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野和风
中公教育 每月收3000多 说好包食宿 网络 水电,一次报课5年内可重修!先说住宿,寝室很好,每天有人打扫,虽然拖完地都是臭的(看阿姨都有洗拖把,不知道为什么),但是看着都挺干净!在寝室安排上你如果不集齐你喜欢的小伙伴,只能服从他们的安排,是按照一个寝室先住满再开一个宿舍,也就是说随机碰到各种奇葩学校还不给换,除非奇葩特别奇葩影响全寝室的人,学校才会出面安排调整宿舍!说吃的,刚来这里的时候,每天都觉得大鱼大肉,菜都换着吃,因为是自助式的,每天5荤三素还有几个凉菜三四种主食,感觉太幸福了。过了两三个月发现再也没有见过猪肉,出了卤鸡鸭就是炸鸡鸭。哪天有人来考察学校的时候,菜才会好一点,招生期过了,根本不会鸟你们的,爱吃不吃,投诉死去了都没用,更有人听到管理基地的某领导说:这些学生都是贱,做成什么样,最后还是要吃。”基本上能忍着吃的就坚持几个月,忍不了的经常出去下馆子,基地周围慌无人烟,餐馆就一两家!听说现在基本上每个寝室都在自己做菜。最少还是要准备一千左右。水电还是不怎么限制的!就是原来有配饮水机的,现在只装了一个没有过滤功能的一个机器在那里!说到网络是最让人想爆粗口,基地里没有网络是常态,原来管网络的不怎么,那个走了之后,管网络的换成了屁也不会的,天天瞎折腾,妈的一个教室做60几个人,放一个几十块钱的路由器,投诉说没网,就来教室转悠一下,看到有连上,就说教室网没问题!妈的一个几十块钱的路由器连上二三十个设备,剩下的人怎么办!投诉总部,总部转回基地,基地就瞎折腾,以至于现在每个月手机费都在两百以上(基本不打电话,全是流量)网络就没有联系一个星期好过!网络就没有联系一个星期好过!网络就没有联系一个星期好过!考注会本来就要下视频、下课件、下讲义、查资料等等用到网络的地方。别人不想听你们的课,你硬关了网络有意思吗?说到报课程,中公请的老师还是不错的,但是据说和网上视频讲得一摸一样,课程安排嘛又经常变。最搞笑的是不听课,明年不能重修,必须全部去听!基地是半封闭式的,出去要开假条,假条随便开,但回来就不容易喽!基地门卫大爷是两班倒,凌晨三四点要起来打扫基地,所以学校到晚上八点半会有门禁,敲开门才能进来,敲开门不容易啊,因为门卫大爷要睡觉啦!虽然学校出于为学生安全考虑,真的是蛮偏的,有多偏(三层楼那么偏呀),到最近的地铁-天通苑北地铁站公交正常一个小时往上、打车35分钟-1小时。每次要去市里,公交一小时,地铁40分钟。这点也蛮有利于学习的,想想出去要坐这么久的车,回来还要这么久,还是学习吧。学校规模比较大,所以不会乱收额外的费用,这点比北京财科学校(专业注册会计师考试培训)强太多了!那边不是一般的坑啊!只要登记了号码,电话还没停过!
黄宝宝0328
还需要财政局许可
设立公司须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凭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当前,我国公司登记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2014年3月1日起,注册成立公司的门槛将降低。
完成公司注册后,需先办理税务报到,报到时需提供一名会计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公司成立后一个月起,需要会计每月记账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企业准备好资料到专管所报到后,税务局将核定企业缴纳税金的种类、税率、申报税金的时间,及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企业日后将根据税务部门核定的税金进行申报与缴纳。
扩展资料:
企业年报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等等。注:每年需要做年报的企业是:营业执照上,注册时间为前一年12月31日前的大陆企业。
工商行政规定,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处罚款。超过三年未年报的企业,将会纳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纳入异常名录后,企业将无法变更、注销、转股,对外合作时,社会公众可随时查看到该公司的异常情况。同时对法人、高管进行行政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商注册
帅哥小蜜
开办会计培训办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
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办学许可证,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筹设批准书;
(二)筹设情况报告;
(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十条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第十一条 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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