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美梅子
因为增值税价外税,进项税可以抵扣,如果放到成本里去,既增大成本又不能抵扣,两方面都不利。如果收回的物资继续加工,消费税可抵扣,如果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出接出售,消费税不可抵扣,这说明消费税只交一次,不重复交纳。
扩展资料:
税法规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除如果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外,均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那么消费税如何计算,这就需要对消费税的计税依据———计税价格予以确定。
首先,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受托方当月销售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和无销售价格的不得列入。如果当月无销售的,应按同类消费品上个月或最接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
其次,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
其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委托加工物资

雨中之苇
消费税是交给国税。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税种,属于流转税的范围。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计税方法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纳税环节生产环节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其中自产自用的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如果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委托方需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进口环节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于报关进口时纳税。零售环节金银首饰消费税由零售者在零售环节缴纳。批发环节在批发环节征收的消费税仅限于卷烟,且是加征的一道消费税。适用税率5%。
包子熊二
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 偿还债务应视同销售交纳消费税 而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缴纳但当继续生产出来的要缴纳!消费税对于这种情况只在一个环节征税!比如外购的应税消费品也是可以扣除原来已经缴纳的!但是有范围!
走遍大中华
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 偿还债务,这个是缴纳消费税的,而且是以最高销售价确认为消费税的计税基础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这个是不缴纳消费税的。
爱吃甜的小马
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偿还债务表面上看好像没有现金的流动 但是在税务的眼里情况就不是这样了 税务认为是先将应税消费品卖给人家 在买进生产资料 消费资料等 是有现金的流动 属于正常的卖出买进 所以要交消费税的 如税务不是这样处理 很可能导致企业间相互串通 逃税 税务将以上的行为叫做视同销售 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交消费税 在移交中(如销售)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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