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武功2016
营改增就是营业税改成增值税;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
1. 增值税是价外税:即价和税分开核算;
2. 增值税应纳税额是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3. 增值税纳税人和税率较为复杂;
4. 增值税发票三流(票、钱、货或服务)合一:票是谁开的,就要从谁接受服务或者,还要把钱打给谁;票开给谁,就要给谁提供服务或者购买货物,还要从对方收钱。
“营改增”对于建筑行业带来的机遇:
1. “营改增”解决企业重复纳税,总分包业务的重复征税,设备安装业务的重复纳税;
2. “营改增”能促进企业规范税务管理、降低税务风险;
3. “营改增”有利于建筑业的技术进步、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创新发展;
4. 不仅对企业自身产生影响,而且通过企业对整个产业链、上下游产生影响;
5. 增值税计征复杂、管控严格的特点,要求企业精细化管理。
小袅袅09
目前我国现行的税制制度和增值税营业税并行,造成税负不均衡。营改增后不但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税负,消除重复征税的弊端,减轻企业的负担;同时,营改增后,在采购施工机械、钢材、水泥、都可以得到相应的增值税发票,从而实现进项税的抵扣,促使增值税形成一条非常完整的价值链;而且,营改增后可以促进施工企业扩大运营规模。税收政策的改变定将对建筑企业的财务会计等产生多方面的影响。一、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营改增对账务处理的影响根据税额与价格的关系,税可以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而增值税是价外税。从销货方或者劳务的提供方来看,营业税被取代前后,其主营业务收入由不含营业税在内的营业收入变为剔除了增值税税款后的营业收入,入账金额变小。从购货方和劳务接受方来看,因增值税的可抵扣性,营业税被取代前后,固定资产中的不动产与无形资产,他们的入账金额也不一样。(二)营改增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企业利润表的影响从短期来看, 营改增后原来列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营业税将不再在此科目核算,减少了相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额,相关的成本费用会减少,利润就会增加。从长远来看,企业税负减轻,成本费用降低,利润增加,会刺激企业扩大投资促使企业不断发展。2.对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一项重要资产, 其价值变动对企业总资产的内部结构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并引起资产负债表内如固定资产原值、应交税费和累计折旧 等相关项目的变动。增值税取代营业税后,固定资产原值的入账金额会减少,累计折旧会减少,应交税费中,应交营业税将不再有,其期末余额也将减少。短期来看,资产、负债都会降低,但是提高了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从较长角度看,增值税取代营业税后,随着利润的增加,资产规模的扩大,无论是企业资产总额还是负债总额,都会不同程度的增加。3.对企业现金流量表的影响现金流量包括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等三类实际上,增值税代营业税后,有很多因素在影响着企业的现金流量。对投资活动的影响:建筑施工企业尤其是大型施工企业会新购进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以满足生产需要,由于增值税的可抵扣性,在现金流量表上显示为公司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但相比营业税,现金流出较少。对经营活动的影响:营改增后,企业的成本费用降低,增值税额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也由于增值税额减少而有所上升。对筹资活动的影响:建筑行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必然会扩大投资,加大融资力度。从短期看,由于借入本金和募集到的股权影响,融资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增大;从长期看,融资的阶段性以及融资产生利息压力将使筹资活动带来的现金流量下降,也增加了企业的还债压力。二、营改增政策对建筑企业财务会计的对策建议(一)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模式目前,很多建筑企业还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在市场进行着激烈竞争。但,我们知道,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老龄化不断加快,从而导致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因此企业面对的工资与成本不断增加的压力,利润空间越来越小。所以建筑企业应大力鼓励技术革新,提升水平,实现产业转型,结构不断优化。