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落晓婷
行政事业单位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在《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就修订发布<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答记者问》有提到:问:财政部对于贯彻实施好新《制度》有哪些要求以及工作安排?答:新《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实施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新《制度》的顺利贯彻实施,中央部门和各级财政部门要迅速行动、周密部署,扎实细致地做好新《制度》培训和贯彻实施的各项工作。一是抓好培训工作。与原《制度》相比,新《制度》变动较大,需要在培训上下功夫,让行政单位的广大财务人员真正学懂、会用。财政部近期将连续举办两期培训班,分别对各中央单位财务人员和省级财政部门相关人员开展新《制度》培训。财政部还将组织力量编写新《制度》讲解用书,以便各行政单位财务人员学习参考。中央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也要逐级开展培训工作。二是做好新旧制度转换工作。财政部将尽快出台新旧制度衔接规定,指导行政单位做好新旧账目转换工作。各行政单位要按照新《制度》要求,尽快做好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的更新调整工作,确保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旧制度衔接规定做好新旧科目衔接,保证2014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全面落实新《制度》的各项要求。
丨加小菲丨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主要有以下十个方面的变化:一是会计核算目标进一步明晰,定位于满足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双重需求。二是改进会计核算方法,扩大“双分录”应用范围。三是将近年来为适应财政改革要求分别发布的会计核算补充规定统一体现在新制度中。四是进一步充实了资产负债核算内容,新增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等会计科目。五是新增“政府储备物资”和“公共基础设施”等科目,与行政单位自用资产相区分,单独核算反映行政单位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资产情况。六是增加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真实反映资产价值,为今后准确核算行政成本奠定基础。七是解决基建会计信息未在行政单位“大账”反映的问题,要求基建会计信息必须定期并入行政单位会计“大账”。八是进一步完善净资产核算,增设“资产基金”和“待偿债净资产”科目,主要反映非货币性资产和部分负债变动对净资产的影响。九是进一步规范单位收支会计核算,调整收支类会计科目设置。十是完善财务报表体系和结构,改进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的结构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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