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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于2014年1月11日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行。财政部部长助理余蔚平在会上做重要讲话,勾勒出未来一段时间中国会计改革的七大任务。余蔚平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部将进一步推动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持续趋同,深度参与国际准则的制定,相应完善我国准则体系;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会计改革,研究建立政府会计标准和权责发生制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继续完善并有效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全面提升会计信息化水平;继续实施会计人才战略,建立和完善会计人才能力框架和评价体系;推动会计师事务所转型升级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持续规范加快发展。对此,本报记者进行了梳理。任务一深度参与国际准则的制定,相应完善我国准则体系 会上,余蔚平提出:自2007年以来,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走出去战略,我国会计改革不断深化,全面推进,我们建成并实施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从国际的情况看,自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为响应G20会议关于建立一套全球统一的高素质会计准则的倡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正在对现有准则体系进行重大改革,并大力推进国际准则的趋同和采用。 余蔚平指出,完善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并与国际准则趋同,是下一阶段会计改革的第一要义,其中最重要的是在国际准则修订过程中掌握话语权。 在本次大会召开之际,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也专门就学会工作和未来发展做出重要指示,提出要以开放的胸襟和国际视野,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和方法,积极参与会计国际事务和国际规则的制定,提升我国会计界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对此,参加中国学会会议的专家建议,一方面,从国际上看,要在我国多年会计改革的坚实基础上,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工作,包括继续派员参加理事会工作,积极参与从理事会、受托人、咨询委员会、解释委员会到未来的项目工作组等各个层面的工作,并积极参与准则的研究制定和修改工作。 另一方面,要积极完善相关配套体系建设,推动与国际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在中国得以发展和实施。 任务二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 余蔚平在会上指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着力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管理会计是从传统会计中分离出来与财务会计并列的,着重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的企业会计分支。 在管理会计领域,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界做了诸多探索和有益尝试。管理会计已逐步从数量、定额管理过渡到成本、价值的管理,从项目、部门管理演变为全面管理、战略管理。但也要看到,目前我国的管理会计在实践运用、信息化水平等方面相对滞后,公众尤其是企业管理者对管理会计认可度也较低。 不过在2013年,管理会计的发展已经有了突破,楼继伟多次提出要大力发展管理会计。2013年9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可以说是加强管理会计工作的先行探索。余蔚平部长助理11月15日在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培训班上的讲话时明确指出,会计在经济建设中的基础作用表明,推动经济转型,会计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特别是管理会计,在企业管理乃至经济管理中具有基础支持、战略支撑作用,推进包括成本制度在内的管理会计改革,释放管理因素在经济转型中的巨大潜力,有利于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以成本管理为重要内容的管理会计,通过面向企业内部管理活动,渗透到企业组织的各个部门和各个层面,为企业开展战略规划、经营决策、业务计划、过程控制、业绩评价等管理活动提供相关信息和科学方法,能够有力促进企业管理升级,切实增强企业的价值创造力。 余蔚平介绍,财政部已将管理会计列入今后会计改革与发展的重点方向,并将加强管理会计制度建设,加快人才培养。 此次大会的与会代表建议,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要从理论研究、实践运用、信息化水平等方面展开工作。 首先,引导理论界加强对国内外管理会计理论成果的系统研究,培养管理会计专业人才,适时推出中国注册管理会计师项目,并将管理会计纳入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会计领军人才的培养体系。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管理会计重要性的认识。 其次,要鼓励部分企业率先运用管理会计理论有效指导企业经营实践,并对其经验进行总结,实现实践、理论和政策之间的良性互动。 最后,管理会计与会计信息化密不可分,会计信息化的发展将财务人员从繁琐的账务处理中解放出来,大量的信息采集使管理会计的理念和方法得以践行。 记者还注意到,中国会计学会在其2014年的培训计划里,就有意识地将管理会计的有关内容列入其中。 任务三推进政府会计改革 余蔚平在会上指出,要推进政府会计改革,研究建立政府会计标准和权责发生制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 此前,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明确提出,“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这为我国下一阶段政府会计改革指明了方向。 一般而言,政府会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反映政府预算情况的政府预算会计,二是反映政府财务活动的政府财务会计。我国目前只有反映政府收支状况、资金使用情况的是政府预算会计,尚未建立完善的政府财务会计制度。目前关于政府会计的范围界定也有分歧,广义的政府包括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和一些公立的非营利组织,狭义的政府仅指行政机构。 2012年年底,财政部制定了新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提出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票据管理等改革的相关规定,并扩大了适用范围。 