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4

  • 浏览数

    125

摆脱拖延症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财政部会计准则培训第二期

4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qq1138566105

已采纳

第一条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中国会计准则制定的咨询机构,旨在为制定和完善中国的会计准则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二条 委员会的委员由财政部聘任,委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包括政府有关部门、理论界、会计职业团体、中介机构和企业界等方面的代表。第三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 对会计准则的总体方案、体例结构、立项等提供咨询建议;(二) 对会计准则制定中重大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等提供咨询意见;(三) 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等有关基础理论提供咨询意见;(四) 对会计准则实施情况提供咨询并反馈有关信息。第四条委员会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专业委员会会议。第五条 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讨论委员会工作及会计准则制定和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包括:委员会工作大纲,会计准则总体方案,会计国际协调,会计准则制定中的重大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会计准则实施机制和其他重大事项。全体会议及会议议题由秘书长提出,报经主席批准,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全体会议由主席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委员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参会的,应事先向主席或秘书长请假,并对会议所讨论的议题提供书面意见。第六条专业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讨论本专业委员会开展会计准则咨询工作的重要事项。专业委员会会议及会议议题由专业委员会主任提出,报经秘书长批准,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专业委员会会议由专业委员会主任主持,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委员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参会的,应事先向专业委员会主任请假,并对会议所讨论的议题提供书面意见。专业委员会召开专业委员会会议,专业委员会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可特邀其他专业委员会委员参加;并邀请会计准则项目研究、制定的有关咨询专家及工作人员列席会议。第七条 全体会议和专业委员会会议结束后,应对会议讨论的议题、讨论情况和结果,形成会议纪要,通过委员会办公室寄送委员,待委员确认后正式公布,同时提交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第八条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部会计司。办公室主任由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兼任。 第九条 委员享有如下权利:(一) 参加委员会全体会议、专业委员会会议以及会计准则国际、国内研讨会,除特殊情况外,应在会议召开七至十个工作日前取得会议讨论的各种文件资料;(二) 对上述各种会议讨论的议题提出咨询意见;(三) 及时获得专业委员会对有关会计准则项目的研究报告,以及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和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四) 就会计准则制定与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向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提出建议;(五) 及时获得其他委员和有关方面对会计准则的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对咨询意见或建议采纳情况的说明;(六) 优先取得委员会或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有关会计准则的文件和正式出版物。 第十条 委员应履行如下义务:(一) 按时出席委员会召开的全体会议和专业委员会会议,参加委员会举办的研讨会等各项活动;因故不能出席时,应按规定事先请假,并对会议所讨论的议题提供书面意见;(二) 按时完成委员会或专业委员会布置的工作任务;(三) 对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提出需要咨询的问题发表意见;(四) 向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通告会计准则实施中的问题;(五) 对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或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要求保密的信息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委员会下设三个专业委员会:(一) 会计理论专业委员会负责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等与会计准则相关的会计基础理论问题的研究提供咨询意见。(二) 企业会计专业委员会负责对企业会计准则的研究、制定与实施提供咨询意见。(三) 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专业委员会负责对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的研究提供咨询意见。第十二条 专业委员会成员由委员组成,各专业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和两名副主任,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专业委员会主任由主席提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和成员由专业委员会主任提名,报主席、秘书长同意后确定。第十三条 专业委员会通过组成若干项目研究组开展咨询工作。专业委员会主任应当根据会计准则制定计划,以及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中的重要问题,确定项目研究组及项目活动计划。项目研究组设主持人一名,由专业委员会主任提名,从委员会聘请的会计准则咨询专家中选定。项目研究组主持人提出项目组成员及项目活动计划,报请专业委员会主任确定。专业委员会主任确定的项目组成员及项目活动计划,通过委员会办公室报秘书长同意后实施。项目研究组在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咨询工作,主要活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提交会计准则项目研究报告;二是对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提交的会计准则讨论稿、征求意见稿和草案提出咨询意见。项目研究组成员可列席专业委员会召开的有关会议。专业委员会及项目研究组可优先承担财政部立项的会计准则研究科研课题。专业委员会对本委员会完成的准则项目研究报告,以及对会计准则讨论稿、征求意见稿和草案的咨询意见,应通过主任或副主任签字后提交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对委员个人征求对会计准则讨论稿、征求意见稿和草案的意见,可由委员直接反馈给会计准则制定机构。 第十五条 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职能如下:(一) 在主席及秘书长的领导下,负责筹备委员会全体会议、专业委员会会议、研讨会等各种会议,准备会议材料并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委员;(二) 负责委员会与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之间、委员会与委员之间、委员会与专业委员会之间的沟通与联络,以及相关资料和信息的传达和传递;(三) 跟踪管理专业委员会及项目研究组承担的会计准则项目科研课题;(四) 定期向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五) 管理委员会的财务;(六) 负责委员会与国际会计组织之间的联络,以及委员会主席或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 委员会经费的来源:(一)政府补助;(二)其他收入。 第十七条 委员会经费的用途:(一)会计准则项目的课题研究经费;(二)委员会及专业委员会召开各种会议的会议费用;(三)对委员的工作补贴;(四)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八条 委员会的英文名称为:China Accounting Standards Committee,缩写为CASC。第十九条 本工作大纲经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报财政部批准后实施。

