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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你们企业是执行原来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还是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了,因为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职工教育经费属于“应付职工薪酬”的范畴,所以,如果你们企业是执行原来的《小企业会计制度》,那会计分录就是: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现金)如果是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就可以冲减原来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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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是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单位职工不但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享有集体福利的权利,还有接受岗位培训、后续教育的权利,为此需要一定的教育经费。
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扩展资料
举办职工教育的企业、基本建设单位和行政、事业单位,按下列范围开支职工教育经费:
(1)公务费。包括教职员工的办公费、差旅费、教学器具的维修费等。
(2)业务费。包括教师教学实验和购置讲义、资料等费用。
(3)兼课酬金。是指聘请兼职教师的兼课酬金。
(4)实习研究费。学员在本单位生产实习和经批准到外单位实习研究,以及毕业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如有生产实习产品收入的,应以收抵支。
(5)设备购置费。主要是指购置一般器具、仪器、图书等费用。
(6)委托外单位代培经费。是指本单位职工选送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单位代为培训,按国家规定应支付的进修培训费。
(7)其他经费开支。是指其他零星开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工教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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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既不属于劳务费也不属于服务费,属于咨询费的一种形式,和劳务费、服务费是并列关系,都属于交纳营业税的范畴。而服务费就是服务行业提供给一定业务之后所收取的费用,而所开的发票,是针对非增值税的一些劳务等而言的。一、咨询费 指委托人就相关事项从咨询人员或公司获得意见或建议而支付的报酬。如向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而支付咨询费,向税务师咨询相关税务问题而支付咨询费等,这类专业人员或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医师、药师、化工师、教师、管理师、营销策划师、广告策划师、ISO咨询师等,以及向虽没有国家认可的相关职称,但可以提供相关信息的人员支付的信息费亦可以列入咨询费支出,咨询费可列入企业管理费用,在税前列支。咨询费一般以咨询问题产生的收益来定价。比例因时因事因人而异,高的可达50%,一般的在10%以内。二、服务费服务费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等为社会提供劳务、服务的业务。我国的服务业,按照国民经济部门分类,是指第三产业中的一部分,它包括饮食、住宿、旅游、仓储、寄存、租赁、广告、各种代理服务、提供劳务、理发、照相、浴池以及各类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业务。服务费的税收的税率是以总价来征收,和增值税不同计税。服务业的征税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三、咨询费的注意事项⑴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该计划及项目、课题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⑵专家咨询费标准: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500-800 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300-500 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300-400 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200-300元/人天执行;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60-100 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40-80 元/人次的标准执行。四、咨询费、劳务费、服务费的税率咨询费、劳务费、服务费都属于交纳营业税的范畴 ;按照咨询费、劳务费、服务费的实际收入额交纳5%的营业税;再按营业税额交纳7%的城建税(郊区为5%);再按营业税额交纳3%的教育费附加;以上为咨询费、劳务费、服务费应交纳的流转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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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属于应付职工薪酬中的职工教育经费。
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库存现金
借:管理费用
贷: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培训费属于"职工教育经费"核算的内容,根据会计准则规定记入当期损益,期末结转至本年利润。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可以当期抵扣,但超过部分则在以后期间抵扣,需要做纳税调整确认递延。
扩展资料
培训费应该扣除的两种情况:
1、如果培训费用,有服务期,应该扣除员工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2、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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