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7

  • 浏览数

    354

缘分百合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会计法专题培训通知

7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伯妮新娘

已采纳

深入贯彻《会计法》,规范国土资源会计工作秩序国土资源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 李 元《会计法》实施20年来,在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土资源部组建以来,认真学习《会计法》,按照《会计法》的要求,从会计法制宣传到会计工作秩序的规范,从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到部门会计队伍的建设,从会计核算、会计管理到会计监督体系的完善等方面都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加大《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部党组专题业务会、举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计法》知识培训班、召开学习贯彻《会计法》座谈会和开展《会计法》执法情况的专项检查等不同形式,广泛宣传《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各单位负责人、国土资源系统广大财会人员和干部职工的财经法规意识,强化依法理财的法制观念,为各单位的会计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的通知》、《关于加强现金管理的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等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同时,就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等国土资源专项收入的收缴、使用管理等问题制定了一系列规定与办法,为国土资源系统的财务管理与会计工作奠定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工作基础。三是强化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的会计工作秩序,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逐步实现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积极推进会计工作现代化,全面实施会计电算化,为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提供了技术支持。四是加强队伍建设,财会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各单位均设置了适应本单位业务发展需要的会计机构,配备了胜任岗位需要的会计人员。通过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实施高级会计人员的评聘制度,一大批优秀会计人才和骨干力量脱颖而出。49个行政事业单位378名在职财会人员中,具有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215人,占全部在岗财会人员的56.88%。此外,部还积极探索、稳步推进了会计委派制度,为会计人员管理的改革与创新作了有益的尝试。五是加强财务监督检查,会计工作规范。部党组长期以来高度重视财务监督检查工作。部财务主管部门每年都把财务监督检查作为年度重点任务目标,每年都有针对性地开展财务监督检查工作。从2001年的全面检查到2002年的重点检查,从2004年的国家重大专项预算执行情况调研到今年对37个项目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考评,部每年财务监督检查的形式在不断创新,重点内容各有侧重,效果十分明显。部坚持实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有效地预防了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适时强化内部审计职能,积极推进内部审计工作。积极配合财政专项检查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使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被动的事后监督逐步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今年,部紧密围绕《会计法》实施20周年开展了一系列纪念活动。在《中国国土资源报》刊登纪念《会计法》实施20周年的专题文章,介绍部门财务会计工作先进经验;举办纪念《会计法》实施20周年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宣传《会计法》、《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规,全国24个省(区、市)近千名系统内外人员参加;评选在部门财务会计工作中作出突出业绩和显著贡献的先进会计工作者,树立会计工作者先进典型,激励广大会计工作者崇尚诚信、依法理财、锐意创新、敬业奉献,进一步增强会计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当前,国土资源管理事业正处于非常关键的时期。随着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国土资源部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国土资源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越来越被社会认识和理解。中央确立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国土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国土资源部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参与宏观调控的要求,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赋予国土资源部门许多新的任务,广大国土资源财务会计工作者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土资源财务管理工作全局,以《会计法》实施二十周年为契机,加大财经政策研究力度,积极探索理顺收益分配关系和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的方式,进一步探索资源性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勤政廉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提高国土资源部门财务会计工作水平。深入贯彻实施《会计法》,必须进一步加大《会计法》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宣传《会计法》,使国土资源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了解《会计法》的基本精神。要通过宣传《会计法》,使单位负责人熟悉掌握《会计法》的基本要求和《会计法》赋予的职责,切实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要通过宣传《会计法》,提高全系统广大财会工作者严格遵守《会计法》的自觉性,增强会计人员依法做好会计工作的责任感。要通过宣传《会计法》,纠正目前仍然存在的“会计法律法规是专管财会人员的技术性法规”的认识误区,扩大《会计法》的认知领域,增强《会计法》的部门影响力,使《会计法》深入人心,为依法做好国土资源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深入贯彻实施《会计法》,必须进一步加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加强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会计工作决不是本单位财务会计机构一个部门的事情,它关系到单位正常生产、工作的方方面面,与单位全体职工利益息息相关。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会计工作,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的领导,从政治、工作、生活等方面给予会计人员必要的关心和支持,保护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使他们既“站得住,又顶得住”,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各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要加强与单位业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一方面要加强学习,做到熟悉本单位业务工作特点和工作流程。另一方面,要提高服务意识,主动进位,向业务部门的同志宣传、解释财务管理制度与规定。各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还应加强与单位纪检、监察、内部审计、人事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密切配合,把《会计法》、财务会计制度和本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落到实处。深入贯彻实施《会计法》,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体系。各单位是《会计法》的执行主体,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会计法》赋予的职责,认真监督有关部门加强规章制度的建设和会计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体系。要通过建立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一系列健全的制度和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控制财务风险,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及时、完整。深入贯彻实施《会计法》,必须进一步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内部会计监督不仅要涉及本单位全部财务收支活动和内部会计处理程序的全过程,还要将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防止制度形同虚设、走过场。同时,要对单位年度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对照分析,查找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内部会计监督还应与外部监督检查紧密配合,加大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以维护《会计法》的权威。深入贯彻实施《会计法》,必须进一步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系统财会队伍的整体素质。会计人员诚信、会计信息真实是《会计法》对会计人员和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要通过各种专业知识培训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尤其要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建立一支能够胜任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高素质的会计队伍,使国土资源系统广大财会人员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职业道德规范,营造诚实守信、廉洁勤政、依法理财的良好氛围,自觉维护会计法的尊严,坚决与违反《会计法》的行为作斗争,维护正常的会计工作秩序。深入贯彻落实《会计法》,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以纪念《会计法》实施2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会计法》的宣传力度,不断推进国土资源系统会计工作法制化进程,勤奋敬业,扎实工作,树立“重服务、做实事、敢负责、严要求”的国土资源系统财务部门共产党员先进代表的良好形象,为国土资源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会计法专题培训通知