(二)优化内部管理,提高核算水平在建筑企业中,增值税很容易被忽略,因为日常接触很少,而且通过科目或者财务报表的方式直接表现出来还是比较不常见。为了更好的适应营改增,建筑企业及期财务会计人员应注意一下方面:首先,应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学习力度,加强对增值税税法、建造合同等专业知识的培训,在健全完备的会计核算制度下,财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先进的会计核算能力与技巧,能够精准地核算销项、进项等税额,并配备有效的发票体系。其次,由于征管部门对企业的纳税控制管理要求很高,增值税采取的是凭借专用发票实现税款的抵扣,企业应促进建筑施工现场的信息化建设,努力克服因项目地域分散而带来的交通、通讯不便利等一系列困难,着力增强会计核算的效益与水平,积极建立与健全账务资料的处理系统,加强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尤其是在增值税其相关专用发票开具认证、取得、抵扣等一系列环节的配备及其防伪功能的税务控制系统广泛应用等。防止增值税的扣税凭证的取得不完整的情况发生。(三)加强纳税筹划,减轻企业税负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变化无疑给企业税收筹划以新的空间。建筑企业应在获取真实、可靠、完整的筹划材料的基础上,选准筹划切入点,制定正确的筹划步骤,才能做出最符合企业要求的有效的筹划方案。如对纳税人身份的筹划,施工材料采购的筹划,固定资产购进的筹划等,如何采用合理合法的手段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从而达到合理减轻企业税负的目的,是需要每个财务会计人员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不断探索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营改增将进一步获得巨大空间,也将进一步地完善与发展,必将推动建筑企业在科学合理的财务会计制度与体系中不断进步。
嗯哼,嗯哼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
营改增后对建筑业行业和有何影响呢?下面一起看看。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以下简称“营改增”),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拉开序幕,历经2013及2014年度两次地区扩围与行业扩围后,截至目前,仅剩下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及部分生活性服务业尚未纳入改革范围。根据总理部署“营改增”五步走的要求,2015年将实现营改增全覆盖,并在不久的将来实行增值税立法。因此2015年建筑施工业“营改增”,已势在必行!
对建筑企业而言,“营改增”不仅仅是由一个税种转换为另一个税种,同时有可能带来企业税负与净利润的增减变化、商业模式的调整、组织架构的重设、供应商的重新选择、税务风险管控体系的优化、IT支持系统的调整等一系列影响。“营改增”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变革,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对国家经济环境而言,“营改增”在产业结构调整与税收减负等方面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对建筑业而言,“营改增”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建筑业作为一项传统行业,在我国经济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同时具备传统行业的特性及建筑业特有的管理难点,如管理层级复杂、粗放式及外延式的发展模式、资质共享与挂靠、人力资源不稳定、混业经营等。这些行业特性与管理难点,在营改增后,将有可能带来业务、资金、发票流转方向“三流不一致”的税务风险,也有可能带来增值税管理成本上升、进项税额欠缺或不能顺利抵扣的问题,这些风险及问题将导致企业税务风险上升、企业利润下降,并倒逼建筑行业向管理精细化、规范化转变。经研究与梳理,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10个方面。
组织结构
现行建筑集团普遍拥有众多子、分公司及项目部,组织架构复杂,管理链条长。多层级的管理模式加大了税务管理成本及潜在税务风险。如:
一是现行增值税政策下,企业内部非法人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能会被认定具有独立纳税义务。而分公司通常不具有独立的建筑资质也不作为合同的签约主体承揽项目,营改增后势必增加管理成本。
二是当前建筑企业下属公司一般既有建筑劳务又有自产货物,增值税下属于混业经营,倘若核算不清,会有从高适用税率的风险。
三是若上级公司为集中采购模式,购买大型机械设备或信息管理系统取得了大量进项,而子、分公司作为开票方与纳税主体将出现大量销项,因此有可能出现进销项不匹配的现象。
应对建议:建筑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梳理分公司的资质及独立纳税人资格,对分公司与子公司重新定位,尽量撤销规模较小的分支机构及空壳公司,压缩管理层级,并考虑将部分子、分公司转变为事业部,促进组织机构扁平化。
业务模式
