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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子汽水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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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兰美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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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村委会都应当设置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村委会会计人员做好现金,银行存款、投资、债权债务、承包金、村办企业上交利润、提留款、统筹款、村干部补贴、公益活动支出等的核算工作。

村委会计的工作内容

1、负责办理本村村务收支及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和协助镇财政所和其它相关部门抓好集体财务和资产、粮食直补和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

2、负责本村文书事务、统计年报、农村经济调查、档案管理等工作。

3、对集体资金的筹集、使用和资产管理提出工作建议,对违反财政制度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

4、负责办理本村村务收支及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和协助镇财政所和其它相关部门抓好集体财务和资产、粮食直补和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

5、负责本村文书事务、统计年报、农村经济调查、档案管理等工作。对集体资金的筹集、使用和资产管理提出工作建议,对违反财政制度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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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1、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建立简明、规范、适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着重抓好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资产台账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充分利用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财产保全等方法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

2、规范账务处理程序

建立健全财务工作流程,所有财务事项都应当按照工作流程规范进行账务处理。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

交给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按程序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接受县(区)、乡镇(街道)农经管理部门的审计监督。

3、建立民主管理机制

要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制度。重大的财务活动和财务事项,如集体土地征用、变卖、出租,集体企业改制,干部报酬,大额举债,大、中型固定资产的变卖和报废处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必须经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充分履行职责。规范实行财务公开,对公开中群众提出的问题,村干部要及时给予解答和解决。

4、财会人员培训上岗

财会人员要实行培训上岗制度。财会人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定期接受农村集体经济财务会计、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等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从事农村会计电算化的财会人员应经过相关知识培训合格后可上岗。

5、审计监督渠道

要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按照“三年轮审”制度,组织好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结合财务公开工作,对集体土地征用、集体企业改制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专项审计;组织村范围内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审计;结合村干部换届工作,组织村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审计结束后,要将审计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布。

6、会计电算化管理

要实行农村会计电算化,利用电脑和专门的电算化软件进行村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提高财务公开的质量,推进村级财务会计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现代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村级财务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村委会会计

对村社区会计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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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足知不足m

