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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政府补助的会计分录: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总额法购入设备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收到财政拨款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分摊递延收益借:制造费用贷:累计折旧同时分摊递延收益借:递延收益贷:其他收益出售设备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 资产处置损益转销递延收益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净额法购入设备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收到财政拨款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借:递延收益贷:固定资产月末计提折旧借:制造费用贷:累计折旧出售设备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 资产处置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区分政府补助应用的期间。如果政府补助是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会计处理如下:实际收到时: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弥补亏损时借:递延收益贷:管理费用如果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会计处理如下:实际收到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收益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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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是要求计入营业外收入1、借:银行存款750W贷:营业外收入750W2、借:在建工程705W贷:银行存款705W借:在建工程134.175W贷:原材料45W产成品60W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7.5W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21.675W借:在建工程22.5W贷:应付工资22.5W3、借:固定资产861.675W贷:在建工程861.67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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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的会计处理①收到政府补助时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贷:递延收益②购建长期资产时借: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贷:银行存款等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注意: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1)公允价值的确定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计量;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2)一般会计处理①收到政府补助时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贷:递延收益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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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通常采用收益法和净额法进行核算,收益法是将政府补助全额确认为收益,净额法是将政府补助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所补偿费用的扣减。
收到与资产相关的补助
总额法:
收到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购建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等
贷:银行存款等
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月末分摊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出售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营业外收入
转销的递延收益余额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净额法:
收到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购建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等
贷:银行存款等
借:递延收益
贷:固定资产
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出售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关于政府补助相关的会计分录大家清楚了吗?大家在学习和工作过程中一定要弄清楚总额法和净额法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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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政府补助,根据政府补助的用途置于不同的科目。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政府补助用于补贴商品销售额,则政府补助视同销售,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政府补助用于资产、建筑,资产建成后随资产使用年限进行分摊确认:
(1)收到政府补助时,先放于递延收益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每年折旧(或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折旧(摊销)年限每年确认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3、收到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将其放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4、收到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能够当期一次性确认的: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扩展资料
2017年5月,财政部下发财会[2017]15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准则明确规定了政府补助和收入的区分原则,进一步规范了政府补助的确认与计量。本准则的重点条款,可以归结为如下几个方面:
1、政府补助的范围
修订准则对政府补助的特征进行了详细的表述,以便明确区分政府补助和收入。
2、政府补助具有下列特征:
(1)政府补助是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2)对企业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机构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机构只是起到代收代付的作用,则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3)政府补助是无偿的
参考资料:财会〔2017〕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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