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若若11
济南市关于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作者:luanyijie时间:2014-09-30浏览次数:455 次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为做好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按照《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济南市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培训范围、形式及时间为适应会计人员实际需要,方便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2014年度济南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培训、脱产培训及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等形式,以网络教育为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持有济南市及各县(市)区颁发且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网络教育及脱产培训的培训机构经财政部门评估备案后,在济南市财政公众网予以公告。会计人员应选择经评估合格、备案公告的继续教育机构参加培训,否则培训结果不予承认。业务主管部门、大型企业集团公司经财政部门同意,可根据需要举办本系统、本单位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在培训实施前应将培训计划、参加培训人员和培训内容报财政部门审核备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每年不得少于24学分。会计人员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结转下一年度。(一)网络教育形式。网络教育采取菜单式学习方式,根据行业确定必学课程,在完成必学课程后(必学课时不少20学时),可选修其他课程。累计达到24学时,参加继续教育考试,考试合格(60分及以上)后,每学时折算1学分。我市会计人员登录济南市财政公众网()进入“继续教育”窗口,参加本年度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二)脱产培训形式。济南市直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脱产培训由济南市历下区财务会计技术培训服务中心负责承办。各县(市)区脱产培训由统一公告的继续教育机构承办。完成继续教育学习要求与网络教育一致。(三)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形式。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培训,按照《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执行。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自2014年10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二、培训内容根据省财政厅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精神,以现行会计准则、制度、政策、法规为基础,按照适用有效、按需施教的原则,分类别、分层次地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中应把内部控制相关内容列为必选。同时,在整个继续教育学习期间,均开展学习内容征求意见工作,在保证必学科目的基础上,根据会计人员的需求及时调整学习培训内容,加强学习互动。(一)各类企业继续教育的内容是: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企业理财、会计法知识讲座、办税实务操作、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职业道德、其他行业会计核算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信息化知识等。企业会计人员以企业会计准则、内控制度体系为必学内容,其中小企业以《小企业会计准则》为必学内容。(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继续教育的内容是: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试行)、财政政策与财政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非税收入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工会组织、医院、高校财务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以现行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试行)等为必学内容,工会组织、医院、高校、民间非营利组织要分别将工会、医院、高校、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作为必选内容。(三)农村会计人员培训应将财政支农政策、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作为必选内容。三、收费 (一)根据《关于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鲁政办字【2013】110号),市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为参加2014年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提供免费培训。(二)会计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完成继续教育;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继续教育的,应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形式补学完成,费用由会计人员个人承担。四、登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结束,取得合格成绩后,按以下方式办理登记:(一)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其数据由所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定期从网络继续教育机构下载,审核后载入管理平台。本人无需到财政部门办理登记和打印。(二)参加脱产培训的会计人员,由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所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管理机构审核后上传管理平台。本人无需到财政部门办理登记和打印。(三)符合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形式的会计人员,于本年度内持发表的论文刊物、证书、相关会计专业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所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视同完成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办理审查确认登记。(四)以前年度没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的(已换发2005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形式补学完成后,数据由所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定期从网络继续教育机构下载,审核后载入管理平台。本人无需到财政部门办理登记和打印。五、继续教育工作要求(一)各县(市)区财政局应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把继续教育的培训要求、内容、时间、培训点等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会计人员及时了解继续教育信息,按时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二)各主管部门(单位)要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和妨碍会计人员依法享有继续教育的权利。(三)为提高会计人员网络学习质量,一台计算机最多允许3人进行学习。如3人以上共用一台计算机进行学习的,需在线提交申请,并持会计证、身份证、单位证明等到所属的财政部门办理解锁。(四)参加网上培训的会计人员可通过“会计专用信箱”反馈意见。脱产面授的会计人员可到培训机构领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员意见反馈表》(详见附件)。完成学习后,直接寄送或交由培训机构收集后报所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五)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管理与监督。培训结束5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上报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六)各县(市)区财政局请于2014年12月31日前将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总结上报市财政局会计处。济南市财政局会计处监督电话: 66603835;邮箱:
勿忘归途