210 评论(14)

343004227qq

贵州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继续教育和年审规定与文件如下: 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无论是否在会计岗位,均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内容为贵州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做好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指导工作的通知各市(州)、贵安新区财政局,仁怀市、威宁县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的对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无论是否在会计岗位,均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二、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范围主要涵盖近年财政部新发布的相关政策制度(具体见附件《2015年度贵州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指导表》)。2015年度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与面授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会计人员根据所属财政会计管理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另外,会计人员也可选择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三、继续教育情况的学分管理和登记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1.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经考试合格的会计人员,由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定期登记到贵州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会计人员可通过“贵州省财政会计网”在线查询本人年度继续教育完成情况。2.通过其他形式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人员,符合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第十三、十四条规定的,应当在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向会计从业证书所属财政会计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四、继续教育培训时间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五、监督与检查1.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应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与检查,推动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序开展。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应责令其限期改正。2.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承办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其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培训质量。发现有采取虚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或以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或只收费不培训等不法现象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取消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承办资格。3.继续教育承办机构应在每年4月底前向本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机构总体情况、办班情况、培训特色、收费情况、计划管理、教学管理、评估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教室建设、教材建设以及存在不足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打算和对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183 评论(8)

霍爾因斯基

一般是两年检一次,检过了就不会过期,继续教育现在可以在网上直接听课学习就行了

234 评论(10)

肥猫啃鱼头

你好,2022注会专业阶段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8月26日:08:30-11:30会计(第一场)、13:00-15:00税法(第一场)、17:00-19:00经济法(第一场)。8月27日:08:30-11:00审计、08:30-11:00财务成本管理(第一场)、13:00-15:30财务成本管理(第二场)、17:00-19:00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8月28日:08:30-11:30会计(第二场)、13:00-15:00税法(第二场)、17:00-19:00经济法(第二场)。2022注会综合阶段考试时间安排:8月27日:8:30-12:0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14:00-17:3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考试地点安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考区。关于在部分考区安排会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四个科目两场考试。考虑到参加会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四个科目考试考生人数较多,考点和机位相对紧张,为优化考点和机位资源,拟在部分考区对会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等四个科目安排两场考试。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为促进会计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山东省财政厅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现将全省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山东省(以下简称我省)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应先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有关要求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2〕6号)规定执行。二、继续教育学分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进行。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资格考试、职称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重要条件。三、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的内容有:《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管理会计和会计信息化知识。除以上内容外,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税收法律法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财政绩效评价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津补贴等相关制度办法等。各级工会组织继续教育科目应包括《工会会计制度》,社会团体继续教育科目应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各市财政局可以根据本地实际确定继续教育的具体内容。(二)继续教育形式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视同继续教育等形式。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时应遵守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1.网络培训。由各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市财政局公布本辖区网络培训机构名单及继续教育的网站和平台,会计人员参加网络培训,需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局公布的网络培训机构中选择一家注册学习。2.面授培训。中央驻鲁单位、县级(含)以上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可组织会计人员进行面授培训。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培训前应将培训通知、课程安排、培训师资等材料于开班前5个工作日前向财政部门备案,经审核后开展培训。会计人员涉及单一行政区域的,向该行政区域财政部门进行备案;会计人员跨行政区域的,向上一级财政部门进行备案。为确保培训质量,财政部门将不定期对备案单位的继续教育面授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和检查。未提前备案组织的面授培训,不予确认学分。3.视同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参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有关规定执行。(三)继续教育登记继续教育记录登记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和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两种方式。1.参加全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训、省会计学会培训班,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由省财政厅于2022年12月31日前统一登记。2.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由各市财政局统一登记,登记应于各市继续教育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3.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待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的财政部门提供会计人员名单等材料,由财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4.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的,由会计人员在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并由所属地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登记。个人申报访问路径: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山东会计信息网—会计诚信管理平台—信息采集—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四、组织实施相关要求(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省财政厅负责指导、监督全省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各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各市的继续教育工作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二)各市财政局要结合本地会计管理工作实际,及时公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方式、时间和要求,加强对继续教育政策的解读,及时审核会计人员的视同继续教育登记申请。(三)要积极发挥各级会计学会、继续教育基地在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方面的作用,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四)各市财政局在选取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时,要坚持合法规范、有效可控的原则,严格遵守《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等法律法规,确保继续教育质量。

145 评论(11)

昵称真是醉了

继续教育网址 目前是测试阶段,不能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应该是每年10月份以后~

276 评论(11)

许小丹丹丹

是,会计证每年都要参加继续教育。

会计证没有什么有效期,如果说有有效期的话,就是没有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不合格的话,就没用了。

继续教育的内容、收费各个地方不同,要看你会计证所在的财政单位是怎么按排的。年审一般是二年一次,正常你有参加继续教育的话,年审会一并通过。

目前没有遇到年审的具体情况,不太清楚。我会计证的所在地,继续教育要是通过了,年审的章他会一并盖。所以没有看到过具体的年审。

扩展资料:

处理原则

人社部负责人介绍,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资格,如果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者自身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将建议按程序提请修改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

根据下一步的清理计划,国务院行业部门、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原则上予以取消,确实需要保留的,经过批准后,纳入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制度管理。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由政府部门制定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具体认定工作逐步移交给行业协会、学会承担。

2014年的6月和8月,国务院分两批取消了58项中央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包括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许可等。到2015年将基本完成取消职业资格许可事项的工作,职业资格考试太多、证书太乱的现象有望改变。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职业资格

194 评论(9)

隔世的童话

请咨询一下中华会计代理专家事务所 ,他们会给您满意的答复的

141 评论(8)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