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5

  • 浏览数

    107

criminalabuse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会计职业道德培训案例分析

5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遇见你之前的我

已采纳

(1)李某的说法不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2)公司负责人对会计作假行为应当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3)不符合,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六条,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所以,公司出纳赵某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4)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因为:一个会计工作人员既管钱款,又管复核,容易作假,所以予以禁止;一个会计人员既管理钱款,又保管会计档案,容易在钱款上做了手脚之后再利用管理会计档案的机会掩盖自己的行为,所以予以禁止;一个单位的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是一个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也是发生现金往来的根据,由出纳人员兼任,很容易监守自盗,所以予以禁止。

会计职业道德培训案例分析

160 评论(15)

我是不是很S

1.不正确。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而推卸责任。不论是什么时候发生的错误,都由原移交人员负责。2.承担责任。公司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单位负责人是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出纳人员保管会计档案,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4.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47 评论(10)

sugar糖果君

1 该公司不设总会计师是违反《会计法》规定的。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大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2 正确。从事会计工作必须持证上岗,这是我国会计管理工作的一项创新。3 不合法。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4 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5张某应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及时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169 评论(8)

好色上上签

这些专业性的题,在这里是没多少人能解答的,要不你到中华的论坛上问问看,那里面的专业人才多一些

268 评论(15)

二月的小桃子

建议去展凌职称考试网看看。

327 评论(13)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