关于历下区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紧急通知 历下区各有关单位和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为确保我区会计人员信息的真实与完整,尽快实现会计人员信息全国通用,现根据财政部《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精神,对做好我区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信息采集范围 持有历下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颁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二、时间安排会计从业资格信息采集工作从2011年2月10日开始,至2011年3月30日结束。第一阶段:2月10日—3月31日,单位及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网上填报信息;第二阶段: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确认时间:3月1日—3月31日地点:济南市历下区行政审批中心财政局会计服务窗口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历下大厦历下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按照属地原则对单位及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给予确认。三、信息采集方法和步骤信息采集工作采取持证人员个人网上填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审理汇总、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确认的方法进行。具体方法和步骤是:(一)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自行填报1、2月10日—3月31日,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登录济南市财政公众网( )或山东会计信息网()首页,点击山东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页面,选择“个人”页面按照登记说明注册用户,在线据实填写《山东省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2、2月10日—3月31日,打印《信息表》,按要求签字盖章,其中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岗的会计人员将《信息表》连同身份证、最高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最高非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电算化(珠算等级)证书、奖励证书、奖励文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交由本单位进行审核确认;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在岗的会计人员于3月1日—3月31日携带《信息表》、身份证、最高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最高非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电算化(珠算等级)证书、奖励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直接到济南市历下区行政审批中心财政局会计服务窗口(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历下大厦)办理审核确认。(二)单位、主管部门审理1、2月10日—3月31日,由单位安排专人在济南市财政公众网( )或山东会计信息网()在线如实填写《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信息采集工作会计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单位信息表》)和《会计用人单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员及单位信息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2、2月10日—3月31日,打印《单位信息表》、《汇总表》,按要求签字盖章,连同单位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总会计师任命文件等证照、文件原件以及本单位所有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的《信息表》、证件、证明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最高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最高非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电算化证书、珠算等级证书、奖励证书等)与单位所有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资料,有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的,交由主管部门或单位审核汇总,汇总后与财政部门预约审核时间,进行现场确认;没有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的个人,由个人携带以上材料于3月1日—3月31日到济南市历下区行政审批中心财政局会计服务窗口(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历下大厦)办理审核确认。(三)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时间:3月1日—3月31日地点:济南市历下区行政审批中心财政局会计服务窗口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历下大厦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收到材料后,对相关表格、证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正确性进行审核,信息无误的,按规定给予信息确认。四、特别事项(一)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的人员,须按财政部门要求在2011年3月前补完继续教育内容方可进行信息采集。1、未完成2010年度继续教育的人员,请登录“泉城会计网”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2、未完成2010年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人员,携带会计证及培训费72元/年到历下区会计协会报名参加补训。历下区会计协会地址:武警医院北门往东200米。 咨询电话:86400904、81180207。(二)信息采集期间,新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亦应按本通知要求进行信息采集。(三)会计人员工作岗位信息与会计证信息不一致的,在核对信息真实性后,办理调转或变更,信息一致后,在调入地财政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原在岗现转为不在岗的,请通过会计从业资格系统的“离岗备案登记受理”处理后,按无单位进行信息采集。(四)信息输入保存后,如打印不全的,请先进行“页面设置”。上、下、左、右的页边距均设置为“0”,通过“打印预览”浏览打印内容完整后,按照正反面进行打印。
起名字哈烦躁
仁和为会计人员提供了很多具有针对性的会计课程,会计证书类有会计职称考试培训、CMA、CPA、CCA;实操类课程有精算实战班、核算会计班、财务核算实验班、税务操作实验班;管理提升类有双证班、财税就业班、6大财务管理课、高管财务课堂等等。这样的课程体系可谓是非常全面、非常丰富多样了,适合不同需求的学生类型。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教学特色,在这里,学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听课方式。你可以选择名师直播课程,快速了解教材和考试中的重难点,学习起来轻松省力又有效;你还可以选择面授课程,让专业老师手把手指导你突破学习难关。除此之外,这里还有智能化的O2O教学系统,这更是为学生学习提供了便利条件,你可以随时随地,想学就学,还有经典试题以及实操训练。
木易木每
你好,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自2014年7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济南市直、章丘市、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高新区的会计人员,可登录济南市财政公众网(无法发布链接,望您百度搜索关键词找一下)进入“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窗口,参加本年度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历下区的会计人员,可登录泉城会计网(无法发布链接,望您百度搜索关键词找一下),参加本年度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打字不易,望采纳,谢谢!
密果儿颖颖
总的来说,会计培训机构都在侧重考证和记账报税的实操,其实都是与社会需求脱节的老套的课程!二十年不变的电算化思维,教出来的学生到社会根本没有竞争力,机构大有啥用。目前我们在沈阳市场能看到的会计培训理念比较新的,大概只有账策会计这一家。
先说考证。尤其哪些CMA、MAT、MACC这类的挂着英文名字的证书,说实话是所谓高端高价没啥用的证书,是给不明会计行业真相的人搞得噱头!用常识去琢磨,CMA美国注册会计师,美国认可不?中国的会计问题都没搞清楚,美国的就好用?何况还不是国家发的,只是协会发的。拿到证书就真的工作无忧?到企业里就能搞定会计工作?扯淡!多少人拿着证书,到企业工作就麻爪,完全不知道从何下手!
再说实战。要清楚一点,这是信息化社会,记账报税会被信息化逐渐替代,而记账报税这个工作本身就已经不是企业招聘会计的方向,企业需要内账管理会计,注意,不是CMA证书那些个理论,而是业财融合的实战,解决会计在企业内部衔接业财问题,给老板做好账的管理方法。账都不准,谈什么辅助决策?
在这个方面,我只推荐会计培训领域的一股新风,账策会计,他们家是实实在在的给会计培训可以找到工作,可以做好企业内部账的课程,是沈阳唯一从财务信息化角度培训会计的学校,理念新,主要是接地气!不扯那些过时的、忽悠的。再说,人家学校也大的,沈阳有3层楼的专门的会计学校吗?
总的来说,会计培训需要与时俱进,总去包装自己的学校,经不起就业检验也没用!大家关注账策会计他们家吧,看看我说得对不对!
优质会计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