村民当然有权监督啊,有文件为证: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制度》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二年六月十日 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制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集体财务活动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拥有、占用、使用农村集体资产的村、组社区性组织的财务公开。第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村、组集体财务公开工作,监察、组织、财政、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予以配合。第四条 村、组社区性组织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村、组社区性组织财务公开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并做到“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通过设立公布栏(墙)、召开发布会、公布到户等多种形式,将农村集体财务信息和资产状况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群众公布。有条件的村、组应实行集体财务电算化管理,运用电脑触摸屏进行公开。村、组社区性组织财务公布栏(墙)旁边设立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村、组社区性组织财务公开的样式由县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第五条 村、组社区性组织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一)财务计划:1.财务收支计划;2.固定资产购建计划;3.基本建设计划;4.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资计划;5.收益分配计划;6.其他与集体经济或农民负担有关的财务收支计划。(二)损益性收入:1.村提留收入;2.发包及上交收入;3.集体统一经营收入;4.其他收入。(三)损益性支出:1.干部工资、补贴、奖金、公务活动支出;2.招待费支出;3.集体统一经营支出;4.其他支出。(四)非损益性收支:1.土地补偿费收支;2.福利费收支;3.捐赠款及捐赠物资收支;4.上级拨款收支;5.乡镇统筹费及涉农税费收支;6.扶贫救济收支;7.依法向群众专项筹集的公益性、生产性建设资金收支;8.各项建设开支(包括购建生产性固定资产等支出);9.公益福利开支(包括购建公益性固定资产支出和合作医疗支出等);10.其他非损益性收支。(五)债权债务:1.应收款;2.应付款;3.各项借款;4.其他债权债务。(六)集体资产:1.现金及银行(信用社)存款;2.产品物资;3.固定资产;4.对外投资;5.其他资产。(七)收益分配:1.收益总额;2.缴纳税金;3.提取公积金;4.提取公益金;5.提取福利费;6.投资分利;7.其他分配;8.未分配收益。第六条 村、组社区性组织财务公开的时间及要求:年初公布财务计划;经济发达村组每月后10日内、经济次发达和落后地区每季后10日内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年度终了后15日内公布各项财务收支、各种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预决算;现金及银行存款应按出纳帐原原本本公开,征地款、应收款、应付款、救灾救济款、上级拨款、干部报酬以及其他重要财务事项、专项经济事项和多数群众或民主理财监督机构要求公开的经济事项,应及时进行专题明细公布。第七条 村、组社区性组织财务公开的程序:(一)由民主理财监督机构对帐目、凭证和实物、存款进行全面核实;(二)民主理财监督机构出具审核意见,经村、组社区性组织主要负责人、主管会计和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成员共同签字;(三)按县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公开的样式进行公布。第八条 村、组社区性组织按照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公开内容向群众公布后,其主要负责人应安排专门时间,接待群众来访,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在财务公开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作出解释。不得对提出和反映问题的群众进行压制或打击报复。第九条 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是对村、组集体财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代表机构。民主理财监督机构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成员一般3- 7人,组长由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成员会议选举产生。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每3年改选一次,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进行,可连选连任。第十条 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成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懂基本的财会知识;(二)非村、组主要领导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三)秉公办事,作风正派。第十一条 民主理财监督机构的权力和义务:(一)享有预决算初审权、财务开支监督权和对不合理开支否决权:1. 有权对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实物进行逐单、逐项审核、签字。未经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成员共同签字同意的原始凭证,不准会计人员入帐;2. 有权对财务公开、财务制度、经济合同、财务预算、决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监督;3. 有权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物资、产成品、固定资产存量等进行不定期的盘查、核实;4. 有权监督张榜公布的财务、资产内容是否及时、真实、完整。未经民主理财监督机构审核盖章或成员共同签字的财务公布表不得上墙公布;5. 有权要求村、组社区性组织纠正审核中发现或财务公开中发现的问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有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提出处理建议。(二)听取和反映全体村民和社员对社区性集体经济财务、会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村民和社员的咨询并作出解释。每年向本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提出民主理财监督工作报告。(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当地党支部的领导,处理事情公平、公正,以事实为依据,以有关的制度、规定为尺度。凡违反制度、规定使集体经济受到损失的,要承担责任。(四)民主理财监督机构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威胁和打击报复。(五)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成员的报酬,采用误工补助的办法。补助标准由各村、组确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民主理财监督机构的活动经费及其成员的补助经费由村、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第十二条 村、组社区性组织成员享有下列监督权:(一)有权对所公布的财务帐目提出质疑。对财务帐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有怀疑的,可由10人以上(含10人)的村、组成员联名向村、组社区性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联名委托书委托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或镇经管部门查阅审核有关财务帐目;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或镇经管部门负责将查阅审核的情况和结果在公布栏张榜公布;(二)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有关财务问题进行解释或解答;(三)有权逐级反映财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有权对财务公开不及时、不完整、弄虚作假等行为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反映和举报。第十三条 村、组社区性组织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村民或社员议事会议。凡属财务管理的重大事项以及农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都应先召集党员大会讨论,再提交村民或社员大会或代表会议讨论,按大多数人的意见进行决策。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对村、组社区集体财务公开工作承担下列指导和监督职责:(一)指导和监督村、组社区性组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二)组织有关财会人员对村、组社区性组织的财务活动进行交叉会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区性组织进行重点审计,对村、组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对占用农村集体资产的企业和单位进行定期审计,并及时公开审计结果。(三)对村、组社区性组织财会人员和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成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四)对村、组社区性组织与民主理财监督机构在预决算、财务开支、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不同意见进行协调与裁决。第十五条 县、乡(镇)两级政府应将村、组社区集体财务公开纳入工作目标进行管理,并作为考核农村基层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第十六条 各级政府对村、组集体财务公开工作应加强监督检查:县、镇每半年、地级以上市每年组织一次检查或抽查,省每年组织工作组到各市抽查。第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违反本制度的村、组社区性组织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有打击报复行为的,依法作出处理或向有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对挥霍、侵占、挪用、私吞集体财物及其他违法行为的依法及时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我省村、组社区性组织财务公开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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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福爷爷

