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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越来越多的抄人开始重视自己的学历,很多人都开始通过成人教育来提升学历。面对市面上玲琅满目的教育机构,很多人都不知道该如何选择。学历提升哪家机构好?选择学历提升机构需要特别注意什么?学历提升哪家机构好百?我们要选择正规教育机构。翰飞教育是国成立8年以上时间的老牌机构。一般来说我们觉得成立时间上5年以上的教育机构相对来说对学员的保障都比较强,翰飞已服务了成千上万个学员。而且专业也是非常多。贵阳学历提升学员可报名专升本、高起专、高起本、本科第二学历等各学历层次。通过翰可报名网络教育专业有护理学、药学、中度医学、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心理学、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行政管理、工商知管理、金融学、经济学、会计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体育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美术学、音乐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专业,考生可通道过专业汇总了解目标专业的详细介绍。目前,成考,网络教育考试相对简单,更加容易通过。信息来源:贵州翰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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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继续教育和年审规定与文件如下: 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无论是否在会计岗位,均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内容为贵州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做好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指导工作的通知各市(州)、贵安新区财政局,仁怀市、威宁县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的对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无论是否在会计岗位,均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二、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范围主要涵盖近年财政部新发布的相关政策制度(具体见附件《2015年度贵州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指导表》)。2015年度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与面授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会计人员根据所属财政会计管理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另外,会计人员也可选择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三、继续教育情况的学分管理和登记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1.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经考试合格的会计人员,由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定期登记到贵州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会计人员可通过“贵州省财政会计网”在线查询本人年度继续教育完成情况。2.通过其他形式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人员,符合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第十三、十四条规定的,应当在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向会计从业证书所属财政会计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四、继续教育培训时间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五、监督与检查1.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应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与检查,推动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序开展。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应责令其限期改正。2.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承办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其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培训质量。发现有采取虚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或以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或只收费不培训等不法现象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取消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承办资格。3.继续教育承办机构应在每年4月底前向本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机构总体情况、办班情况、培训特色、收费情况、计划管理、教学管理、评估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教室建设、教材建设以及存在不足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打算和对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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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贵州省财政厅文件黔财会〔2016〕6号 各市(州)、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财会〔2013〕19号)以及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黔财会〔2010〕45号)等规定。现将2016年贵州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财政厅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各市(州)、贵安新区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地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监督,确保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序进行。 二﹑考试报名及收费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两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方式,报考人员登录贵州财政会计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当地财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各市(州)、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及各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及各考点登录贵州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审核确认。 1、网上报名时间:上半年2016年2月27日—2016年3月20日;下半年2016年8月27日-2016年9月18日; 2、现场审核时间:上半年2016年3月7日-2016年3月25日(节假除外,下同);下半年2016年9月12日—2016年9月30日,各市(州)、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及各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对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允许其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并完成审核确认、收费等工作; 3、本次报名全部采用二代身份证号读卡器效验,报考人员需携带二代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在现场审核时间内(节假日除外),到考区所辖范围任何一个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考试地点、考试时间由考场编排信息系统随机分配,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三)收费标准。根据《贵州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用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7〕32号)文件规定,每科收取考务费40元。 三、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一)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 (二)考试时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2016年6月14日;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16年11月30—2016年12月19日,各位参考人员的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模式和范围 (一)考试模式: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三科连考模式,实行上机答题,三门科目考试时间各为60分钟,共计180分钟。 (二)考试范围:考试范围执行财政部201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使用财政部统一题库。 五、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初级会计电算化》: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六、考试成绩公布 考生全部考试科目完成点击提交后,考试系统自动显示三科考试分数,全省考试成绩于当期考试全部结束后5日内在贵州财政会计网站统一公布。 七、考试合格标准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三个科目试卷满分各为100分,合格标准均为60分,如果试卷中出现小数点分值,按照四舍五入处理。 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所有报考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性全部合格,视为通过考试。单科考试成绩不滚动计算。 八、考务日程安排 (一)各市(州)、贵安新区财政部门及考点应分别于2016年2月27日、2016年8月27日前公布上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报名时间、现场审核缴费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方法等; (二)2016年5月10日—2016年5月25日、2016年11月15日—2016年11月29日考生自行上网打印上下半年考试准考证; (三)各市(州)、贵安新区财政部门及考点应分别于2016年5月25日和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及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和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四)2016年5月26日—2016年6月14日、2016年11月30日—2016年12月19日,分别举行上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五)2016年12月30日前各市(州)、贵安新区财政部门及考点向省财政厅报送201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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