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妮宝贝
乍一看这话问的有点像开玩笑,作为纳税人的你,却十有八九回答不上来。 4月25日~26日,名为“纳税筹划与合法节税”的研习会将在郑州市长城宾馆举行,看起来有点陌生的名词“纳税筹划”正是一门正确交税的学问。 4月1日,本期谈话的5位嘉宾解释,“纳税筹划”就是合法合理地正确纳税,不漏交、不多交,一方面降低企业涉税风险,一方面提高经营者的税法意识和管理水平,这对企业和国家的发展都有利。 我相信,这是一个良性循环。□主持人 今报记者 赵颖郑州大学商学院会计系 副教授 宋霞河南财经学院财政金融系税务专业 副教授 徐茂中河南华夏税务师事务所 副所长 徐保国 在外企中,做纳税筹划被视为智慧者文明的表现;大型企业专门设有税务会计部门,这很值得提倡 主持人:4月25日~26日,一场有关“纳税筹划”的研习会将在长城宾馆举行。消息一经发布,不少企业很感兴趣,同时又不了解纳税筹划。纳税筹划究竟是怎么回事?所谓筹划,意义是什么? 董俊诚:纳税筹划这个话题在南方非常热,河南的一些企业还不是很了解。纳税筹划是纳税意识提高的表现。在西方国家,纳税筹划其实已经有很长的历史,做纳税筹划被视为智慧者文明的表现。 徐保国:我国的税法里有一些界定比较模糊,会让纳税人无所适从。在这种情况下,纳税确实需要筹划。 咱们说的纳税筹划主要有两点:一个是避少缴的风险税,一个是避冤枉税。风险税就是应该缴但没缴的税,冤枉税是不该缴却缴了的税。 举个例子,一家中介机构,搞代理,代理收入要缴5%的营业税,但是同时他又搞培训,培训收入缴3%的营业税。如果把收入算在一起,就要缴5%的营业税,这样一来就缴了冤枉税。 还有一个是风险税,就是该缴的没缴。风险税对于企业是100%的存在。纳税风险等于零,相应的,你的经济利益也得到了保障,因为风险税没避过去,该缴没缴,将来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所以避免风险税,其实就是正确地缴纳税款。 在大型企业里,会计部门专门设有税务会计部门,对纳税进行专门的筹划,我觉得这一点很值得提倡。 纳税筹划是合法合理地让企业取得更多可支配收入 宋霞:纳税筹划是19世纪30 年代在西方国家出现的,之后几十年时间,在西方国家里,纳税人对纳税筹划是耳熟能详的,这可能跟西方国家强调法制化建设,强调人权,包括企业作为独立法人的法权是有关系的。 我觉得目前对于纳税筹划的定义实际上是比较混乱的。 第一,是潜认识上的一些误区。有的企业老总认为缴税是财务部门负责的,缴多少税是财务人员做账做出来的,纳税筹划也是财务人员的事情,没有意识到他的决策会影响企业的税负。 第二,理论界对纳税筹划概念界定的混乱。天津财大的教授盖地认为,纳税筹划包括符合税法立法宗旨的节税筹划和避税筹划。去年11月,在天津召开了关于税收筹划课程讲授研讨会,有的学者借鉴了“法无授权不得行”、“法无明文不为罪”的原则,认为避税也属于纳税筹划的范畴。我个人认为:这种观点已经不再适应现在的纳税筹划环境。 国际“四大”之一的毕马威会计事务所,去年8月因为兜售避税方案,受到美国联邦税务署高额处罚,今年2月欧洲法院历经5年的司法博弈,最终的判决结果是将游离于合法与非法边界的“非违法”变成了“非法”,从而也将使西方人对纳税筹划概念的外延,进行重新界定。我国目前对纳税筹划理论研究处于起步阶段,要借鉴最新的国际经验,同时也要结合我国的税收征管环境,合理定义纳税筹划,促进纳税筹划在我国的健康发展。 徐茂中:我曾经在《中国税务报》发表了一篇文章,谈到纳税筹划有一个明确的特点,就是合法又合理。 比方说我曾经给河南一家钢铁公司作了纳税筹划,这是一家股份制企业,职工工资低年终分红高,年终的个人所得税高达400多万元。通过筹划实现工资和股利之间的互相转化,工资高一些,股利稍微少一些,这样大致可以节约将近一半的税。 对于一个企业,提高工资的做法是合法的,合法的操作使他们取得了更多的可支配收入,这是合理的。 避税有一些明显的特点,是合法但不合理。比方说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假设一家母公司和它的子公司,它们两个属于关联公司,母公司所在地的税率是33%,子公司所在地的税率是15%。母公司将货物卖给子公司,低于正常市场价100万元,这样导致母公司的收益少了100万元,少缴33万元所得税。而子公司进货的成本减少了100万元,所得增加100万元,多缴15万元的所得税。把母子公司作为一个集团来看,他们合在一块,总共少缴了18万元的税。这种行为不违法,但明显不合理。 既然它不合理,税务部门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进行调整。 像上面说的这种情况,母公司少缴的33万元税款是要补上去的,但子公司多缴的15万元税款则不会退回。做纳税筹划得讲讲中庸,富人就要肩负更大的税负责任,政府也要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纳税环境捷安特河南销售总代理 总经理 林建明河南省信息产业厅电子技术开发协会 副秘书长 世纪领袖(香港)国际教育培训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 董俊诚纳税筹划的成本高,小公司更愿意偷税漏税,不愿做纳税筹划 主持人:纳税筹划目前在河南发展得如何? 