肚皮吃饱了
内江市财政局基本资料 单位全称:四川省内江市财政局 单位简称:内江市财政局 单位负责人:张世忠 地 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256号 邮政编码:641003 联系电话: (晚) 传 真:(自动) 内江市财政局内设机构及电话 区号:0832 办公室: 2272522 2272512 信息中心: 2264459 综合科: 2272539 财税法规制度科: 2272519 预算科: 2272540 2272158 国库科: 2272542 2286376 非税收入管理科: 2272507 文教行政科: 2272546 2278565 经济建设科: 2272545 2272515 农业科: 2272502 社会保障科: 2272543 2286308 企业科: 2272503 2272505 投资管理科: 2272510 金融外事外债科: 2272552 会计科: 2272511 2269710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2267522 农业综合开发科: 2288177 2272521 人事科: 2272550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2260739 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2275348 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272557 2272560 财政监督局: 2278139 2285667 开发区分局: 2270267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2272527 2263953 2263953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275670 内江市财政局职能职责 市财政局是内江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主管全市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产管理和实施财政监督。其主要职责有: 1.拟定和执行内江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政策及中、长期财政规划;拟定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财政改革方案;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市重大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市财力的建议;制定构建地方公共财政体系的政策、制度;指导全市财政工作。 2.研究、拟定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办法、措施;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中央转贷的特种国债。 3.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拟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包括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财政专户;核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制定和规范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具体办法。 4.根据国家税法和授权,草拟、审核和解释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联系、协调与国税、地税等部门的税政业务工作;进行税政检查;提出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和对全市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参与地方税制改革,会同税务等部门上报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拟定和审议国家授权的地方税减免规定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监督各类税收减免和有关税款退库及提退事项。 5.管理市级财政公共支出;贯彻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定需要全市统一的有关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执行并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6.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市级政府的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参与研究、拟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政策。 7.拟定和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参与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绩效评价、产权及权属界定、转让或处置,指导资产评估、统计、分析业务,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 8.管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市级财政安排的经贸、农业支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及资金、挖潜改造支出、科技支出以及市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资金;审查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的概、预、决(结)算;监管地方商业银行、保险、证券、担保行等地方金融机构财务;承担外国政府、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和国际农发基金会的政府性外债管理工作;负责彩票的监管工作。 9.管理全市会计工作;贯彻实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拟定和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有关具体办法和补充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会计专业技术称职工作;负责会计委派制工作;受省委托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指导和监督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组织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 10.负责全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制定财政监督的规章制度;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检查反映财政收支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案件。 11.组织财政业务和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指导财政系统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做好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江市财政局内设机构及其职能职责 职能科室: 1. 办公室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和行政事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研究财政政策;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财政信息、财政宣传和财政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督查、督办、保密、信息、信访、保卫、后勤事务及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同有关科室负责财政文告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 综合科 研究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分配政策,拟定财力综合平衡方案;预测全市经济运行形势及其对财政收支的影响,提出调整财政经济政策的可行性意见和建议;研究、拟定财政改革规划,负责重要的财政改革措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出住房、物价、国有土地使用等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负责全市性和市级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审批,参与收费标准的确定;执行彩票管理制度,负责彩票的监管工作;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财税法规制度科 协调有关财税和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审议、解释和上报工作;审核其它地方性法律、法规中有关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条款;负责调处涉及市级单位的产权纠纷和行政仲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进行税政检查;审查税收退库,办理兑现财政扶持事项。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 预算科 拟定全市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拟定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并调整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管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汇总制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审查和批复部门预算;负责全市财政收支综合平衡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汇总、编制年度地方预算;拟定市级与市以下地方政府间分配政策,负责市对市以下转移支付工作,指导市以下地方预算管理工作;办理省与地方财政结算事宜;承担与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有关联络事宜;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 国库科 执行国家金库管理条例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拟定补充规定和实施意见;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财政资金调度,办理上下级财政资金结算;办理市级预算内资金收支结算划拨和预算外资金用款计划审批;跟踪分析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国债转贷资金、退耕还林(还草)和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编制市级财政总决算,批复市级单位决算,批复市级单位决算,汇总地方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办理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审批;研究和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 非税收入管理科 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政策;监督和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罚没物资、政府基金及其他财政票据,检查指导财政票据的使用;负责市级非税收入的征收和监交入库;负责全市罚没物资管理;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 文教行政科 负责制定行政性经费和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牵头贯彻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 经济建设科 管理粮食、棉花、食糖、医药等专项储备资金,管理粮食、副食品风险基金及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和粮油、肉食价差补贴、城市公用等专项补贴;分配和监督市级技改资金、科技创新资金、高风险投资资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资金、贷款贴息资金及其它资金。