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亲爱的12345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是国务院于1998年7月20日批准成立的国务院事业单位,由财政部代管,教学管理依托清华大学。校训为:“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我国一共有三个国家会计学院,另外两家是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是国务院于1998年7月20日批准成立的国家级会计和经济管理人才培训基地,由财政部代管,教学管理依托清华大学。学院以会计、审计、经济管理为培训内容,短期面授培训、研究生教育、远程教育相结合,面向财会行业、面向总部基地、面向董事单位,培养高级财会人员、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的国家及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同时,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院为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可独立开展会计、审计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董事会由财政部、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部、教育部、人事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北京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厦门市人民政府、上海市财政局、厦门市财政局、清华大学、厦门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组成。董事会主席由财政部部长担任。学院设办公室、教务部、教研中心、信息中心、总务部等部门。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位于北京顺义天竺开发区,距北京首都国际机场3公里、东直门16公里,东侧有首都机场高速公路,西侧有京顺公路。学院占地面积200亩,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二期工程占地面积150亩(正在建设过程中),主要设施包括综合教学楼、图书馆及信息中心、会议中心、学员活动中心、体育馆、学员公寓、专家公寓、餐厅等多栋单体建筑, 拥有中外文专业图书18,000册、电子图书210,000册、专业期刊报纸200余种、专题数据库11个,建有宽带信息网络系统,提供各种信息环境和多媒体教学环境,提供多种远程教学手段,是一个典型的数字化园区,学院(一期)可同时容纳1,200多人上课。学院的后勤保障实现了社会化,教室支持、物业餐饮、园林安保等服务人员500多人,服务水平和质量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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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建议和意见:一、围绕继续教育工作目标,增强继续教育的层次性和针对性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目标,财政部颁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提高会计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在第七条又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应坚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学以致用的原则。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会计理论与实务;(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四)其他相关法规制度二、 设立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加大对继续教育管理的力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毕竟是一个教育问题,而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教育问题的研究和经验因职责不同等原因而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譬如,实践中有的培训单位给学员讲完课后而学员不知所以然,那是因为培训资格的确定上出了问题;有的由于只培训一天半甚至一天,效果不佳,但也得到了财政部门的认可,那是因为培训计划上出了问题;有的培训单位在培训过程中出了教学或管理方面的问题,有时却无人过问,仍然拥有培训资格,那是因为培训监督和评价上出了问题;如此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三、尝试提升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在《暂行规定》中明确有自学和接受培训两种,并规定两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必须同时进行,且接受培训的时间不能少于20小时(初级会计人员不少于24小时)。四、严把教材关,提高教学培训效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教材资料水平的高低往往会影响到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因此编写出实用、高水平的培训教材是继续教育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据笔者了解,广大会计人员对教材内容要求最多的是:其一,前次继续教育年至本次教育年财政部新出台的各项会计制度;其二,本地区贯彻执行财政部新会计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其三,本地区办理各项会计事务的程序和方法。所以,这些内容应成为培训教材的重点,尽可能写得全写得细些。但作为会计主管部门,对会计人员应学习的内容还要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即使一些会计人员自认为不重要的内容也应该写进教材。五、探索培考分离,增强会计人员学习的自觉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要不要考试,目前仍有争议,但实践证明,考试是保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效果和质量的重要措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试有考试和考核两种形式,笔者认为,对于第一层次的高级会计人员宜采用开卷考核形式,而对于中级和中级以下的会计人员宜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对闭卷考试的题目不宜太难,中等难度以下的题目应占80%以上,但考场纪律一定要严肃。现在有的培训单位的考试说是闭卷,但监考老师都是睁一眼闭一眼,实质上是开卷,而且相五抄袭现象严重。本来就一两天的面授,有的学员就考试时来抄一下试卷,有的索性叫同事代抄一份了事。这样,考试就成了"意思"一下,形式而已,这极大地削弱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效果和会计人员学习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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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是国务院于1998年7月20日批准成立的国务院事业单位,由财政部代管,教学管理依托清华大学。培训会计人才的后续教育培训基地。
二十世纪末,在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同志的倡导和推动下,国务院于1998年7月批准成立国家会计学院,当时学院为国务院事业单位,由财政部代管,教学管理依托清华大学。
2002年财政部发文将学院更名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12年学院纳入财政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
建院以来,学院秉承朱镕基总理题写“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办学宗旨,为我国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大中型企业以及社会中介机构培养了大批会计和审计高级专业人才。
经过多年的发展,学院形成了以学位教育、中短期培训和远程教育为支柱的教育培训体系。学院拥有一支精通理论前沿及丰富实务经验的优秀师资队伍,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明确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培养目标,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特点,注重实践型、启发型教学。目前,相当比例的毕业生在大型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发挥骨干作用。
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董事会由财政部、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部、教育部、人社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厦门市人民政府、北京市财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厦门市财政局、清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厦门大学等组成。董事会主席由财政部部长担任。
学院位于北京顺义天竺开发区,总占地面积343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
其中,一期工程1998年4月开工建设,2001年5月投入使用;二期工程2011年3月开工建设,2016年4月投入使用。
学院拥有一流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和信息网络系统,能够提供多媒体教学及远程教学,可同时容纳1500名培训学员、400名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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