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iejin(金培)
太多了,一次不能回答。。。。下面是完善的,与上个答案是一起的7第五章编辑收 入第五十八条 收入,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第五十九条 销售商品收入,是指小企业销售商品(或产成品、材料,下同)取得的收入。通常,小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一)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二)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三)销售商品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四)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安装程序比较简单的,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五)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六)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的商品作为商品销售处理,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七)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的收入,在分得产品之日按照产品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第六十条 小企业应当按照从购买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前款所称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商业折扣,是指小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第六十一条 小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不论属于本年度还是属于以前年度的销售),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小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折让,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前款所称销售退回,是指小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发生的退货。销售折让,是指小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第六十二条 小企业提供劳务的收入,是指小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第六十三条 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提供劳务交易完成且收到款项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的金额为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年度的,应当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年度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本年度的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估计的提供劳务成本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营业成本后的金额,结转本年度营业成本。第六十四条 小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含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作为销售商品处理。8第六章编辑费 用第六十五条 费用,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小企业的费用包括: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一)营业成本,是指小企业所销售商品的成本和所提供劳务的成本。(二)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小企业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三)销售费用,是指小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商品维修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展览费等费用。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也构成销售费用。(四)管理费用,是指小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小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等)、业务招待费、研究费用、技术转让费、相关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财产保险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等费用。(五)财务费用,是指小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费用(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银行相关手续费、小企业给予的现金折扣(减享受的现金折扣)等费用。第六十六条 通常,小企业的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按照其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小企业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已予确认的,应当将已销售商品和已提供劳务的成本作为营业成本结转至当期损益。9第七章编辑利润及利润分配第六十七条 利润,是指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一)营业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加上投资收益(或减去投资损失)后的金额。前款所称营业收入,是指小企业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总额。投资收益,由小企业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债券投资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处臵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取得的处臵价款扣除成本或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三部分构成。(二)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三)净利润,是指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后的净额。第六十八条 营业外收入,是指小企业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入。小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通常,小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应当在实现时按照其实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第六十九条 政府补助,是指小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含政府作为小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一)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营业外收入。收到的其他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发生亏损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二)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提供了有关凭据的,应当按照凭据上标明的金额计量;政府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计量。(三)小企业按照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先征后返的,应当在实际收到返还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不含出口退税)、消费税、营业税时,计入营业外收入。第七十条 营业外支出,是指小企业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出。小企业的营业外支出包括: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非流动资产处臵净损失,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等。通常,小企业的营业外支出应当在发生时按照其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第七十一条 小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确认所得税费用。小企业应当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确定当期应纳税额。第七十二条 小企业以当年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等剩余的税后利润,可用于向投资者进行分配。小企业(公司制)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10第八章编辑外币业务第七十三条 小企业的外币业务由外币交易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构成。第七十四条 外币交易,是指小企业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小企业的外币交易包括:买入或者卖出以外币计价的商品或者劳务、借入或者借出外币资金和其他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前款所称外币,是指小企业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记账本位币,是指小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第七十五条 小企业应当选择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小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财务报表。小企业记账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小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除外。小企业因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变更记账本位币的,应当采用变更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所有项目折算为变更后的记账本位币。前款所称即期汇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第七十六条 小企业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应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也可以采用交易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小企业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应当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不得采用合同约定汇率和交易当期平均汇率折算。第七十七条 小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会计处理:(一)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二)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前款所称货币性项目,是指小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货币性项目分为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货币性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货币性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第七十八条 小企业对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对外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所有项目进行折算。11第九章编辑财务报表第七十九条 财务报表,是指对小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一)资产负债表;(二)利润表;(三)现金流量表;(四)附注。第八十条 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小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报表。(一)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1.货币资金;2.应收及预付款项;3.存货;4.长期债券投资;5.长期股权投资;6.固定资产;7.生产性生物资产;8.无形资产;9.长期待摊费用。(二)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1.短期借款;2.应付及预收款项;3.应付职工薪酬;4.应交税费;5.应付利息;6.长期借款;7.长期应付款。(三)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1.实收资本;2.资本公积;3.盈余公积;4.未分配利润。(四)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应当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合计项目;负债类应当包括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和负债的合计项目;所有者权益类应当包括所有者权益的合计项目。资产负债表应当列示资产总计项目,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项目。第八十一条 利润表,是指反映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报表。费用应当按照功能分类,分为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利润表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一)营业收入;(二)营业成本;(三)营业税金及附加;(四)销售费用;(五)管理费用;(六)财务费用;(七)所得税费用;(八)净利润。