢湾区财务会计管理服务中心(兴业路222号6号楼205室) 63262020-66220 徐汇区 徐汇区财政培训中心(建国西路652号) 64718058 静安区 静安区会计管理服务中心(康定路314号) 62539133 长宁区 长宁区财政培训中心(古北路239号) 32110205 普陀区 普陀区财政服务窗口(北石路579号) 52564588-5125 闸北区 闸北区财政局服务大厅(天目中路383号4楼) 63542590 虹口区 虹口区财政局财会管理中心(飞虹路380号105室) 25658819 杨浦区 杨浦职业技术学校(黄兴路510号) 65200460 闵行区 闵行区证照办理中心(莘建东路201号2楼) 34120853 宝山区 宝山区财政局会计科(宝山友谊支路238号) 66785177 嘉定区 嘉定区财政局企会科(嘉定仓场路3333号) 69985326 金山区 金山区财政局会计科(金山朱泾镇人民路39号南楼109室) 57321647-1109 石化地区:上海市晨光进修学院(石化四村480号) 57952773 松江区 松江财会人员培训中心(松江秀水新路21号) 57822906 青浦区 青浦区财政局会计科(青浦镇城中西路38号) 59734849 南汇区 南汇区财政局(南汇惠南镇听潮二路28号) 58020839 奉贤区 奉贤区财政局(奉贤南桥镇江海路344号) 57180677 崇明县 崇明县财政局会计科(崇明南门人民路60号1号楼417室) 69613741 浦东新区 浦东新区党校(巨野路219号) 685458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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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作内容分为:总账会计、往来会计、成本会计、材料会计等。 成本会计:指为了求得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而核算全部生产费用的会计。成本会计的中心内容为成本核算。成本会计分为管理及财务两个方面,成本会计协助管理计划及控制公司的经营,并制定长期性或策略性的决策,并且建立有利的成本控制方法、降低成本与改良品质。
按工作范围分为:公共会计、私用会计、政府会计。
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会计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会计学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及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和国际会计惯例;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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