财政部会计准则培训第二期

117 评论(13)

天生萌妹

财政部2010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 财政部会计司具体负责培训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制定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能力框架,组织协调开发培训教材,建立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信息库,对学员实行跟踪管理,指导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培训工作。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和各省级财政部门在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地区、本行业会计人才培训的同时,负责组织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的报名、材料审查、组织考试和后期管理等工作。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负责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的实施,具体负责培训课程开发、教学组织、结业考核、学员档案库建设、教务管理等。 (一)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2.在中央管理企业和省属大型企业担任分管财务的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主要领导及其后备人员。3.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资格或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国家合格标准。4.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5.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0年9月);身体健康。除个人自愿申请外,中央管理企业可依据上述条件推荐本单位2-3名后备干部参加培训选拔;中央有关主管单位、省级财政部门可依据上述条件推荐2-3名本部门、本地区、本行业高级会计人才参加培训选拔。(二)选拔程序。1.正式申报。申请者按要求填写《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附后)有关内容,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单位的申请者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直管理局管理企业的申请者报中直管理局,中央管理企业在京单位或驻外机构(不含港澳地区)的申请者以及中央管理企业推荐的后备干部报国管局。2.选拔笔试。3.选拔面试。4.确定培训对象。财政部根据选拔考试的结果,确定培训人选。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通过建立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全面培养和提升培训对象的综合素质。(一)培训周期为6年,分为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2个部分。首次集中培训时间为1个月,安排在2011年9月;跟踪培训实行在职学习、实践考核与跟踪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以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论坛等方式为主,以案例教学为主要教学形式,主要是通过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学习和交流,夯实基础理论、提升知识结构、更新经营观念、拓展管理视野,搭建起学员之间和学员与培训师资之间的沟通平台,同时,通过培训和综合考察,确定学员在职学习的方向和参与科研、实践的具体任务。集中培训结束时,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指导学员理论联系实际,深化培训内容。学员离校期间,实施跟踪管理。学员按照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提供的自学书目、课题项目进行自学,定期参与专属网络论坛的讨论,返校承担国家会计学院培训授课任务,按时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的各项活动,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学习心得体会、业绩报告、专业论文、案例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1年内报送材料的数量不得少于7篇),边工作,边学习,努力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工作中去。(二)在职学习的跟踪管理。建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引导学员在集中培训结束后,持续进行在职学习,进一步提升学员的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措施是:1.建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信息库和培训学员档案,对学员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在培训周期内,财政部或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不定期与学员进行联系,了解学员学习、工作、科研等情况。2.组织、引导学员参加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学员到国内外知名企业实地考察、研究,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同时,组织学员根据培训情况和所在单位实际,撰写研究报告,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提供学术指导。另外,培训周期内和培训期满后,根据学员特点和所在单位实际情况,组织优秀学员参加财政部、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中国会计学会、国家会计学院等单位或机构的课题项目、政策制定、征求意见、学术研究、调查研究、出国考察、学术会议等活动,承担国家会计学院授课任务,逐步使学员成长为宣传会计政策的专家、研究会计准则制度的专家、培训辅导会计准则制度的专家、财政部了解基层实际情况的专家,给学员提供进一步施展才能的平台。3.建立培训后持续跟踪评价体系。定期了解学员完成培训后的职业岗位变化,听取学员对学习课程的建议,为测评培训实施效果提供基础数据。 根据每期培训学员的特点和需求,“量身定做”培训方案和培训内容。(一)以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能力框架为指导,案例教学为手段,教授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二)以学员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学以致用,解决学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年来组织的高级会计培训课程的基础上,制定《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大纲(企业类)》,印发学员,并不断根据学员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三)关注社会经济热点问题。结合企业改革、经济改革和会计改革等热点问题,组织系列专题讲座和互动研讨等,拓展学员视野。(四)以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为主导,开发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系列辅导教材,形成一套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教材库,并根据学科发展趋势、我国经济管理和财务会计工作的发展进程、学员参与学习的效果等情况,定期对培训教材进行充实、修订、完善。 (一)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负责培训期间学员的日常管理。国家会计学院应当建立学员档案,系统记载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科研等情况。(二)实行政府资助与考核挂钩制度。参加培训的学员,培训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其培训期间的培训费用由国家会计学院专项资金资助。未能按照规定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学习心得体会、业绩报告、专业论文、案例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的,视为自动放弃继续参加培训的权利。(三)引入淘汰机制。培训分为3个考核周期,实施定期淘汰。建立量化考核体系,根据学员在每个考核周期中的综合表现,以量化分为依据,择优选拔可塑性强、表现优秀的学员参加下一考核周期更高层次的培训。(四)颁发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证书。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者予以结业。学员结业时,由财政部用印、国家会计学院颁发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证书。(五)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取得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证书者,将择优聘任为财政部会计准则、内部控制标准咨询专家组成员,申请成为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优先参加财政部、中国会计学会、国家会计学院组织的科研、学术等活动。 (一)培训时间。2011年9月,培训周期为6年。(二)培训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三)培训人数。本期培训班人数为50人。