第八十二条 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应当分别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列报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应当分别按照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总额列报。前款所称现金,是指小企业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第八十三条 经营活动,是指小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小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一)销售产成品、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二)购买原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三)支付的职工薪酬;(四)支付的税费。第八十四条 投资活动,是指小企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购建和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及其处臵活动。小企业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一)收回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收到的现金;(二)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三)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四)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的现金;(五)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支付的现金。第八十五条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小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小企业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一)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二)吸收投资者投资收到的现金;(三)偿还借款本金支付的现金;(四)偿还借款利息支付的现金;(五)分配利润支付的现金。第八十六条 附注,是指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附注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披露:(一)遵循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二)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项目的说明。(三)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项目的说明。(四)利润分配的说明。(五)用于对外担保的资产名称、账面余额及形成的原因;未决诉讼、未决仲裁以及对外提供担保所涉及的金额。(六)发生严重亏损的,应当披露持续经营的计划、未来经营的方案。(七)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列示项目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纳税调整过程。(八)其他需要在附注中说明的事项。第八十七条 小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按月或者按季编制财务报表。第八十八条 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前款所称会计政策,是指小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前期差错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应用会计估计错误等。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差错发生或发现的当期更正差错的方法。12第十章编辑附 则第八十九条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微型企业标准的企业参照执行本准则。第九十条 本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04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同时废止。附录: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略)[1]13总体特点编辑1、简化核算要求:在会计计量方面,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在财务报告方面,不要求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满足税收征管信息需求与有助于银行提供信贷相结合:以税务部门和银行作为小企业外部财务报告信息的主要使用者,基于这两者的信息需求确定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减少了职业判断的内容,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大部分差异。3、和企业会计准则合理分工与有序衔接相结合:对于小企业非经常性发生的、甚至基本不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一旦发生,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规定了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满足的条件和基本衔接原则
虎娃妈jsz
(一)关于会计科目的设置《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一级会计科目为66个①,《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一级会计科目是60个,会计科目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为了与《企业会计准则》下的会计科目相衔接,比如,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应收股息”科目拆分为“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两个会计科目;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应付利润” 科目拆分为“应付利息”和“应付利润”两个会计科目;增加了与生物资产相关的三个一级科目(“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增加了“预付账款”、“预收账款”、“递延收益”、“研发支出”等一级科目;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两个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取消了“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一级科目;删除了“资本公积”科目下的“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三个明细科目,只保留“资本(股本)溢价”一个明细科目等等。《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这样设置的目的是,一方面尽量减少与《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设置上的差异,以适应将来小企业发展壮大后采用《企业会计准则》时尽可能少的账务调整;另一方面,许多小企业的会计人员多数都要参加全国统一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而目前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总体上采用的是《企业会计准则》,二者会计科目设置上的尽量接近可以较好地兼顾“职称考试”与“会计工作实务”的关系。(二)资产按成本计量,不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而言,即短期投资不需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应收款项不再计提坏账准备,存货也无需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相关资产的转让损失和呆账、坏账损失均在实际发生时予以确认。(三)调整了存货类科目及核算方法,与《企业会计准则》衔接1.在科目设置上,《小企业会计制度》将各种材料和包装物合并到“材料”科目统一核算,并在附注中规定,低值易耗品较少的小企业可以将其并入“材料”科目。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将与存货相关的会计科目分设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含“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也可分设)、“消耗性生物资产”等科目。2.在核算方法上,《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材料核算一般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并设置了“在途物资”科目核算小企业已支付货款但尚未验收入库的材料或商品的实际成本。在附注中规定,如果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可以增设“物资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对材料的核算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法,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法,并设置了“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3.对于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成本摊销,《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不分金额大小均一次结转成本。《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可以根据金额大小分次结转或一次结转。(四)简化了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新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考虑到小企业投资的情况比较少,出于简化核算的要求,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单一的成本法核算,减轻小企业会计人员的核算难度。(五)改变了接受捐赠资产的会计 处理对于接受捐赠资产的会计核算,《小企业会计制度》通过设置“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处理,该科目下设两个明细科目:“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会计期末,当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后,差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在接受捐赠资产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并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六)明确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会计处理1.对与存货相关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问题,《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二条规定:“经过1年期以上的制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也计入存货的成本。”“前款所称借款费用,是指小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2.对于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问题,《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中规定:在建工程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应付利息日应当根据借款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办理竣工决算后发生的利息费用,在应付利息日,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等科目。(七)对固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作出了新的规定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为了尽量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相一致,《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条规定:“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对于无形资产摊销,《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应按合同受益年限、法律规定年限孰低确定,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小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10年。”(八)取消了“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科目《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小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内(包括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等。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科目,相关核算内容应作如下处理:(1)对于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在新准则中归类到“周转材料”科目通过设置“在库”、“在用”和“摊销”进行明细核算。(2)对于预付保险费、经营租赁的预付租金、预付报刊杂志费的处理,按预付的金额分别计入有关成本或损益类科目。属于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计入管理费用;属于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或者提供劳务而发生的计入制造费用;属于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计入销售费用。