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吃月亮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促进会计工作水平的提高,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财会字[1998]4号),结合中央国家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任务是提高会计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和拓展。第三条 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及其在京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从事会计工作并已经取得会计证的会计人员。第四条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是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第三条所列范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的审批、检查、考核与评估;组织编写中央国家机关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教材。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组织本部门会计人员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和自学,并将每年的工作情况于年末以书面形式报国管局。第五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一) 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包括已取得或受聘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及具备相当水平的会计人员; (二) 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包括已取得或受聘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及具备相当水平的会计人员; (三) 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包括已取得或受聘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和已取得会计证但未取得或受聘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第六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坚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学以致用的原则,主要内容包括; (一) 会计理论与实务; (二) 财务、会计法规制度; (三)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四)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五) 会计电算化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 (六) 其他相关知识和法规制度。第七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形式。 (一) 培训形式包括: 1、 取得中央国家机关继续教育培训资格的单位按有关规定和要求举办的财会专业和相关知识培训; 2、 在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专业学历教育; 3、 国管局认可的其他培训形式。 (二) 自学形式包括: 1、 各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 2、 进行会计专业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 3、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 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 5、 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财会专业论文和文章; 6、 向本部门会计学会提交财会专业论文; 7、 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财经专业自学考试; 8、 国管局认可的其他形式。第八条 高、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68小时,其中接受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30小时;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72小时,其中接受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35小时。 培训时间的计算以实际教学时间为准,当年接受多次培训的,可累计计算,但不能跨年度计算。第九条 财政部当年指定会计人员必须完成的培训内容,不论会计人员当年的继续教育时间是否已经达到要求,均需接受培训。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会计人员,其继续教育时间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一并完成: (一) 年度内在境外工作超过6个月的; (二) 生育; (三) 年度内病假超过6个月的; (四) 年度内因出差、学习、挂职锻炼等而离开单位所在地超过6个月的; (五) 其他情况。 有上述情况的会计人员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出具证明,经国管局审核后确认。第十一条 为保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对承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实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许可证》制度。 (一) 凡承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均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国管局审批。经考核确定相应的培训等级,统一核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许可证》,有效期一年。持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许可证》的单位,在有效期内承担相应的培训任务,履行相应的责任,并接受国管局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 培训单位于每年度终了后30天内,将上年度培训情况等年检材料上报国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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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稽查并不是一个什么可怕的问题,在税务局来之前做好几个准备,不说万无一失,但至 少会减少不少风险。 一、三给三不给。 三给: 1、相关税务的报表,账簿必须准备好,给税务局看。 2、会计凭证、银行对账单等相关资料必须准备好给税务局看。 3、相关的合同,成本计算,工资发放凭证必须准备好给税务局看。 这些资料是税务局必须查看的,当税务局来稽查的时候,我们提前做好准备,同时对账务处理 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梳理确保在税务局来的时候在基本问题没有大的问题。 三不给: 1、内部管理报表,不要给。 2、特别记录,比如招待费明细表(特别是涉及到客户姓名和单位的)不能给。 3、老板和个人消费的明细不能给(特别是那些公私不分的企业)。 二、讲人情,讲道理,更要讲专业。 税务局的人也是人,他们能帮你的只有是国家法律法规允许之下的情况下和你讲人情。因此, 我们自己专业要强,和税务局的人用法规和政策说话。 三、要软硬兼施。 对的一定要坚持,一定要强硬。但是,态度要谦虚,要尊重税务局的同志。 总之,既来之,则安之!自身硬,方能经得起检验!