各种数据统计、核算、工资条管理发放还有可能跟领导出去吃饭还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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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茄妹妹11

会计人员回避制度是指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村级组织也应该遵守会计人员回避制度,有文件为证: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制度》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二年六月十日 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制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集体财务活动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拥有、占用、使用农村集体资产的村、组社区性组织的财务公开。第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村、组集体财务公开工作,监察、组织、财政、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予以配合。第四条 村、组社区性组织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村、组社区性组织财务公开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并做到“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通过设立公布栏(墙)、召开发布会、公布到户等多种形式,将农村集体财务信息和资产状况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群众公布。有条件的村、组应实行集体财务电算化管理,运用电脑触摸屏进行公开。村、组社区性组织财务公布栏(墙)旁边设立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村、组社区性组织财务公开的样式由县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第五条 村、组社区性组织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一)财务计划:1.财务收支计划;2.固定资产购建计划;3.基本建设计划;4.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资计划;5.收益分配计划;6.其他与集体经济或农民负担有关的财务收支计划。(二)损益性收入:1.村提留收入;2.发包及上交收入;3.集体统一经营收入;4.其他收入。(三)损益性支出:1.干部工资、补贴、奖金、公务活动支出;2.招待费支出;3.集体统一经营支出;4.其他支出。(四)非损益性收支:1.土地补偿费收支;2.福利费收支;3.捐赠款及捐赠物资收支;4.上级拨款收支;5.乡镇统筹费及涉农税费收支;6.扶贫救济收支;7.依法向群众专项筹集的公益性、生产性建设资金收支;8.各项建设开支(包括购建生产性固定资产等支出);9.公益福利开支(包括购建公益性固定资产支出和合作医疗支出等);10.其他非损益性收支。(五)债权债务:1.应收款;2.应付款;3.各项借款;4.其他债权债务。(六)集体资产:1.现金及银行(信用社)存款;2.产品物资;3.固定资产;4.对外投资;5.其他资产。(七)收益分配:1.收益总额;2.缴纳税金;3.提取公积金;4.提取公益金;5.提取福利费;6.投资分利;7.其他分配;8.未分配收益。第六条 村、组社区性组织财务公开的时间及要求:年初公布财务计划;经济发达村组每月后10日内、经济次发达和落后地区每季后10日内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年度终了后15日内公布各项财务收支、各种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预决算;现金及银行存款应按出纳帐原原本本公开,征地款、应收款、应付款、救灾救济款、上级拨款、干部报酬以及其他重要财务事项、专项经济事项和多数群众或民主理财监督机构要求公开的经济事项,应及时进行专题明细公布。第七条 村、组社区性组织财务公开的程序:(一)由民主理财监督机构对帐目、凭证和实物、存款进行全面核实;(二)民主理财监督机构出具审核意见,经村、组社区性组织主要负责人、主管会计和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成员共同签字;(三)按县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公开的样式进行公布。第八条 村、组社区性组织按照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公开内容向群众公布后,其主要负责人应安排专门时间,接待群众来访,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在财务公开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作出解释。不得对提出和反映问题的群众进行压制或打击报复。第九条 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是对村、组集体财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代表机构。民主理财监督机构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成员一般3- 7人,组长由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成员会议选举产生。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每3年改选一次,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进行,可连选连任。第十条 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成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懂基本的财会知识;(二)非村、组主要领导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三)秉公办事,作风正派。第十一条 民主理财监督机构的权力和义务:(一)享有预决算初审权、财务开支监督权和对不合理开支否决权:1. 有权对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实物进行逐单、逐项审核、签字。未经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成员共同签字同意的原始凭证,不准会计人员入帐;2. 有权对财务公开、财务制度、经济合同、财务预算、决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监督;3. 有权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物资、产成品、固定资产存量等进行不定期的盘查、核实;4. 有权监督张榜公布的财务、资产内容是否及时、真实、完整。未经民主理财监督机构审核盖章或成员共同签字的财务公布表不得上墙公布;5. 有权要求村、组社区性组织纠正审核中发现或财务公开中发现的问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有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提出处理建议。(二)听取和反映全体村民和社员对社区性集体经济财务、会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村民和社员的咨询并作出解释。每年向本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提出民主理财监督工作报告。(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当地党支部的领导,处理事情公平、公正,以事实为依据,以有关的制度、规定为尺度。凡违反制度、规定使集体经济受到损失的,要承担责任。(四)民主理财监督机构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威胁和打击报复。(五)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成员的报酬,采用误工补助的办法。补助标准由各村、组确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民主理财监督机构的活动经费及其成员的补助经费由村、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第十二条 村、组社区性组织成员享有下列监督权:(一)有权对所公布的财务帐目提出质疑。对财务帐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有怀疑的,可由10人以上(含10人)的村、组成员联名向村、组社区性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联名委托书委托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或镇经管部门查阅审核有关财务帐目;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或镇经管部门负责将查阅审核的情况和结果在公布栏张榜公布;(二)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有关财务问题进行解释或解答;(三)有权逐级反映财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有权对财务公开不及时、不完整、弄虚作假等行为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反映和举报。第十三条 村、组社区性组织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村民或社员议事会议。凡属财务管理的重大事项以及农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都应先召集党员大会讨论,再提交村民或社员大会或代表会议讨论,按大多数人的意见进行决策。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对村、组社区集体财务公开工作承担下列指导和监督职责:(一)指导和监督村、组社区性组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二)组织有关财会人员对村、组社区性组织的财务活动进行交叉会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区性组织进行重点审计,对村、组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对占用农村集体资产的企业和单位进行定期审计,并及时公开审计结果。(三)对村、组社区性组织财会人员和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成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四)对村、组社区性组织与民主理财监督机构在预决算、财务开支、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不同意见进行协调与裁决。第十五条 县、乡(镇)两级政府应将村、组社区集体财务公开纳入工作目标进行管理,并作为考核农村基层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第十六条 各级政府对村、组集体财务公开工作应加强监督检查:县、镇每半年、地级以上市每年组织一次检查或抽查,省每年组织工作组到各市抽查。第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违反本制度的村、组社区性组织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有打击报复行为的,依法作出处理或向有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对挥霍、侵占、挪用、私吞集体财物及其他违法行为的依法及时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我省村、组社区性组织财务公开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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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鸟鱼虫菲菲

