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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培训心得体会 一、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提升工作业绩 授课前老师给我们讲解了新会计准则制订的一些背景,新会计准则很大的一个变化点是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更多从报表使用者的角度考虑,怎样让报表使用者更真实的看到公司财务经营状况。这是以前我所不知的,只知道会计准则修订了,但不知为什么这样修订,通过此次培训使我对新会计准则有了一个更加全面、细致了解。 面对新的形势、新的挑战,作为一名财务工作者,我想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观念问题,不能仅停留在旧的思想观念之中,要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多从报表使用者的角度出发,全面系统的学习新会计准则、新税法,认真、细致的搞好财务工作。二、要学有所思、学有所想,达到学以致用 此次培训李老师自始至终都给我们一个提示,“请大家不要看讲义,讲义我可以给你们,现在重要的是你跟着我的思路进行想,因为我们的时间有限,短短两天时间我不可能面面具到都讲,只要你把我所讲的例题搞明白了,然后进行举一反三,回去之后你不就可以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了吗”。李老师给我们的这种学习方法很好,让我们的学习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我也给了我们一个很好启示,怎样将所学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将知识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就要求我们不仅要有所学,而且要学有所思、学有所想,以达到学以致用,服务企业的目的。三、注重学习过程的沟通与交流 学习过程中的沟通与交流,能够有效提升我们的学习效果,避免走不必要的弯路。此次培训课间,我结合我们公司实际,向老师咨询了相关问题;如: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白酒行业广告费列支的问题。从新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实施细则中进行解读,白酒行业的广告费可以进行税前列支,但当我问到老师此问题时,给的答案是不可以,因为白酒行业是一个特殊行业,是国家限制性行业,国家会陆续出台相关法规政策,提请我们企业进行关注;另外,问到职工教育经费是否需要按工资薪金总额进行计提的问题,公司实行资金中管理税收问题,这些问题有的得到了肯定的回答,有的没有,但通过沟通与交流,给了我们新的思路,新的想法。四、合理利用培训资源,达到资源信息共享。 在此次培训现场,我发现有位学员使用MP3进行现场录音,受其启发,建议,今后我们公司再有类似的培训活动,也可以进行录音,把课件带回进行信息资源共享。(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苏赫振) 通过两天的学习,感觉与老师的互动交流较少,因为要讲的内容很多,她必须完成规定的任务。老师的思路也很清晰,把新会计准则和新所得税法结合起来讲,更具有实用性,比单一的讲更容易接受。具体内容如下: 1.所得税会计准则的重点难点内容解析;2.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与应付税款法及纳税影响会计法的比较;3.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如何确定暂时性差异;4.新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中暂时性差异的重要内容5.金融资产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6.存货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7.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8.固定资产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9.无形资产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10.职工薪酬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11.股份支付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12.或有事项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13.收入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14.政府补助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15.借款费用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重点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了讲解,①销售货物收入,②提供劳务收入,③转让财产收入,④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⑤利息收入,⑥租金收入,⑦特许权使用费收入,⑧接受捐赠收入,⑨其他收入确认范围,以及对税前扣除项目的标准进行了详细讲解,具体是①工资,②职工福利费,③工会经费,④职工教育经费,⑤保险费,⑥借款费用和借款利息,⑦汇兑损失,⑧业务招待费等项内容。希望人力资源部多给大家提供学习的机会,在短时间里可能看不到太多的收益,但对今后的工作有很大帮助。在此表示感谢!(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孟艳) 很荣兴有机会参加了公司安排的外出培训,并且有机会倾听京城名师李景辉现场授课,此次培训于3月19日-21日在山东济南举行,培训学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收获不小,既学到了新知识,又开阔了视野,更重要的是认识与观念得到了提高与更新。通过此次培训系统地学习了新企业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以及新企业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存在的差异分析。一、学习新会计准则,了解新旧会计准则的变化以及会计处理。 由于对旧会计准则的掌握已根深蒂固,并且在实际工作中经常运用,因此对新会计准则的变化很难从观念上加以改变并掌握,而通过此次学习对新会计准则的了解加深,掌握了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新准则“六大创新、八大变革、39项新会计准则、48项新审计准则”所带来的根本性的变化,对我们会计人员的要求更高,需要我们更好地加以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准确地运用,对我们接受新知识、更新观念是一次新的挑战。