财务人员的工作,需要做在税务稽查之前。当然,一般大公司的财税处理是比较规范的,无需过多担心稽查的问题。而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虽然无法做到非常规范,但是日常也需要把控好风险。
之前碰到一家公司,听说要来稽查,吓得不轻。于是专门请了外部咨询机构的人员来指导,花了很多的时间来做清查准备,费了非常大的力气。
其实,作为财务人员,对于很多行为要控制在日常,真的碰到稽查了,也心中有数,再有针对性地进行一些准备。
首先,看看内部财务制度是否完善。比如,该有的发票是否都有,不该做税前扣除的有没有扣,该转出的进项有没有转;仓库是否都是账实相符的,收发货检查,定期盘点这些流程是否齐全;账务处理是否规范,未开票的收入是否申报,成本核算是否准确等等。
其次,公司的各项指标是否正常。自己企业的过往税负率,费用收入比,各项明细是否合理;特殊的项目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其他应收应付等,是否有异常。
再者,需要注意是否有违规的操作。如果有这样的操作,会计人员平时就应该进行避免。
如果财会人员本身水平有限,无法进行判断,那么也可以请专业的机构来进行指导,在合规的情况下做一些准备工作。
总之,财务人员的准备更多的不应该是用于遇到税务稽查的时候,而是在平时的工作当中。更多的要注意建立基本制度,规避相关风险,不参与违法违规的事情。既需要帮企业规避风险,也要注意对自己的保护。
不管有没有税务大稽查一说,但对于企业财务人员来讲,只要是税务稽查都是一场实战考核。特别对于中小企业的财务人员来讲,更是如此。
相较于中小企业,大企业内控制度完善,治理环境良好,会计人员专业素质较高,常常能有效应对各种外部和内部风险,特别对税务风险有足够的认识,因此,大企业如果不是为了某种不良目的或是税务筹划存在问题,通常对税务稽查无须特别准备,当成一项日常财税工作,准备好稽查要求的文件即可。
而对于中小企业,应对稽查的最好办法是自查。由于中小企业存在内控不健全,业主财税风险意识淡薄,对税收政策理解不深,又由于中小企财务人员或财税代理机构囿于成本考虑,对各种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常常一知半解,一旦遇上稽查常常不知所措。
所以中小企业税务自查是关键。针对各个税种逐一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与税务相关的环节。在自查过程会遇各种没有把握的问题,要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对于沟通过程中出现的税务机关与企业理解和把握有偏差或偏差较大,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提请专业的会计、税务、法律机构以厘清正确的处理方式。
通过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至于账簿、合同、文件、凭证等都应该整理妥当,最好配备专业能力、沟通能力和对企业有深入了解的专职人员负责稽查事项。
现在的稽查应该是利用大数据的随机抽查,因此,企业在涉及税务事项时应谨慎处理,无须过度担心稽查。
税务要来公司稽查,接到税局的通知后,一般的财务人员都会开始紧张起来,总认为是自己账务处理的出现了问题,而被查出端倪。其实呢,也不用过多的担心和紧张。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情况下就会被“ 稽查“。
税务稽查对象一般通过以下3种方法产生:第一,税务局信息系统自动筛选;第二,根据稽查计划、按照征管户数的一定比例筛选或者随机抽样选择;第三,被举报、有关部门转办上级交办等。
那么就首先分析一下企业的情况是哪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一般企业都会遇到的,由于财务人员粗心工作不当,将数据申报错误,引起税务监控系统启动,所以被稽查,这种情况下公司要找有经验的财务主管等进行全部账务的自查,找到问题所在,准备相关资料,加以解释说明,那基本没有多大的问题。
第二种情况,就更不用担心了,税务机关的抽样调查,通常不同规模的企业都有可能被抽中。一旦被税务局随机抽中,也不用担心,只要我们平时按照国家的财政和税收政策,在根据自己的专业能力,应该不会有大的纰漏,但是能来企业稽查的工作人员,基本都是税局业务和专业能力比较强的,所以认真做好自查,还是很有必要的。
第三种情况就比较棘手了,但凡是被举报的或者被移送上级税务主管单位,尤其是税务稽查大队来督导办理的案件,那都是说明公司的财务和税务工作方面很可能出现了重大纰漏和问题。针对这种情况,最好的方式还是提前做好内部自查工作,必须提前找到自身的问题所在,并针对这一问题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做好最大程度的弥补工作,同时抽调专业人员把相应的材料和文件都要准备好,以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
税务稽查主要就是为了查询纳税人有没有偷税漏税的问题,检查的重点主要为增值税及所得税检查,具体检查重点为:
一、增值税检查重点:
(1)虚构废品收购业务、虚增进项税额。
(2)隐瞒销售收入。以代销为由对发出商品不入帐、延迟入帐;现金收入不入帐。主要产品帐面数与实际库存不符。