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

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在工作过程中是需要不断的创新的,只有不断创新自己的工作思路才不会觉得工作乏味,能更好的提高工作的效率,下面是关于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

一、加强学习,在思想上创先争优。保持思想上的先进性,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牢记“两个务必”,自觉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诱惑和侵蚀,培养高尚的生活情趣,树立人民满意的形象。

二、增强责任感,在带头上创先争优。走在前列,作出表率,争创一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无私奉献,吃苦在前,遇到困难不退缩,碰到问题不害怕,对于得失不计较,面对成绩不骄傲。

三、开拓进取,在行动上创先争优。不断解放思想,破除因循守旧观念,增强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做到工作思路有创新,目标任务有创新,工作措施有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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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途径

创新能力的产生在于学习,实践,改进而不断地认真努力,逐步产生新的工作感悟,产生进步正确新的工作能力。一个人的工作创新能力的产生在于人的革命精神和科学态度结合,和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认识逐步提高进步有关,和人的教育背景,文化程度,工作环境,学习实践,追求进步精神认识等等方面都有相关联系性,提倡提高工作创新能力,会使我们的工作进步,做的更好。

提升方法

要提高个人的创新能力,需要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要注意总结前人的经验和教训。任何一项创新都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如何利用前人的知识和智慧在创新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也只有如此,创新工作才可以少走弯路,才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学生会针对学院特色,结合上级领导的要求和广大同学的需求,有着完善自我,服务同学的工作思路。对待团队自身,我们力求做到组织建构完善、内部分工明确、梯队建设优化、部门设置及其分工能够体现学生会组织“四自方针”。使各个组织机构都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学习。对待工作,我们坚持做到以学生为本,以上级领导要求为目标,不仅传达和反馈信息,同时能够自主独立的去完成,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工作手册和自己的办公体系。实行主要部门承担责任制,全体部门辅助配合,同时在出现问题时实行问责制,充分发现和改正自身不足。从学生的角度出发,落实四自方针,认真完成校级和院级的各项任务,组织同学们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并且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拓展同学们的全面素质。

