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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5月(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500万元。事务所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资格,法院指定的破产案件管理人资格,司法鉴定资格等,为AAA级信誉咨询企业。目前,事务所有从业人员459人,其中注册会计师172人,注册资产评估师36人,注册造价工程师42人,注册咨询工程师15人,注册建造师与注册结构工程师20人,注册咨询专家14人,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等各类高级技术职称人员38人,拥有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5名,ACCA和ACA学员8名。事务所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的要求,建立了风险管理严格、质量控制有效、公开透明、相互制衡的内部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形成了以章程为核心的、完善的内部决策和管理制度体系。事务所内设证券(金融)业务部、财务审计部、工程财务审计部、涉外业务审计部、管理咨询部、质量控制与技术支持部、业务培训部和办公室,下设北京、安徽、连云港、扬州、苏州、无锡、常州、镇江等8个分支机构。事务所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1998年11月年被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指定为ACCA学员实践基地;2000年4月被南京大学指定为会计专业实验基地;2008年4月被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指定为ICAEW培训机构;2006年5月、2008年10月分别被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江苏省2004-2005年度先进会计师事务所”、“江苏省2006-2007年度先进会计师事务所”称号;事务所党支部2004-2009年连续6年被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党总支评为先进党支部;2009年7月被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党总支于授予“2008-2009年度五好党支部”荣誉称号;事务所自2003年以来连续名列全国百家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在全国百家会计师事务所排名中居于第24位。2008年3月入围审计署审计机构名单(全国20家),2008年6月入围国务院国资委2008—2009年审计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全国40家),2009年8月入围财政部投资评审审计机构名单(全国50家),2010年3月入围国务院国资委2010—2011年审计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全国40家)。事务所在市场竞争中始终坚持以信誉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的经营理念,严格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中注协《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建立和完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坚持诚信为本、质量为重、遵循规范、服务至上的宗旨。在发展过程中,事务所注重培养员工的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着力提高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积累了解决各种问题的专业经验,树立了良好的执业形象,赢得了社会的信赖。事务所业务涉及财务审计、司法鉴定、管理咨询等财经服务领域,其中财务审计包括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企业绩效评价审计、企业改制重组审计、企业破产清算审计、IPO审计、清产核资审计、工程造价控制审计、内部控制评价、司法鉴定等。服务的客户涉及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出版发行企业、电力企业、石油化工企业、通信企业、烟草生产与贸易企业、航空运输企业、港口运输企业、城市建设企业、建材企业、外贸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广播电视企业、采掘企业、粮食企业等,业务服务范围遍及全国25个省级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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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2010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 财政部会计司具体负责培训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制定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能力框架,组织协调开发培训教材,建立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信息库,对学员实行跟踪管理,指导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培训工作。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和各省级财政部门在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地区、本行业会计人才培训的同时,负责组织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的报名、材料审查、组织考试和后期管理等工作。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负责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的实施,具体负责培训课程开发、教学组织、结业考核、学员档案库建设、教务管理等。 (一)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2.在中央管理企业和省属大型企业担任分管财务的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主要领导及其后备人员。3.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资格或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国家合格标准。4.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5.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0年9月);身体健康。除个人自愿申请外,中央管理企业可依据上述条件推荐本单位2-3名后备干部参加培训选拔;中央有关主管单位、省级财政部门可依据上述条件推荐2-3名本部门、本地区、本行业高级会计人才参加培训选拔。(二)选拔程序。1.正式申报。申请者按要求填写《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附后)有关内容,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单位的申请者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直管理局管理企业的申请者报中直管理局,中央管理企业在京单位或驻外机构(不含港澳地区)的申请者以及中央管理企业推荐的后备干部报国管局。2.选拔笔试。3.选拔面试。4.确定培训对象。财政部根据选拔考试的结果,确定培训人选。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通过建立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全面培养和提升培训对象的综合素质。