常见业务模式。资质共享与联营等业务模式在当下已成为建筑企业的常见业务模式。但在实务中,该业务模式的操作方式,不仅违背了建筑法,也违背了合同法,在营改增后还将存在极大的税法合规性风险。
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合同签约方与劳务提供方不一致,导致业务流、发票流、资金流“三流不一致”,招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同时甲方也会面临着进项税额无法抵扣的风险,进而有可能倒逼施工方变革业务模式。二是销项主要体现在合同签约方(总包),进项主要体现在实际施工方,从而导致进销项不匹配,合同签约方税负增大、利润下降。
应对建议:一是对集团旗下子公司和非法人独立核算分公司的资质进行梳理,将不具有任何资质的非法人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税务登记证注销,转变为事业部,并注销部分无发展潜力的子公司。二是改变现有业务模式,加强资质管理,限制资质共享。建议采取总分包模式、联合体模式、集中管理等模式,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
特殊项目模式
对于特殊的业务项目,如BT、BOT、PPP、EPC等项目,在营改增后,也将重新审视与调整该业务模式。以EPC(设计、采购、施工)项目为例,原营业税下未分开核算,均适用同一税率。营改增后,EPC项目属于混业经营,兼有不同税率,其中:设计服务适用6%税率;设备采购适用17%税率;建筑施工劳务适用11%税率。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因此营改增后,企业有可能存在从高交税的风险。
应对建议:对于EPC等特殊业务模式,建议按不同税率分开签订合同(或签订框架协议及分项合同),同时分开核算。但需注意分开定价应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同时应结合不同业主类型采用不同的定价策略。
成本费用
营改增后,流转税的税负不再是一个恒定的相对比率,而是一个变动成本,其高低既取决于销项,同时更多的取决于进项,也即取决于企业所取得的成本费用相关的进项税额的高低。那么,如何更多、更快、更准确地获得进项税额将成为集团整体税负管控的关键点。如材料采购管理,需格外关注供应商的纳税人身份及所能提供的发票类型,如集团内部的设备调拨,是否会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如当前业务模式下的甲控材是否会在“营改增”后转变为甲供材?
应对建议:一是完善供应商与分包商信息档案,建立电子信息管理系统;二是减少跨法人或分支机构间的设备及内部调拨;三是转变采购模式,推行集中采购;四是建立营改增后的供应商选择标准与比价体系;五是梳理可抵扣项目及适用税率、制作可抵扣明细手册等。
制度流程
“营改增”后,现有公司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招投标办法等已不再适用现行税制体系下的管理要求。如:合同管理办法中涉及到合同模版的修订,需价税分离、需增加对纳税义务时点的关注,需要求发票开具的信息、付款的要求等。
此外,现行招投标项目预算及结算管理相关制度也将不再适用增值税后的要求,根据建标造[2014]51号《关于征求<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建设工程定额体系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体系都发生了相应变化,有待新的政策落实后,相应调整企业内部定额及招投标概预算的编制工作。
应对建议:一是修改原有管理制度及各类合同范本;二是设计补充新的增值税管理制度,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会计核算办法、增值税管理机构设置与岗位职责;三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固化增值税的风险管控与日常管理。
财务指标
“营改增”后,对财务指标的最大影响应体现为营业收入的.大幅下降,营业税为价内税,增值税为价外税,增值税体系下的营业收入不含税金,导致收入总额占比下降。另外,“营改增”后甲控材的业务模式可能会发生变化,甲方更希望获取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故“甲控材”可能会变更为“甲供材”,总包合同中材料款会单独核算,以后不再在总包总价款中体现,从而导致收入额总体下降。其次,“营改增”后对利润总额的影响也较为显著,增值税下,进项税额的抵扣比例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现金流及偿债能力,直接或间接都会影响到利润总额的变化。
应对建议:视不同甲方的利益考量,与甲方进行商务谈判,约定甲供材价款、结算及开票事宜。转变经营理念及经营模式,重视投入与产出比,努力依靠科技进步实施业务转型与升级。
资金使用
“营改增”以后,建筑企业必须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时缴纳增值税,根据财税[2013]106号中纳税义务时间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其中,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但是建设单位验工计价工程款的支付往往滞后,有些项目应收款的拖欠时间还比较长。同时,项目完工结算后,还需要预留5%-10%的质量保证金,实务中,大量的工程施工单位并未如期取得该质量保证金。