(3)收取价外费用未计收入或将价外费用记入收入帐户未计提销项税金;对尚未收回货款或向关联企业销售货物,不记或延缓记入销售收入;企业发生销售折让、销售退回未取得购买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或未收回原发票联和抵扣联;企业以“代购”业务名义销售货物,少记销售收入;转供水、电、汽等及销售材料不记销售收入的情况;混合销售行为未缴纳增值税。
(4)对固定资产改良等非应税项目领用材料未作进项税转出处理;对免税产品的原材料购进及领用单独核算,免税产品所用材料的进项税额未全额转出;企业从废旧物资回收企业购入的材料不属实;企业转供物业、福利等部门材料,其进项税金不作转出。
(5)采购环节未按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支付是否一致。
(6)生产企业采取平销手段返利给零售商,零售商取得返利收入不申报纳税,不冲减进项税额。
(7)为隐瞒销售收入,故意不认证已取得的进项票,不抵扣进项税额,人为调节税负水平。
二、企业所得税检查重点:
(1)多转生产成本,影响当期损益,少缴企业所得税。
(2)以货易货、以货抵股利、福利,少缴企业所得税。
(3)将不属于生产的水电、煤炭开支挤入“制造费用”,增大成本费用;故意扩大预提项目或多提预提费用,冲减当期损益。
(4)资本性支出挤占成本、费用。
(5)视同销售的事项少计收入。
(6)企业的资产报损未经过审批。
(7)房租收入、固定资产清理收入及关联交易收入,未按税法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8)不及时结转收入,推迟交纳税款。
(9)将已实现的收入挂在预收款或其他应付款中,少记收入;
(10)用不正规发票入帐,虚列成本、费用。
(11)多列支出。以虚开服务业的发票虚增成本、套取现金,虚增人员工资套取现金,以办公费用的名义开具发票套取现金,以虚增广告支出的方式通过广告公司套取现金。通过设立关联的销售公司、办事处,以经费、销售费用的名义虚列支出套取现金。
做为财务人员只要按税务稽查重点进行内部自查,并同时准备好相关资料,碰到自查问题及时找出解决方案即可,若有疑问也可直接私信我,免费咨询答复!
只要没有虚开,虚进发票入账,每月定时申报缴纳税款,都没有好大的问题的,不用担心,如果遇到正式稽查时少说话,一问一答,不多说一个字,别紧张该怎么就怎么平常心对待。
会计人员应该提前准备一些会计资料,以便稽查人员检查。
税务局查账,会计需要准备的资料有: 1、规定期间的凭证、账簿、报表、所有纳税申报表及电子记账数据; 2、领购、开具和留存发票的情况。发票备查薄、银行对账单。 3、税务稽查人员根据税务稽查计划,可以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生产、经营所在地和货物存放地实施税务稽查。
一是不存在税务大稽查,二是任何税务检查都是税务机关履职行为,企业财务要按照税收政策规定,分税种梳理可能存在的问题,认真自查,可参照行业指南进行检查。
第一 和本单位领导沟通协调相关事项,领导定夺到底谁出面接待比较好。税务稽查很重要,所以接待领导级别越高显得越重视。
第二 在通知你稽查到来检查工作的时间里,把所需材料准备齐全,提供相关资料凭证等待检查。检查资料要经过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提供,最好整理个资料明细单,让财务总监审核签字。
第三 少说话,问你就回答,不问就不回答。如果你不虚开增值税发票,不对外购买成本费用类发票,是基本没有问题的。每月按时申报税款,不拖欠,不瞒报,不拖拉。基本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最后提醒各位财务同仁 不要踩税务红线,一次被抓住问题,后期就有可能经常稽查,对于企业来说不是好事。现在国家税收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国家税务总局也在尽量减少,尤其是中小 科技 企业的税收,政策的扶持力度在现如今还是想对比较大的。
我建议各位企业财务同仁多看看税收优惠,这样比想方设法偷税漏税更加快捷有效,也更能得到领导的爱戴。
另外如果有需要财税咨询的企业可以私聊我。我可以针对企业的内部控制,财务治理,税收筹划提供相对有偿的服务。感谢大家阅读!祝大家生活愉快,身体 健康 。
企业最不愿意看见便是面对税务稽查,因为心里多少总会有一些担忧。其实税务机关到企业检查纳税情况属于正常现在,企业无需紧张,但是也一定要提高重视程度,掌握一定的应对税务稽查技巧可以很大程度上降低税务稽查风险。
1、日常基础性的准备工作
财务人员应加强税务方面的能力,将相关的税务资料整合并分类,做到有条不紊。
2、面对突然袭击势的稽查 做到不慌不乱
有时税务机关会突然对一些企业进行突击检查,面对这种情况不必惊慌,更不要与税务人员产生争执,最好可以让相关的领导亲自接待。
3、万一出现问题 抓住黄金72小时
万一出现了不可预知的突发状况,一定要抓住黄金时间72小时,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问题处理掉,降低风险。
4、注意企业上下统一口径
税务稽查人员在企业进行询问的时候,不仅仅只针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可能还会盘问到一般的财务人员、人事人员、物流人员等等。因为这样询问会问到一些不懂税务的人,从而披露了一些不是很必要或者不是很准确的信息给税务局。因此,一定要保持企业上下统一口径,最好由企业高层亲自接待税务稽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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