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owmemory098
高新技术企业的账务处理,与普通企业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高新技术企业更要做好研发费的归集的账务处理,并做好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收入的核算,因为这些是高新技术企业初审与复审必须满足的条件。此外,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适用15%的优惠税率,在计提企业所得税时是需要注意的。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第一条规定,企业研发费用(即原“技术开发费”),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一)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二)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三)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四)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五)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六)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七)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研究过程中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不需扣除研发过程中销售研发样品形成的收入。该样品对应的成本,属于上述规定范围的,可直接作为研发支出。《企业会计第6号——无形资产》(2006)规定,企业的研发支出应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支出满足条件的应资本化,否则费用化处理。企业销售样品的收入,属于销售商品取得的收入。账务处理如下:(1)领用材料等借:研发支出贷:原材料等。(2)销售研发样品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销售的样品,无需结转成本。(3)按具体情况,将研发支出资本化或费用化借:无形资产(管理费用)贷:研发支出。
张先生899547
(1)科技开发风险准备的的提取。科技开发是指企业从事的应用性技术开发活动,也就是将科学研究的成果及其他知识转化为新产品、新工艺,以及对旧产品、旧工艺作重大改进的活动。它不包括研究活动在内。由于科技开发具有高风险性,因而需要采用特殊的处理方法。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科技尖提取科技开发风险准备,以抵偿可能失败的科技开发成本。这样要求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谨慎性原则的要求,避免高估资产低估费用。(2)科技开发成本的处理。主要是科技开发成本费用化还是资本化的问题。财政部于1993年5月颁发的《关于科技企业执行新的行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发生的科技开发成本应在一个成本类科目中汇集,开发完成后登记适当的资产科目,但失败项目的成本应冲销预提的科技开发风险准备。(3)技术服务活动的会计处理。技术服务是指企业对外提供技术性劳务,包括工程设计和承包、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维修服务等等。技术服务在高新技术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为了满足国家考核高新技术企业的收入分别进行核算。对此,企业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有时一项交易是技术服务还是商品销售难以区分。一般作法是:凡商品提供附属于技术服务者,应视为商品销售;凡技术服务与商品分别定价者,应视为技术服务与商品销售峡谷项业务同时发生。对于短期技术服务活动,企业于劳务已经提供,并已取得价款或索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技术服务收入的实现。对于长期技术服务合同,一般应采用完成进度法或完成合同法确认营业收入。(4)国家扶持基金的核算。为了促进高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对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的金额应用为“国家扶持基金”留在企业,用于生产发展,不得用于分配。这种规定与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规定不规定不同,因而产生特殊处理问题。目前国家科委规定的处理方法是,将“国家扶持基金”作为盈余公积的一部分,并在盈余公积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应在计算所得税时,将减免税金确认为“国家扶持基金”,作为盈余公积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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