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妈妈爱吃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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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于2018年2月1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3号)(以下简称“新旧衔接规定”),对目前执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向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衔接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应按新旧衔接规定,做好会计制度的新旧衔接工作。
一、总体工作要求
按照新旧衔接规定的总体要求,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在新旧制度衔接过程中,首先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
二、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各单位应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三、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
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
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
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四、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五、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二、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
新旧衔接规定对财务会计科目与预算会计科目、财务报表与预算报表的衔接进行了具体规范,财务会计科目按照旧制度会计要素的顺序进行新旧衔接举例,预算会计科目按照新制度预算会计科目涉及原账的有关内容进行举例,8要素同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具体说明,比如原未入账事项以及如何补提折旧、补提摊销以及基建并账核算等事项都进行了举例。
在财务会计方面,单位存在其他本规定未列举的原账科目余额的,应当比照本规定转入新账的相应科目。新账科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当对原账中对应科目的余额加以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单位在进行新旧衔接的转账时,应当编制转账的工作分录,作为转账的工作底稿,并将转入新账的对应原账户余额及分拆原账户余额的依据作为原始凭证。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各单位首先要做好对政府会计制度的宣传培训和学习工作,按照新旧衔接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重点要把握新旧衔接的工作步骤,比如资产清查工作,要对固定资产进行补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补提摊销,对未入账的有关事项进行清理。
政府会计制度无疑为我们广大的财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唯有努力学习才能适应新形势的工作需要。
我们财务人员也要以贯彻实施《制度》为契机,加强会计核算与部门预决算管理、资产管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绩效管理与评价和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等政策的协调,全面提升部门和单位管理水平,同时提升单位财会人员的主体地位。
下一步,财政部还将具体针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等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新旧衔接问题发布有关文件,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充分做好准备。
以上回答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到您,欢迎您为我们点赞及关注我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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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为确保政府会计改革各项工作顺利实施,财政局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列入财政局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安排布署贯彻实施工作,明确政府会计改革培训人员范围、时间、地点、师资、费用等问题。
2.、深入学习,强化宣传培训。
利用多种宣传手段,认真开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宣传贯彻工作。培训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使广大会计人员全面掌握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各项规定和具体要求,确保实施过程中“不变形”、“不走样”。
3、夯实基础,做好新旧账衔接。
严格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新旧制度衔接规定,做好新旧转账及调整工作,确保新旧制度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4、注重协调,加强会计信息化。
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在2019年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科目各项期初数等工作中,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单位会计信息系统所生成的信息能够满足政府会计改革的需要。
5、建立机制,加强内控建设。
以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为契机,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同步推进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升级,将控制措施嵌入财务及有关业务管理系统,促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各项财税政策顺利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河源市财政局-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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