预付上述款项时,借记“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九)增加了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的资本化处理《小企业会计制度》对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都是按费用化进行处理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设置了“研发支出”科目,反映小企业正在进行的无形资产开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十)规范了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的会计处理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到底要当作当期费用还是可以分期摊销,《小企业会计制度》没有明确规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三条对大修理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作了明确规定:“前款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延长2年以上。”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大修理费用,应当作为当期费用处理。(十一)规范了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小企业会计制度》对职工薪酬的核算是通过“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两个总账科目核算的,且规定不尽明确,造成各企业核算口径不一。《小企业会计准则》明确指出,“应付职工薪酬,是指小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应付给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小企业的职工薪酬包括: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职工福利费。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非货币性福利。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十二)缩小了“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小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的“资本公积”科目包括了资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四项内容。《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资本公积”仅包括资本溢价,即小企业收到的投资者出资额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直接作为营业收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或是被其他单位承担的应付款项,不再转入“资本公积”,而是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十三)简化了小企业收入确认与计量,消除了与税法的差异《小企业会计准则》在收入确认方面,不再要求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而是要求小企业采用发出商品或者提供劳务交易完成和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作为标准,减少关于风险与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同时就几种常见的销售方式明确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时点。在收入计量方面,不再要求小企业按照从购买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或者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的金额,而是要求按照从购买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收入的金额。(十四)规范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对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小企业会计制度》没有明确规定。《小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递延收益”科目,核算小企业已经收到、应在以后期间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小企业收到的用于补偿本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收到的用于补偿本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政府补助或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先计入“递延收益”科目,然后再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三、对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忠告:尽快做到账制健全,争取享受税收优惠,降低税收成本总的来说,新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简单易懂、规范实用、可操作性强。由于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大批小企业由于会计核算不健全,而只能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税法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实行查账征收的小企业,才可以依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国家税法规定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建议广大小企业以这次新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为契机,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表,保全原始凭证和相关账簿。特别是对原会计核算不健全、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企业来说,会计核算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申请转为查账征收方式,一方面,可以提高小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降低税收成本;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可以提高对小企业的查账征收面,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我家的笨笨蛋
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而《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应答时间:2021-03-1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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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制度一、总说明(一)为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本制度中所称“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三)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1.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2.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3.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四)小企业可以根据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会计核算办法。(五)小企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六)小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会计期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本制度所称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月度,年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会计期末,是指月末和年末。(八)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小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小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或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折合。期末,小企业的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九)小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十)小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十一)小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小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仅以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3.小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4.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或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5.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6.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7.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8.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在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9.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10.小企业的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除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另有规定外,企业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1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12.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13.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性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十二)小企业如发生非货币性交易,应按以下原则处理:1.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2.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发生补价,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1)支付补价的小企业,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2)收到补价的小企业,应按以下公式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和应确认的损益:投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应确认的损益=补价×〔1-(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3.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应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等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十三)小企业如发生债务重组事项,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如果债务人以多项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按取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重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进行分配,按分配后的价值作为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3.以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股权的入账价值。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应分别情况处理:(1)作为债务人,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付金额,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等于或小于将来应付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2)作为债权人,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收金额,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等于或小于将来应收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十四)本制度中所称的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的备抵项目(如坏账准备等);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金额。(十五)小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1.在不影响对外提供统一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2.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外,在不违反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3.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不应随意打乱重编。