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5

  • 浏览数

    108

amy229815572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政府发放培训补贴会计科目

5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summaryzhen

已采纳

政府补贴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项目进行核算。

政府发放培训补贴会计科目

139 评论(10)

我是豆豆豆逗

政府补贴计入到其他收益科目进行核算,其他收益科目用以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但不宜确认收入或冲减成本费用的政府补助,属于损益类科目。

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十一条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政府补贴的会计分录

收到政府补贴,根据政府补贴的用途置于不同的科目。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政府补贴用于补贴商品销售额,则政府补贴视同销售,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政府补贴用于资产、建筑,资产建成后随资产使用年限进行分摊确认:

(1)收到政府补助时,先放于递延收益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每年折旧(或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折旧(摊销)年限每年确认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3、收到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贴,将其放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4、收到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贴,能够当期一次性确认的: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295 评论(10)

蚊蚊mandy

政府补贴计入补贴收入科目,政府补贴是一种政府行为:此处的政府行为是广义概念,不仅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政府补贴行为,而且还包括政府干预的私人机构的政府补贴行为。

政府补贴是一种财政行为:即政府公共帐户存在开支。政府补贴必须授予被政府补贴方某种利益:一般认为这种利益是受政府补贴方从某项政府政府补贴计划中取得了某些它在市场中不能取得的价值。

在实际工作中,政府补助的形式主要有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和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企业不论通过何种形式取得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准则规定,在会计处理上应当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通常情况下,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因为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补助的原则和理念,政府补助主要是对企业特定产品由于非市场因素导致的价格低于成本的一种补偿。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最终也是与收益相关,只是暂时作为递延收益处理,在相关资产形成、投入使用并提取折旧或摊销时从递延收益转入当期损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府补贴

299 评论(14)

安妮宝贝88

1、新会计准则取消了“补贴收入”科目,原来记入“补贴收入”的政府补助都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规范。 2、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的特征之一是无偿性,另一特性是直接取得资产,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支持不属于政府补助,比如政府之间的债务豁免,除税收返还外的税收优惠,如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增值税出口退税也不属于政府补助。

321 评论(10)

克利玛碴

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科目。政府补助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主要有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主要是对企业特定产品由于非市场因素导致的价格低于成本的一种补偿。常见的政府补贴项目主要有三类,分别是政策补贴、财政补贴、捐赠补贴。1、政策补贴:政策补贴往往是需要所申请的企业和机构达到较高的要求的,且主营业务主要为水电、公交等具有一定社会效益的企业。2、财政补贴:财政补贴是是目前绝大多数企业都有机会接触和申请到的政府补贴项目。对于政府补贴项目有哪些这方面来说,财政补贴应该是大家所能见到的最常见的一种了。一般来说,财政补贴的出现主要变现为政府为了促进当地企业的发展,而给与企业的一种资金支持。3、捐赠补贴:这类补贴项目主要是对于亏损企业的一种支持,其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是企业扭亏为盈,确保企业的正常发展,相对于政府的一种救市行为。以上是关于政府补助的相关内容。法律依据《政府补助科学技术研究发展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补助机关于补助契约中,应载明受补助之公立学校、公立研究机关 (构)、法人或团体办理科研采购,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补助机关得核减补助金额或停止拨付经费;其情节重大者,得终止或解除契约,并追缴已拨付之款项:一、采购项目与补助内容不符。二、违反第四条规定,拒绝、妨碍或规避补助机关之查阅或查视。三、未依第六条第一项采购基本原则办理采购。四、违反第七条第二项或第三项规定,未作成书面纪录或就采购协商文件附卷备供查询,经补助机关通知改正而届期未改正。五、违反第八条第一项、第二项或第三项规定,有应行回避之情事而未回避。六、违反第十条第一项规定,未制作设备使用状况之书面纪录,经补助机关通知改正而届期未改正。七、违反第十条第二项规定,于补助关系存续期间内,非依法令规定或未经补助机关同意,擅自将政府补助购入之设备设定负担或处分。八、未依前条规定办理领受公款补助之核销,经补助机关通知改正而届期未改正。

318 评论(8)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