二、学习新企业所得税法,了解了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分析及会计处理。 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对会计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会计人员不能仅停留在过去的会计核算上,而要加强财务管理的学习与运用,由单纯的会计核算向管理会计发展,并且即时了解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研究新税法的变化,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进行企业税收筹划,合理避税降低涉税风险,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此次培训,将新企业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结合学习,既学习了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变化,又学习了新税法的变化,同时学习了新企业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存在的差异及其处理方法,可谓一举三得。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改变,与以前核算有很大的区别,所得税会计准则由以前的应付税款法及纳税影响会计法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它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通过此次培训,深刻意识到作为新型会计人员,自己所存在的不足之处,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多多提高,以后应加强财务管理以及税收政策的学习,达到学以致用,并结合实际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此次培训,时间虽短,但受益匪浅,希望以后能有更多参加培训的机会,在提高自己综合质素的同时也利于促进工作质量及工作效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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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企业财务信息的影响 1.增加了财务信息的透明度 2007年1月1日出台的新准则内容完整,覆盖面广,填补了我国会计规范领域的诸多空白,建立起了较为科学完善的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和报告标准,并在会计计量、企业合并、金融工具会计等方面实现了质的飞跃和突破,从制度体系规范方面使提供高透明度的财务信息成为可能。同时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监管也得到进一步加强。并且上市公司各分部间的转移交易应当以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转移价格的确定基础及其变更情况都应当予以披露,这都进一步增加了财务信息的透明度。 2.增加了财务信息的可比性 这里的可比性主要指的是国际可比性。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市场化、国际化和全球贸易、投资、金融一体化的扩展趋势,对全球各国各地区(尤其是资本市场)财务信息可比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几乎所有重大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原则上实现了与国际准则的趋同,也得到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高度肯定和认可,使我国财务信息具有国际可比性。当然,针对中国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一些特殊情况,新准则也作了充分考虑,比如国有企业关联方披露问题、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问题等。 3.增加了财务信息的可靠性 众所周知,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是外部投资者、债权人、监管机构等获取企业有关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经营风险水平等相关信息进行评价、决策的前提条件,此次新准则较以往更加特别地强调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在39个会计准则中86次出现“可靠”二字表明新准则对可靠性的倚重。如《基本准则》首条要求会计信息,资产减值准则中明确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从而切断了此类操纵利润的途径,且限制性运用“公允价值”等措施都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新准则中增加财务信息的可靠性。 (二)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1.有利影响 从长期分析,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降低企业利润的可操纵性。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主要是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维持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满足投资者、债权人、政府等利益相关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因此,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将遏制企业利润操纵行为。 (1)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面:运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操纵企业利润,是我国一些企业经常使用的手段。在赢利较大的年度,企业为了隐瞒利润,就大幅度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当年费用,减少当年利润;相反,在赢利较小的年度,企业为了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又可将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冲回,以减少当年费用,增加当年利润。