以下就是我机电学院学生会创新型工作思路,方法和成果:

1、 对于团队自身的思想建设方面,我们一直遵循“不倒翁”定律,这一定律也是我院学生会做所有学生工作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则——从基层做起,使广大的同学支持,为广大同学服务。因为我们是学生组织,学生群体就是我们的根,整个学生会都是建构在这个最重要的根基之上的`。一直以来,这一工作理念已经深深印入我们每一个学生会干部的心底,贯彻到每一次哪怕是很小的活动中去。我们就像一个不倒翁,只要根基够重够稳,那就永远也推不倒。

2、我们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始终遵循从学生生中来,到学生中

去的原则、所以,我们创新了例会制度,我们实行了轮值常委制、在每次学生会的例会中都有两名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班委作为轮值常务委员参加例会,他们对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具有知情权和表决权、这样我们就可以更公开更透明的开展学生工作了、这样既可以知道基层学生工作者的工作,又能很好的从轮值常委那里得到同学们的反馈信息、一举多得、

3、对待各种活动的负责方面,我们采取了竞标制和问责制、对于一些大型的活动,我们让各个部门去主动竞标,哪个部门拿出的策划好,就由大家共同决定由哪个部门负责,同时竞标成功的部门可以要求其他部门配合、与此同时,问责制就是当活动出现问题时我们就直接要求竞标成功的负责部门作出书面解释、这样将任务落实到具体的部门,不仅提高了工作的效率避免了重复劳动,又能在出现问题时,及时找到问题所在,及时的解决问题、

4、对于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制度、为了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我们实施了紧急处理制度、既是在参与各种活动时,发生突发事件时,学生干部在及时向老师和上级汇报的同时,可以行使主席的权利去调动其他相关部门,其他部门必须积极配合,以便即使的处理好突发时间、这样,让每个部门,每个学生干部都能独立的完成各种工作和任务、

5、基层学生工作者,院学生会干部和年级辅导员的工作明晰化、我们定期召开基层学生工作者,学生会干部和年级辅导员间的三方会议、明晰各方面的工作职责,确定各种事项的解决方案、让一些日常事务更加程序化和规范化,明晰了职责同时也能使大家更好的分工和承担各种工作。

近几年各地在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中,努力探索,积极开拓,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使我们的工作思路更加清晰,任务更加明确,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基础。当然,工作中的困难还不少,有些还很艰巨。对此我们一要有信心,二要改革创新,农经工作从来都是在克服困难、解决问题中发展成长的。

一、充分认识加强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1、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是做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基础。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历来是经管工作的基础,也是我们的看家本领。早在合作化时期,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就从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开始起步;联产承包后,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又率先从财务会计的改革突破;90年代初,我们提出的“经管工作八项任务”中,财务会计管理又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农业进入新阶段后,经管工作“三项管理、三项指导”的格局中,基础性的工作是“三项管理”,从三项管理来讲,土地承包、农民负担实际上都是以财务管理为基础的。起初农民反映烈的就是财务混乱的问题。“四清”中的“清经济”就是抓财务管理。上世纪80年代末,农民负担问题开始显现,农民负担问题实际上就是经济问题,是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处理问题。所以说农民负担管理从另一个侧面讲还是财务管理。现在土地的问题又冒了出来,土地问题的实质是农民权益和集体资产如何分配的问题。农民最重要的权益是什么,说到底就是经济上的物质利益和政治上的民主权利,最终又涉及到财务问题,反映到财务管理上。所以说财务管理工作是农经系统的看家本领,财务管理工作做好了,就能促进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等经管工作。回顾近50年的历程,什么时候财务管理这个基础稳固了,经管工作开展得就比较顺利,事业就发展;什么时候这个基础动摇了,经管事业就受损失。