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十六)小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除应当包括本制度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外,还应提供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本制度中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是指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企业也可以根据需要编制现金流量表。小企业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十七)执行本制度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应按会计政策及其变更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二、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顺序号编号名称(一)资产类11001现金21002银行存款31009其他货币资金100901外埠存款100902银行本票存款100903银行汇票存款100904信用卡存款100905信用证保证金存款100906存出投资款41101短期投资110101股票110102债券110103基金110110其他51102短期投资跌价准备61111应收票据71121应收股息81131应收账款91133其他应收款101141坏账准备111201在途物资121211材料131231低值易耗品141243库存商品151244商品进销差价161251委托加工物资171261委托代销商品181281存货跌价准备191301待摊费用201401长期股权投资140101股票投资140102其他股权投资211402长期债权投资140201债券投资140202其他债权投资221501固定资产231502累计折旧241601工程物资251603在建工程160301建筑工程160302安装工程160303技术改造工程160304其他支出261701固定资产清理271801无形资产281901长期待摊费用(二)负债类292101短期借款302111应付票据312121应付账款322151应付工资332153应付福利费342161应付利润352171应交税金217101应交增值税21710101进项税额21710102已交税金21710103减免税款2171010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21710105转出未交增值税21710106销项税额21710107出口退税21710108进项税额转出21710109转出多交增值税217102未交增值税217103应交营业税217104应交消费税217105应交资源税217106应交所得税217107应交土地增值税217108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217109应交房产税217110应交土地使用税217111应交车船使用税217112应交个人所得税362176其他应交款372181其他应付款382191预提费用392201待转资产价值220101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220102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402301长期借款412321长期应付款(三)所有者权益类423101实收资本433111资本公积311101资本溢价311102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311106外币资本折算差额311107其他资本公积443121盈余公积312101法定盈余公积312102任意盈余公积312103法定公益金453131本年利润463141利润分配314101其他转入31410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14103提取法定公益金314109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14110应付利润314111转作资本的利润314115未分配利润(四)成本类474101生产成本410101基本生产成本410102辅助生产成本484105制造费用(五)损益类495101主营业务收入505102其他业务收入515201投资收益525301营业外收入535401主营业务成本54540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555405其他业务支出565501营业费用575502管理费用585503财务费用595601营业外支出605701所得税附注小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上述科目作必要的增减或合并:1.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小企业,可以增设“物资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2.预收款项和预付款项较多的小企业,可设置“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科目。3.低值易耗品较少的小企业,可以将其并入“材料”科目。4.小企业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以增设“备用金”科目。5.小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商品,可以增设“受托代销商品”、“代销商品款”科目。6.小企业根据自身的规模和管理等要求,可以将“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合并为“生产费用”科目,并设置相关的明细科目。7.对外提供劳务较多的小企业,可以增设“劳务成本”科目核算所提供劳务的成本。三、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科目1001现金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的库存现金。二、小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各项现金收支业务。三、现金收支的账务处理:(一)从银行提取现金,根据支票存根记载的提取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根据银行退回给收款单位的收款凭证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二)因支付职工出差费用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支出凭证所记载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实际收回的现金,借记本科目,按应报销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三)因其他原因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四、小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账面余额,并将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有外币现金的小企业,应当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五、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或“现金”等科目,按实际短缺的金额扣除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后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现金溢余,应按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现金溢余金额超过应付给有关单位或人员的部分,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1002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企业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也在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二、小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结算,并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核算。三、小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四、银行存款的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填制日期和依据:(一)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收款单位应当将汇票、解讫通知和进账单送交银行,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应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汇票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如有多余款项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款时,应根据银行的多余款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二)采用商业汇票方式。1.采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收款单位将要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连同填制的邮划或电划委托收款凭证,一并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时,据以编制付款凭证。2.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收款单位将要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连同填制的邮划或电划委托收款凭证,一并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时,据以编制付款凭证。收款单位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时,应按规定填制贴现凭证,连同汇票一并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三)采用银行本票方式。收款单位按规定受理银行本票后,应将本票连同进账单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给收款单位的收款凭证联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填送“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本票后,根据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因银行本票超过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在交回本票和填制的进账单经银行审核盖章后,根据银行退回给收款单位的收款凭证联编制收款凭证。(四)采用支票方式。收款单位对于收到的支票,应填制进账单连同支票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给收款单位的收款凭证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或根据银行转来由签发人送交银行的支票后,经银行审查盖章的收款凭证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付出的支票,应根据支票存根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付款凭证。(五)采用汇兑结算方式。收款单位对于汇入的款项,应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汇出的款项,应在向银行办理汇款后,根据汇款回单编制付款凭证。(六)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收款单位对于托收款项,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转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后,根据委托收款凭证的付款通知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付款凭证。如在付款期满前提前付款,应于通知银行付款之日,编制付款凭证。如拒绝付款的,不作账务处理。(七)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收款单位对于托收款项,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和有关的原始凭证,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承付的款项,应于承付时根据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的承付支款通知和有关发票账单等原始凭证,据以编制付款凭证。如拒绝付款,属于全部拒付的,不作账务处理;属于部分拒付的,付款部分按上述规定处理,拒付部分不作账务处理。(八)以现金存入银行,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交款回单及时编制现金付款凭证,据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向银行提取现金,根据支票存根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据以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九)发生的存款利息,根据银行通知及时编制收款凭证,借记本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如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发生的存款利息,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应冲减在建工程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五、小企业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度终了,小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六、有外币存款的小企业,应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小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也可以采用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折合。期末,各种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和债务等)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分别情况处理:(一)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二)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损益,在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时至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的期间内发生的,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成本;(三)除上述情况外,汇兑损益均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实际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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