营改增后,由于企业在验工计价确认收入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因此无论工程款项是否收到,均需先确认销项税额,并及时缴纳。上述现象必将导致企业经营性现金净流出增加,加大企业现金流压力。
另外,由于企业资金紧张,不能及时支付分包商和供应商合同价款,就不能及时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专用发票,造成当期应纳税额增加,更加剧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企业为了资金链不断裂,必须增加银行贷款额度,会使财务状况更加恶化。
应对建议:企业在收到销售款项或业主同意付款时再申请完工签证,此举将有可能避免企业预交税,或缩短预交税与收到税之间的时间周期,但需注意合同中付款条款的签署。此外,“营改增”实施后,建筑企业必须设立相对独立的税收核算及管理部门,增加税务核算人员,并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系统且详实的梳理、认识,积极组织全员增值税培训,加强思想意识,完善准备工作。全员配合实现进项税的最大程度抵扣,避免进销项不匹配条件下税款的资金占用,从而优化企业现金流管理。
会计核算
增值税核算较为复杂,如会计科目较营业税有较大区别,需财务人员认真掌握增值税的基础知识、核算原理及1-3级共16个会计科目,会计核算流程图如下:
应对建议:制定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办法,加强财务人员的基础知识培训,开展财务人员增值税基础知识竞赛,举办全员过关考试。
信息系统
当前企业的涉税系统均是营业税下的价内税体系,营改增后,现有系统势必需要改善以符合增值税价外税的管理特征。同时,相对营业税而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严格很多。比如:在税务稽查实践中,税务人员对增值税发票的开票日期,发票印章以及发票的认证时间、抵扣期限等均要进行严格的审核,以确保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
应对建议:为适应营改增后的法规要求,控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最大限度的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少开票及审批等具体管理环节的纰漏,提升涉税内控管理的水平。我们建议对增值税进行信息化管理。如:发票申请系统、发票报销系统、发票统计系统、增值税申报管理系统、供应商/业主/分包商的信息化档案、在线合同模版等。
税务管理
“营改增”以后,税务管理成本将大幅提高,如需增设发票管理岗位,购买税控装置等。增值税的按期申报、专用发票的领购、开具、认证等工作繁琐复杂,需配备专人管理。“营改增”后,会计科目明显增加,核算方式也变得更为复杂,对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亟需企业完善增值税发票管理体系、核算体系及考核机制的建设。同时,建筑企业应建立起一套完整、统一的纳税申报流程,在纳税申报时严格按照申报流程申报。
应对建议:一是根据实际管理需要成立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税务人员;二是组织全员开展营改增相关专题培训;三是建立或完善增值税相关的财税体系,包括全面预算体系与考核体系;四是建立或修改税务管理相关IT系统,包括发票管理、报销管理、申报纳税管理、会计核算等。
过程期管理
在政策出台后至正式实施日前,可视同为营改增“过渡期”,过渡期内,建筑施工企业可能存在如下问题:一是计划采购的大型机械设备,是否如期采购?二是现有库存的存货该如何处理?三是“营改增”之前签订合同但尚未完工的项目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或尚未结清款项的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存量项目”)该如何处理?四是过渡期,要准备哪些工作?五是过渡期工作繁重,该如何按部就班,该如何不重不漏的开展各项工作?
应对建议:一是采用培训/研讨/考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对管理层、相关部门人员、财务人员等进行营改增的知识宣贯。二是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延期采购。三是对于部分项目急用的大型机械,可考虑以租代购的方式。四是梳理现有材料物资的使用情况,在保证工程施工进度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降低库存,尤其是减少工程上涉及的大量的钢材、清水砖等。五是对存量项目进行梳理,准确划分应缴纳的营业税和增值税,对部分以后将缴纳增值税的项目,建议提前与业主协商谈判,争取最大程度转嫁增值税税负。六是引入专业机构,对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全方面的培训与政策宣贯,同时提供制度修订/专项咨询/税收筹划等专业服务。其他操作方面可参考下图:
其中:在“营改增”过渡期间,存量项目的梳理应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总包发票与分包发票同期;二是总包没有开出发票,不要取得分包发票;三是如果总包开出发票,必须取得分包发票;四是总包已开,分包未开,应催收分包商的发票;五是总包未开,分包已开,应及时开具总包发票。
优质会计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