(一)培训周期为6年,分为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2个部分。首次集中培训时间为1个月,安排在2011年9月;跟踪培训实行在职学习、实践考核与跟踪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以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论坛等方式为主,以案例教学为主要教学形式,主要是通过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学习和交流,夯实基础理论、提升知识结构、更新经营观念、拓展管理视野,搭建起学员之间和学员与培训师资之间的沟通平台,同时,通过培训和综合考察,确定学员在职学习的方向和参与科研、实践的具体任务。集中培训结束时,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指导学员理论联系实际,深化培训内容。学员离校期间,实施跟踪管理。学员按照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提供的自学书目、课题项目进行自学,定期参与专属网络论坛的讨论,返校承担国家会计学院培训授课任务,按时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的各项活动,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学习心得体会、业绩报告、专业论文、案例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1年内报送材料的数量不得少于7篇),边工作,边学习,努力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工作中去。(二)在职学习的跟踪管理。建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引导学员在集中培训结束后,持续进行在职学习,进一步提升学员的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措施是:1.建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信息库和培训学员档案,对学员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在培训周期内,财政部或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不定期与学员进行联系,了解学员学习、工作、科研等情况。2.组织、引导学员参加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学员到国内外知名企业实地考察、研究,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同时,组织学员根据培训情况和所在单位实际,撰写研究报告,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提供学术指导。另外,培训周期内和培训期满后,根据学员特点和所在单位实际情况,组织优秀学员参加财政部、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中国会计学会、国家会计学院等单位或机构的课题项目、政策制定、征求意见、学术研究、调查研究、出国考察、学术会议等活动,承担国家会计学院授课任务,逐步使学员成长为宣传会计政策的专家、研究会计准则制度的专家、培训辅导会计准则制度的专家、财政部了解基层实际情况的专家,给学员提供进一步施展才能的平台。3.建立培训后持续跟踪评价体系。定期了解学员完成培训后的职业岗位变化,听取学员对学习课程的建议,为测评培训实施效果提供基础数据。 根据每期培训学员的特点和需求,“量身定做”培训方案和培训内容。(一)以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能力框架为指导,案例教学为手段,教授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二)以学员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学以致用,解决学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年来组织的高级会计培训课程的基础上,制定《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大纲(企业类)》,印发学员,并不断根据学员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三)关注社会经济热点问题。结合企业改革、经济改革和会计改革等热点问题,组织系列专题讲座和互动研讨等,拓展学员视野。(四)以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为主导,开发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系列辅导教材,形成一套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教材库,并根据学科发展趋势、我国经济管理和财务会计工作的发展进程、学员参与学习的效果等情况,定期对培训教材进行充实、修订、完善。 (一)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负责培训期间学员的日常管理。国家会计学院应当建立学员档案,系统记载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科研等情况。(二)实行政府资助与考核挂钩制度。参加培训的学员,培训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其培训期间的培训费用由国家会计学院专项资金资助。未能按照规定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学习心得体会、业绩报告、专业论文、案例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的,视为自动放弃继续参加培训的权利。(三)引入淘汰机制。培训分为3个考核周期,实施定期淘汰。建立量化考核体系,根据学员在每个考核周期中的综合表现,以量化分为依据,择优选拔可塑性强、表现优秀的学员参加下一考核周期更高层次的培训。(四)颁发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证书。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者予以结业。学员结业时,由财政部用印、国家会计学院颁发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证书。(五)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取得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证书者,将择优聘任为财政部会计准则、内部控制标准咨询专家组成员,申请成为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优先参加财政部、中国会计学会、国家会计学院组织的科研、学术等活动。 (一)培训时间。2011年9月,培训周期为6年。(二)培训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三)培训人数。本期培训班人数为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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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自2005年12月启动,至2009年共招收16个班650多名学员。学员平均年龄在35岁左右,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90%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多数人具有境外学习、工作经历,几乎全部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目前,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已经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得到了业内和用人单位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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