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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下十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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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lixcyr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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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没有视同继续教育的规定,所有会计人员每年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本年度的月底截止,详情可 登陆中华会计.网校 查询 。

农村会计培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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柚柚滴溜溜

北京2012年会计继续教育以及2011年会计继续教育补办公告各区县财政局、市属主管局总公司、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6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财会[2011]11号)以及《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京财会[2010]2665号)文件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素质和会计培训工作质量,确保会计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现将我市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以及201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补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 凡持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二、培训时间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三、培训范围及内容 (一)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由北京会计学会统一组织,培训内容及计划另行通知。 (二)中、初级及其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内容 1、各类企业继续教育的重点内容:企业会计准则、新企业所得税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指引、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 2、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继续教育的重点内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非税收入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制度、工会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 3、农村会计人员培训重点内容:财政支农政策、涉农法律法规以及财经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等。四、组织实施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一)市财政局负责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总体指导。 (二)各区县财政局、经备案的市属主管局(总公司)财务部门在市财政局指导下负责本区县、本部门(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 (三)积极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办学单位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经市财政局备案公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可以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五、视同继续教育办理流程 (一)视同继续教育条件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符合下列条件,并在2011年、2012年度取得相应合格成绩或学历(学位)证书的会计人员可以申请办理相应年度的视同继续教育: 1、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 2、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取得单科合格成绩; 3、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 (二)视同继续教育办理流程 1、会计人员点击“视同继续教育申请”按钮,选择输入姓名、联系电话、管理编号 (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档案号码”)其中一项和证件号码,读取本人的档案信息。填写视同继续教育申请,按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暂住证)所在地选择一个办理区县,提交申请,并打印申请表,签署姓名。 2、会计人员携带网上下载并打印的《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视同继续教育申请表》、符合申请类别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有效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于提交申请后的30日内到所选择的区县办理相关手续。 3、区县审核人员对会计人员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件等资料进行审核,同时与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的视同继续教育申请信息进行核对。如确认符合视同继续教育条件,由审核人员在网上确认审核结果,并在申请表上签署姓名及审核日期。 4、网上审核通过后,北京会计网自动增加会计人员所申请年度的视同继续教育培训记录。 5、《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视同继续教育申请表》、相关证明、证件复印件由所选择的办理区县存档备查。 六、2011年度继续教育补办相关事项 1、《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财会[2011]11号)规定,自2011年6月1日起,持证人员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时,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需在调出地补齐后,方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持证人员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时,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持证人员调转后,须参加调入地当年继续教育。根据此规定,2011年之前(不含2011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在2012年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出时,未参加2011年度继续教育的需先补办2011年继续教育。 2、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北京会计网公示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补办2011年度继续教育。七、相关要求 (一)会计人员 1、会计人员需先完成注册登记及信息采集手续后,方可办理视同继续教育申请。 2、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通过北京会计网进行记录,不再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打印。会计人员可以登录北京会计网查询并打印本人继续教育培训记录。(二)培训机构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京财会[2010]2665号)各项规定,根据会计人员的实际情况,结合规定的培训内容及要求,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和计划,培训时间不得低于24小时,确保继续教育培训质量。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根据上述培训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会计人员要求,确定年度培训计划。分月培训计划(包括2011年继续教育补办与2012年继续教育)应于每月(从5月开始)25日前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培训结束后,应及时将数据导入会计管理系统并上报学员考勤情况。未经申请备案的培训,不予确认继续教育学时。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应合理制定培训计划,严格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并如实上报学员考勤情况,严格禁止只收费不培训。 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必须建立继续教育培训档案,档案管理要规范,资料要完整,查询要方便。 5、经北京市财政局备案公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未经同意,不得将承担的培训任务转给其他机构和个人。坚决制止不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对未经北京市财政局备案、公示的培训机构组织培训的,不予认可继续教育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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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菈VinU菟

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推出的会计培训通过网络视频的学习方式非常灵活方便:一是权威性,辅导班的师资都是人大名师,国内本领域的资深专家,都参与过会计证书考试的教材编写和出题工作,教学内容、教学方法针对性强,考试通过率高;二是在提供课件学习的基础上,更提供全程一对一辅导、24小时内及时答疑,确保全程、持续的主动跟踪服务;三是提供全真题库、在线测试和与会计证书考试形式无异的无纸化模拟考试,给学员最好的学习和测试体验;四是服务期内免费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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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Queen小乖

选择会计网课一般要考虑两大因素,一个是自身情况,其次是网校的情况,适合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就我个人了解的情况作出对比的话,如果说是师资力量,中华、恒企、东奥三家都有最顶尖的师资力量;如果说教学模式,没有好坏之分,更多是适合。但恒企网校有录播、直播和面授,在教学模式上面多元化一些;中华会计网校和东奥更偏向自学,视频就好像书籍的升级版,适合自学能力强,学霸,适应孤独的人。所以说,按照一般情况来选的话,我个人会选恒企网校吧,比较符合大众的条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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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戀寶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监督,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监督。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和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以下简称农村审计)工作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与监督。第四条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农村集体经济进行审计监督;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收支的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处理和处罚。第五条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备与审计业务相适应的审计人员。农村审计人员实行分级培训和考核制度,并持证上岗,上岗证由省农村集体经济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第六条农村审计工作所需的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七条办理审计事项的农村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八条农村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自律,保守秘密。对在农村审计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审计范围与事项第九条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下列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第十条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二)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三)财务会计报表、凭证、帐簿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四)资产、负债、损益、分配情况;(五)土地征用补偿费收支和建设项目预算、决算情况;(六)政府所拨资金、物资管理和使用情况;(七)接受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八)村提留、乡镇统筹费、农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等农民负担费用(劳务)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九)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十)其他需要审计事项。第三章审计职责与职权第十一条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指导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进行年度审计、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专项审计。第十二条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下列情况确定审计任务和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一)因集体经济管理问题引起群众不满,需要审计的;(二)需要进行重点审计调查的。第十三条县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负责乡(镇)一级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村级集体经济的审计;上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对下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可以直接进行审计。第十四条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在审计过程中有下列职权:(一)要求被审计单位如实提供财务收支计划及其执行情况、财务报告、经济合同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二)就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收集有关的证明材料。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证明材料;(三)发现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报表、凭证、帐簿以及其他与财务有关资料的,可以采取取证措施;必要时,可暂时封存被审计单位与违反财务收支有关的帐册资料。第十五条农村经济管理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发现被审计单位违反有关财务收支行为的,有权予以制止。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权提出处理、处罚意见。第四章审计程序第十六条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审计事项组成不少于二人的审计组,于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有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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