2、做好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是解决当前农村矛盾的需要。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取得了新的进展,农民收入出现恢复性增长,许多有利于“三农”的政策相继出台,农业和农村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进入新阶段后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突出的是土地征占的补偿、村改居和城中村改建过程中侵占集体资产、村级债务沉重等问题。这些问题说到底,是如何处理好国家、集体和农民利益关系的问题,是在城市化过程中如何维护农民和集体合法利益的问题。不妥善解决好这些问题,农村的稳定和经济发展就要受到影响。这些涉及经济利益关系的问题最终都要反映到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上。因此,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是解决当前农村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基础,是维护农村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

3、加强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是搞好农村基层民主的要求。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执政。就农村而言,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无疑是民主执政的重要方面;是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途径;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点和核心是财务公开,农村财务与农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是广大农民群众最为关注的一项工作。因此,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决不是简单地算个账、填个报表的问题,建立健全集体财务管理和财务公开的各项制度,是搞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要求。

4、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方面。加入WTO后,我国农村经济的市场化进程加快,这对我们的工作来讲,既是机遇,又是挑战。要提高农业的竞争力,十分紧迫的任务就是要尽快把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健全起来,进一步理顺经济关系,规范经济秩序,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基础,目前,作为农村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其市场主体的地位还不清晰,这与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不能及时适应改革发展的要求有很大关系。我们的工作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农村集体资产要保值增值,农村财务会计制度要与国际接轨,农村经济管理手段要实现现代化信息化,集体经济组织要成为独立完整的市场主体,都需要有规范的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作保障。因此,我们要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改革目标出发,思考和解决好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的问题。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工作思路、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

农业和农村正处在新的发展阶段,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用老办法不行,必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同样,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也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工作思路、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

1、要科学判断形势。这是开展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在科学判断形势上我们应该注意把握几点:一是农村社会经济正在进行着一场深刻的改革,这就是农村税费改革,税费改革不仅仅是实现减轻农民负担,实际上蕴含着整个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就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而言,税费改革后“三提五统”没有了,农业税及其附加也将逐步取消,上级转移支付和各种补贴逐步加大,村级财务内容发生了变化。这种情况下,我们对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如何开展,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二是当前的发展以城乡统筹为背景。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处置村改居和城中村改造中的集体资产问题,如何处理和维护被征占地的农民社会保障及权益问题等,都凸现出来了。对此我们要吃透情况,不能拘泥于过去的管理思路和模式。三是在推进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农民的需要发生了重大变化。眼下农民最需要的是维权和渴望服务,强制性的行政管理已经不适应农民的诉求,我们必须在依法执政的同时,尽可能地为农民提供他们所需要的服务。因此说,我们的工作对象没有变,但是内容和方式要改变,要以农民的需要作为前提和任务,拿土地承包来说,既蕴含着维权,又蕴含着服务。不及时兑付安置费和补偿费,就是侵害农民的权益;当出现纠纷的时候,农民就需要农经部门提供服务。会计委托代理不只是单纯地管账,而是为农民提供一种更放心财务管理服务,通过这样的财务管理保护农民的利益。江苏农经部门开展的“五项服务”,已经将管理理解成一种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是一种可贵的探索。我们干工作就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为标准,要体现以人为本。

2、要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的中心工作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围绕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中心工作,就能够得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这是工作的一般规律,也是一条基本的经验。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一定要围绕中央关注的事情去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这些都是党委和政府关注的事情,也是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我们就是要围绕这些题目开展工作,把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摆在中心工作的大格局中,这就与党委政府和农民的需要合拍了,就可以创造有利的条件开展和推动工作。所以不能就事论事,不能就财务管理谈财务管理,而要把我们的工作同国家的大政方针、中心工作以及农民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才能使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朝着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去发展。