290 评论(11)

爱思晴儿

今后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建议和意见:一、围绕继续教育工作目标,增强继续教育的层次性和针对性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目标,财政部颁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提高会计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在第七条又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应坚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学以致用的原则。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会计理论与实务;(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四)其他相关法规制度二、 设立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加大对继续教育管理的力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毕竟是一个教育问题,而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教育问题的研究和经验因职责不同等原因而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譬如,实践中有的培训单位给学员讲完课后而学员不知所以然,那是因为培训资格的确定上出了问题;有的由于只培训一天半甚至一天,效果不佳,但也得到了财政部门的认可,那是因为培训计划上出了问题;有的培训单位在培训过程中出了教学或管理方面的问题,有时却无人过问,仍然拥有培训资格,那是因为培训监督和评价上出了问题;如此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三、尝试提升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在《暂行规定》中明确有自学和接受培训两种,并规定两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必须同时进行,且接受培训的时间不能少于20小时(初级会计人员不少于24小时)。四、严把教材关,提高教学培训效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教材资料水平的高低往往会影响到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因此编写出实用、高水平的培训教材是继续教育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据笔者了解,广大会计人员对教材内容要求最多的是:其一,前次继续教育年至本次教育年财政部新出台的各项会计制度;其二,本地区贯彻执行财政部新会计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其三,本地区办理各项会计事务的程序和方法。所以,这些内容应成为培训教材的重点,尽可能写得全写得细些。但作为会计主管部门,对会计人员应学习的内容还要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即使一些会计人员自认为不重要的内容也应该写进教材。五、探索培考分离,增强会计人员学习的自觉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要不要考试,目前仍有争议,但实践证明,考试是保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效果和质量的重要措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试有考试和考核两种形式,笔者认为,对于第一层次的高级会计人员宜采用开卷考核形式,而对于中级和中级以下的会计人员宜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对闭卷考试的题目不宜太难,中等难度以下的题目应占80%以上,但考场纪律一定要严肃。现在有的培训单位的考试说是闭卷,但监考老师都是睁一眼闭一眼,实质上是开卷,而且相五抄袭现象严重。本来就一两天的面授,有的学员就考试时来抄一下试卷,有的索性叫同事代抄一份了事。这样,考试就成了"意思"一下,形式而已,这极大地削弱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效果和会计人员学习的自觉性。

321 评论(14)

让我爱你

会计行业比较特殊,继续教育也有两个方向,实战和考证,但考证又是从业的基础。个人认为,以后实践经验相对要侧重一些,

150 评论(12)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