新资产减值准则在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便不得在以后会计期间转回后,企业就无法再利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的手段来进行利润操纵。 (2)存货发出计价方法方面:当存货价格处于持续上涨时期,企业若要达到减少当期利润的目的,则可采用“后进先出法”,用材料的高价格计量发出存货的成本,即使当期的成本费用上升;企业若要达到增加当期利润的目的,则可采用“先进先出法”,用材料的低价格来计量发出存货的成本,即使当期的成本费用下降。反过来,当存货价格处于持续下降时期,企业同样可以通过选择采用“先进先出法”和“后进先出法”人为的来调节当期的成本费用和利润水平。而在新存货准则规定不可采用“后进先出法”后,将使企业不能再使用变更存货发出计量方法来调节当期的成本费用和利润水平,使企业当期发出存货的成本反映的都是实际历史成本,无法再进行人为调节。 (3)企业合并会计处理基础方面:目前我国企业的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之间的合并,在形式上是按双方确认的公允价值确认,而在实质上并没有经过双方讨价还价的过程,即并非双方都认可的价值。尽管公允价值都要经过中介机构评估确认,但是人为操纵已过多地干扰了公允价值的实现过程。新企业合并准则规定,处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这一规定放弃了使用公允价值计量,避免了人为的利润操纵。 (4)扩大合并报表范围方面: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规定,凡是母公司所能控制的子公司都要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不以股权比例作为衡量标准。这一规则的变革,遵循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使得一些企业不能再利用分离若干子公司、缩小持股比例、将经营状况不良的业务从合并范围中剔除的方法来粉饰企业集团的整体业绩。 2.不利影响 这次财政部出台的新会计准则,在数量和质量上均可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拟,是我国会计准则的历史性变革。但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在短期内可能会较大地改变财务报表数据,使企业利润在短期内发生剧烈变化。 (1)新存货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这将对生产周期较长、发出存货一直采用“后进先出法”计价的企业利润产生较大的影响。生产周期较长的企业,由于存货较多、存货周转率较低,如果不采用“后进先出法”而改用其他的计价方法对所发出的存货进行计价,其毛利率和利润将在短期内出现不正常的波动。 (2)虽然新准则规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再冲回,但是在新准则实施前,一些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大幅度利润调节的企业,有可能在2006年将减值准备冲回,否则,一旦新准则实施,这些隐藏的利润将再无机会得到体现。有些企业在以往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甚至超过了当期的净利润。这些企业若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前冲回该部分减值准备,企业利润将大受影响。 (3)新债务重组准则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由计人债务人资本公积改为计入债务人营业外收入。这一规定,使一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一旦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债务重组收益将直接包含在当期利润总额中,并可能极大地提升企业每股收益水平。 (4)合并报表基本理论由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使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其实质性控制,使母公司可以在不考虑股权比例的基础上将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因此,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就应纳入合并范围。故新准则使得母公司必须承担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的债务,并会使一些隐藏的或有债务显现,这将对企业集团合并报表利润产生较大的影响。 (三)对会计和审计工作的影响 1.准则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增强 新准则的实施使得会计和审计工作更有据可依,会计处理和审计程序实施的难度相对较小,更有利于防止企业通过债务重组和费用资本化等手段虚报利润。而注册会计师和审计风险(特别是固定风险)主要取决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本身,因此,新准则的颁布和实施还有利于审计风险的降低和审计环境的改善。 2.谨慎性原则加强 新准则增加了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内容,虽更符合谨慎性原则,但因其需较多地运用估计和判断因素,会计处理有一定难度;同时,由于没有明确的标准,不同的会计人员对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可能不同,有较大的伸缩性,从而影响到会计信息质量;还由于上述估计和判断因素及其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致使该项目的审计工作难度较大,审计风险较难控制。 二、新会计准则实施存在的主要难点解析 (一)公允价值的引入带来的实施难处 公允价值的引入对新准则的实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其对企业会计报表编制以及对管理层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这主要表现在资产减值测试、金融工具的计量、企业合并、投资性房地产、股份支付、收入、融资租赁、政府补贴及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此外,如何确定公允价值,也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相关会计人员或管理者需要相应的知识、能力和经验,确定相关的方法、基础和假设,公允价值在很多问题的处理上都需要人为的判断,难以真正做到公允,可能会有利用公允价值调节利润的行为,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新准则的顺利实施。 (二)会计人员专业知识及技术能力水平制约了新准则的实施 目前会计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不满足新准则实施的需要,新准则的出台使会计人员需要掌握国际会计惯例、外语、网络技术等新的内容和完善会计专业技术。从会计人员的技术能力看,新会计准则大部分与公允价值有关,而公允价值毕竟是评估的结果,准则实施者不但是报表的编制者,在新会计准则下还是估价师,而我国大多数会计人员或报表编制者都缺乏这方面的知识,他们没有系统学习过价值评估技术与方法,显然不能与新会计准则的实施相适应。 (三)业务操作带来的许多问题 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金融工具带来的挑战。随着交易形式的多样化,复杂的衍生工具将会越来越多地被使用。而新准则中公允价值的采用,尤其是采用估值技术,所有的企业都受到影响。从影响的会计要素来说,从最简单的现金、应收/应付账款,到债券投资、某些股权投资,再到复杂的衍生工具。二是资产减值带来的挑战。在新准则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企业需要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以及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减值损失作出最为可靠的判断,对管理层来说是一个挑战。三是企业合并带来的挑战。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来说,被购买方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不论以前是否在被购方的报表上确认,均需要单独确认。但需要识别可能没有包括在被购方原报表的事项,例如某些金融资产/负债、某些可辨认的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某些准备等,这就要求企业确定合理的技术,但当前技术水平对业务操作还是有些限制。四是分部报告带来的挑战。新准则规定了分部报告的披露要求,企业不但需要关注相关的管理信息,还需要记录并披露相关的财务和会计信息。企业需要按照要求对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进行区分,并区分主要报告形式和次要报告形式:业务分部承担不同于其他组成部分的风险和报酬;地区分部承担不同于其他经济环境内提供产品或劳务的风险和报酬。这都增加了具体操作中的复杂性。 (四)我国实施新准则的外部环境存在一定的欠缺 首先是我国市场体系还不够完善,市场经济尚处于发育阶段,企业间的交易行为不十分规范,市场竞争不充分,公允价值难以形成。其次是我国当前的法律制度不够健全。现行的公司法及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在公司发行股票配股和增发股票,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以及对公司的评价监督等方面过于倚重于利润指标,使得利润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会计信息虚假披露比比皆是,推广新会计准则面临着道德风险。第三是资本市场发育不成熟。上市公司数量不足,规模和容量均较小;财务信息的使用者不是完全以投资者为主,国有控股企业居多,国家是企业最大的股东,社会公众投资者则是一些较为分散的小股东。国有企业产权制度尚不健全,内部治理薄弱,国有企业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普遍存在短期行为。 三、关于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公允价值取得的技术规范。增强其可靠性 在公允价值的计量上,由于我国还没有比较准确的计量标准和技术规范,没有像国外一样完善的评估机构,得出的评估结论也不尽相同,因此应该首先对公允价值取得进行规范。这里需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基于相关市场价格,存在活跃市场,有实际市场的报价,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价格;另一方面要考虑估值技术,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行业的基准价格、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等。笔者认为在实际计量时应注意,如果需要采用估值技术,应该选择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尽可能使用市场参与者在定价时考虑的所有市场参数,包括无风险利率、信用风险、外汇汇率、商品价格、股价或股价指数、价格未来波动率、提前偿还风险、服务成本等。尽可能不使用与企业特定相关的参数。 (二)改善新准则实施的外部环境 首先必须尽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上市公司的财务行为,要进一步增强公司管理层及时、充分、如实披露财务信息的意识,促使管理层在真正提高公司质量上下功夫。其次应尽快修订、完善不协调的经济法规,同时也需要配套协调的其他经济法规作为支撑。 (三)培养高素质的审计及会计从业人员 在实际工作中广大的会计和审计人员是整个财务报告链条中非常重要的一节,他们对于会计准则的理解、运用将直接影响到新会计准则执行的效果。鉴于我国会计审计从业人员有着职业素质良莠不齐的特点,可能会给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带来一定困难,并将增加会计报告中不正当行为的风险。因此,加大对高素质的审计和会计人员的培养,是当前我们刻不容缓的任务。 (四)加快制定新的具体会计准则,使其更具可操作性 新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完全接轨,相对于中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跨越是巨大的,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诸多不适应、不和谐。要根据中国的国情和特色,出台实施细则,在实践中不断拓展准则的深度与广度,提高其可操作性。要认真组织模拟试点,扎实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选取若干企业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模拟试点,按照会计准则体系的规定模拟运行,测试会计准则实施对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信息系统等的影响,保证新旧准则之间的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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