徐茂中:纳税筹划最早产生于西方国家。中国改革开放以后,外企进入中国沿海地区,他们为了得到更大的收益,进行了纳税筹划。沿海地区的内资企业发现外企只缴那么少的税,逐步认识到纳税筹划的重要,后来纳税筹划往内地覆盖。 我在河南可以说是做纳税筹划比较早的,已经十年了。我发现大公司愿意做纳税筹划,小公司则不屑做。 这首先是管理层的认识问题。其次是因为纳税筹划的成本相对来说比较高。而偷税漏税的成本是很低的,如果被发现,补税交滞纳金,发现不了就侥幸逃过。 纳税筹划有三个策略。初级策略,是避免额外的税负。我们通常所说的纳税筹划是中级的纳税筹划,比方说企业如何投资,如何融资,如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还有高级纳税筹划,比方说企业在税收上有什么问题,可以通过人大代表反映,这个问题可能就有望得到解决。 纳税筹划一方面使纳税人自身实现价值最大化,一方面也能促进税法不断完善。 林建明:纳税筹划对我来说是一个比较新的课题。过去也曾了解过这方面的事情,但很少去研究。现在看来作为企业的一个决策者,要规规矩矩纳税,还要重视正确纳税。 主持人:我听到有些企业的抱怨,说税太重,企业的这种抱怨客观吗?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做纳税筹划的过程中如何摆正义和利的关系? 宋霞:在中国,人们的纳税意识还很薄弱。我的一个朋友是研究生,他说自己去超市买东西,看到发票上有税款一项,就不理解。我告诉他,即使是已经免征农业税的农民也是纳税人。在提高国民素质进行文化建设方面,税务文化也是非常重要的内容。 据我了解,澳大利亚一般公民的年收入为3万~5万澳元,如果按年薪收入5万澳元计算,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要占总收入的近1/4,年薪在6万澳元以上的中等偏上收入者,其缴纳的税款大大超过总收入的1/4。 关于纳税问题,我个人觉得我们中国的个别老板在认识上有一些误区。作为富人,对国家和社会要承担更大的责任,这种责任更多地体现在对税务方面的贡献上。税收是社会统筹、和谐社会的保障。 当然,从内资企业所得税来说,我查过一些资料,如果这些资料真实的话,确实有点重,两税合并的呼声比较高也是有它的原因的。从目前我所服务过的企业的纳税情况看,纳税筹划,让企业按税法的要求纳税,有效地设计企业的业务流程,不该缴的税不缴,该缴的税一分不少,一方面能降低企业涉税风险,另一方面又提高了经营者的税法意识和管理水平,对国家对企业都有利。 处理义和利的问题,关键是寻找一个中庸的平衡点。一定要掌握一个“度”,这个度是非常重要的,它也反映在“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上。 徐保国:咱们国家税率在全世界是偏高的。将来应该是扩税基、降税率。纳税环境也要改善,比如税务部门要求企业预缴税款,寅吃卯粮的问题要解决。 徐茂中:宪法规定,纳税是义务,首先是必须缴。然后,我们说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一点不能仅限于口头宣传,要切实把税收用于社会保障,发展公益事业,给我们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让纳税人看到实实在在的东西。 要真正摆正义和利的关系,还要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场外专家连线 余文声(高级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我国唯一一部专论避税技巧专著《纳税筹划技巧》的作者,荣获“世界名人”、“南北避税双雄”称号,“纳税筹划与合法节税”研习会主讲嘉宾) 关于纳税筹划包括的内容,目前国内有三种不同的观点。 一是认为纳税筹划专指一种情况即节税筹划,也就是认为节税筹划与纳税筹划是相同的范畴。 二是将纳税筹划向外延伸到各种类型的少缴税、不缴税的行为,甚至将偷税、逃税、欠税都包括在纳税筹划的范畴之内。 我的观点属于第三种,认为纳税筹划是关于对各种纳税事务的筹划,是一个全方位的概念,涉及纳税人纳税事务的各方面,但纳税筹划不能违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纳税筹划是企业的一种理财活动,是指纳税人为了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纳税事项进行系统安排,以获得大的经济利益。 总的来说,进行纳税筹划,对国家、集体和个人都有好处,其意义是深远的。 做纳税筹划要处理好义务与利益的关系,就必须强调依法。 纳税筹划不等同于打税法的擦边球,而是强调必须充分了解和运用好税收政策,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充分利用税收政策来达到节约税收成本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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