3、做好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要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处理好面上指导和突出重点的关系。农村工作面广量大,要有所作为就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抓典型示范工作,通过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示范点的建设带动面上的工作。二是处理好同其他工作的关系。要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大格局中统筹考虑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等工作;还要和土地承包、税费改革、农民负担联系起来。比如土地征占补偿费的管理,本身就涉及到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的问题。再比如税费改革中的村级债务问题,也与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有着密切关系。三是处理好目前工作与长远工作的关系。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实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对此要有一个通盘考虑,要做到心里有数,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朝着这个目标迈进。四是处理好强化工作和落实工作保障的关系。开展任何工作,都需要一定的条件和相应的保障,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尤其如此。现在看来有三个问题应当加以注意:第一个是农村财会队伍的管理问题。农村财会人员,不仅是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整个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基础。目前,这支队伍的管理面临很大的困难和挑战,解决这个问题的基本原则是权责统一。一些地方通过培训上岗方式加强农村财会人员管理的做法值得借鉴。第二个是工作依据问题,即法律、规章、制度、文件。应该说这方面的问题已经得到基本解决。目前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上立法的省已经有20多个,农村审计立法的省有11个。中央这几年也相继出台了xxxx年中发3号文件、xxxx年中办17号文件、xxxx年四部委文件、xxxx年农业部农经发8号文件等,明确了经管部门的职责。这些都是我们开展好工作的有力依据,各级经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充分运用政策规定,切实履行职责。第三个是工作经费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出路,应该是想办法把中央的文件政策变成经管部门经常性的业务工作,把经常性的业务工作变为可操作的项目,把项目变成可投入的资金。比如培训可以变成项目,落实新会计制度可以变成项目,化解债务可以变成项目,资产管理中的产权改革同样可以变成一个项目。这需要我们去研究,去推动。

三、抓住机遇,扎扎实实推进几项重点工作

1、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实行财务公开。xxxx年中办17号文件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和财务管理工作,部署的52项具体工作任务中,农业部门牵头的`有10项,参与的有18项。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深刻领会,以与时俱进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把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的切入点,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实现城乡统筹,加强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

一是建立和完善公开制度。对尚未开展工作的地区,要加大工作指导力度,督促其尽快全面公开;对已经全面铺开的地方,要注意建立健全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对财务管理基础较好、工作比较规范的地方,要立足于巩固坚持。

二是丰富和拓展公开内容。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农村的实际情况和农民群众的要求扩展公开的内容。重点公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涉农税费情况;粮食的补贴情况;土地补偿费的情况;村级债务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是加强工作检查和监督。要经常听取民主理财小组和农民群众对财务公开的意见,加强监督和检查。对于财务混乱、财务不公开或假公开、群众反映财务问题较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帮助其搞好财务清理整顿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监督其进行财务公开。

四是做好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工作。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农村财会人员队伍,是搞好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和财务管理工作

的关键,也是搞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基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与一般的会计不同,不仅承担着财务会计工作,还承担着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管理等贯彻落实党在农村基本政策的其他业务,任务十分艰巨,是党的农村政策进村入户的一支重要力量。各地要结合《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实施,组织好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成

员的培训,逐步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培训上岗制度。

2、推进规范化建设。强化集体财务管理。开展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是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xxxx年我部组织开展了规范化试点示范,确定了l50个试点示范村。江苏、广东等省也部署了相应的示范工程,各地可在我部确定的试点示范村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实际适当扩大试点示范面。

规范化建设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制度的规范。健全财务制度是做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应当着重抓好

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资产台账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会计人员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建设。二是工作流程的规范。完善财务流程规范是实现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的重要内容。要着重制定规范的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财务活动程序,保证农民群众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按照财务制度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切实做到民主理财。三是科目、账簿、报表的规范,这方面吉林等省有比较成功的做法可供借鉴。四是档案管理规范。 规范化建设的目的是形成可操作的农村财务管理的行业标准和工作标准,并逐步推广,以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走上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加强审计监督。关注农民权益。保障农村集体资产安全。农村审计是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的重要手段。审计工作的重点是组织好专项审计,如结合财务公开工作,对公开中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专项审计;结合集体土地征占用情况进行安置补偿费专项审计;结合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组织村范围内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审计;结合村干部换届,组织对村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等。开展专项审计的同时,也要搞好其他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等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村级财务属于集体性质。农村集体资产是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入股和长期劳动积累所形成的共有资产,是广大农民群众劳动的结晶,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挪用。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农村集体资产安全,就是保护农民利益。我们要密切关注目前并村、村改居等过程中存在的平调集体资产,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近几年,一些地方适应农村市场化和城市化进程的需要,把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理念引入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管理,对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制度进行了探索改革,明晰了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初步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运行机制。要对这些做法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和总结,积极思考和探索新阶段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创新,增强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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