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 农业科 参与研究全市农业发展规划,负责财政支农资金和专项贷款贴息及农业投资项目;制定和完善农业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安排财政扶贫资金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指导农业产业化贷款担保业务和农业贷款担保风险金的监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 社会保障科 制定我市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研究、制定我市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和措施;参与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算草案和相关资金的分配;监督配套资金的落实;归口管理和分配市就业再就业资金。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教行政科、经济建设科、农业科、社会保障科分别负责掌握分管部门主要业务的全市基本情况,参与研究制定分管部门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参与制定分管部门和单位的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需考虑的因素、安排重点和支出序列,审核提出分管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建议;监管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监督、考核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财务决算。 11. 企业科 负责参与市级国有企业改革、政策研究和相关政策的起草、修改、上报;负责参与指导、促进企业的发展进步及综合调研;负责监督、管理、拨付涉及企业的各项专项资金;负责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参与解决执行中的问题;负责全市国有及非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 投资管理科 研究拟定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产业布局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政府经营性投资政策和管理制度;实施财政投融资政策,管理财政投融资项目;负责归口建设资金、城市维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理国债转贷资金的拨付并实施财务监督;管理预算内外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组织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概、预、决算的评审;负责内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归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 金融外事外债科 拟定并贯彻执行地方商业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投资、担保行、城市信用社、典当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制度,负责财务监督;掌握、分析、研究地方政府负债情况;拟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监管地方政府性负债情况;负责政府性外债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建立偿债机制;拟定和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拟定地方性外事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外国政府贷款和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日本协力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等贷款的双边和多边谈判、磋商、转贷、偿还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4. 会计科 负责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和全市会计管理工作,提出全市会计改革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负责会计电算化的指导和监督;拟定会计业务培训方案,具体负责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的会计职称工作;承办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受省委托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组织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负责市财政会计学会工作;独立或协作完成财政会计科研课题研究任务,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负责会计制度和“四刊”“两鉴”的征订发行工作;指导各县(区)会计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5.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指导和监督全市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牵头制定和完善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负责审查市级部门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和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审核政府采购资金的拨付;受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投诉事项;负责考核采购中心和代理机构的工作质量并定期公布。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6. 农业综合开发科(挂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牌子) 拟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及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统筹安排和管理市级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7. 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各级财政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和行政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的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8.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及核实工作;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的审批,负责与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加强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直属单位及其职能职责 1. 内江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交付业务;管理和使用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账户;负责市级预算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办理市级预算单位预算内、外以及专储资金收付核算;负责办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各种财政票据的领购业务;承担各类财政性专项资金的收付核算。承办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 内江市财政监督局 拟定地方性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跟踪监督各项财政收支的征管和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和效益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并提出完善财税法规、财会制度和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受理对违反财税政策、法令、制度的举报案件;指导全市财政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财政系统内各单位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财政政策和制度的情况;牵头组织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监督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程序的合法性。承办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3. 内江市财政局开发区分局 参与内江经济开发区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拟定和执行财税收入计划、财政支出计划;负责开发区财政收支综合平衡;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联系、协调与税务部门的税收业务工作;负责开发区税收政策的监督检查;审查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的概、预、决(结)算工作。承办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4. 内江市财政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负责市、县级财政系统的信息化规划、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内“金财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培训下级的信息化有关业务。承办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5. 内江市投资评审中心 负责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的专业审核工作,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审核意见;负责本级重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监督和资金拨付的专业审核工作,审查工程变更,提出项目资金拨付审核意见;负责本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专业审核工作,提出交付使用的资产价值意见;负责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考评的专业评价工作,提出预算执行绩效意见;配合本级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工作。承办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zjxlhzyt虹
四川巨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是1999-11-24在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内江万达广场A区1#楼幢1单元第15层1-15-16至18号。
四川巨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5110027144241473,企业法人於红,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四川巨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审计会计报表、验证注册资本、基建预(结)决算审计、清算审计、代理记帐、担任会计顾问、会计培训,提供司法会计鉴证、工程技术咨询、财务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四川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7340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1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56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四川巨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四川巨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优质会计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