2013年以来,政府会计改革进程不断推进,财政部相继修订了中小学、高等院校、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记者从中国会计学会了解到,会计学会密切关注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改革问题,并组织本领域专家学者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政府会计改革的基本思路,其理论观点和研究报告已经提交给了财政部,得到部领导的重视并批转有关部门进行参考。 推进我国政府会计改革,重点在于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值得关注的是,《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首次提出了“部分行业根据成本核算和绩效管理的需要,可以在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中引入权责发生制”。由此,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入手,我国的政府会计改革迈出了重要步伐。 对于目前我国政府会计制度存在的具体问题,专家指出,目前我国还没有实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政府的债权、债务、资产等财务状况不能得到全面的反映。此外,政府会计信息传播形式过于简单,造成政府财务状况透明度不高。 任务四继续完善并有效实施内控规范 余蔚平在会上指出,继续完善并有效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2010年5月,财政部制定了现行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旨在促进企业建立、实施和评价内部控制,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行为。另外,财政部还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应用指引》针对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等18项具体内容对企业内部控制做出了规范。 2012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旨在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并要求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自2014年1月起实行。 双管齐下,足见近年来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对内部控制的重视。但专家指出,法规层面的内控规范体系更多是方向性、原则性、指导性的,不可能包罗所有内容。此前的内控规范体系留了很多接口,为更具体的、更具有可操作性的行业内控操作指南的出台奠定了基础。 实际上,财政部也正是这么做的,例如2013年12月财政部印发的《石油石化行业内部控制操作指南》,指导不同规模、不同产业链中的石油石化行业企业,开展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实施、评价与改进工作。由此可见,在企业内控规范和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广泛实行的前提下,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分行业指导,出台更具有参考性和操作性的各行业内部控制操作指南,引导我国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日臻完善并得以践行。专家指出,这是内控核心理念的具象化,也便于企业管理者真正利用内控规范解决问题。 记者还从中国会计学会了解到,为配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制定,中国会计学会以专题招标和定向委托的方式,由内部控制规范的起草人员和相关专家联合牵头,组织强大的研究团队开展深入研究,形成了多项成果。其中,“金融行业内部控制”等14项研究成果结集出版;“企业内部控制鉴证准则研究”等34个项目提交给了主管部门参考。 任务五全面提升会计信息化水平 余蔚平在会上强调,未来要全面提升企业会计信息化水平。 所谓企业会计信息化,是指企业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会计核算,以及利用上述技术手段将会计核算与其他经营管理活动有机结合的过程。 从会计电算化到会计信息化,其间发展已有20年的历史。从1994年财政部印发《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等规章开始,中国企业会计信息化迅速发展。近年来,财政部多次推动或鼓励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执行采用XBRL编报财务报告,算是对提升会计信息化水平的有益探索。 2013年12月,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将会计信息化推广至全国企业,也使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有了标准和规范。《工作规范》一方面对会计软件和服务在会计准则制度、会计科目和编码、记账功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另一方面对企业会计信息化做出了规范,明确了可以不输出纸面资料的会计资料的具体条件。此外,《工作规范》还对防篡改机制、电子备份制度、索引体系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目前,我国会计信息化水平不高,基础比较薄弱,尤其是在占市场主体的中小企业间,普及度有限。 专家指出,会计信息化对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素质、知识素质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培训和考核财务人员熟练、准确操作财务软件,将提上工作日程。 专家提出,企业会计信息化的焦点问题在于会计资料安全,下一阶段提升会计信息化水平的重点应在于保障会计资料安全,确保以远程访问、云计算等方式提供会计软件的供应商在技术上保证客户会计资料的安全、完整。另外,会计信息化改变了原来的一些比较有效、相对安全的内控措施,如何在会计信息化条件下,完善内控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也需要引起注意。 任务六建立和完善会计人才能力框架和评价体系 余蔚平在会上指出,继续实施会计人才战略,建立和完善会计人才能力框架和评价体系也是我国未来会计改革的重大任务之一。会计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 2010年,财政部制定了《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提出了十年内我国会计人才发展的战略目标,对2020年的会计队伍规模、会计人才素质和结构等做出了具体的、量化的规划。 其中,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工程卓有成效。2005年9月,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关于开展高级会计人才培训的通知》,正式启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 记者从中国会计学会了解到,在七届理事会期间,中国会计学会将高端人才培养作为重要工作之一,坚持“高端引领”,带动会计人才队伍“整体开发”的人才工作思想。其间,学术类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成效显著,近150名学员参加了学术类领军人才的专业培训。几个月前,财政部从四个系列领军人才中选拔10人,进入再提升工程,学术类有4人成功入选。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中国会计学会组织实施会计名家培养工程,探索培养一批顶尖会计专家。中国会计学会计划连续10年,每年推出10名左右的会计名家,总结提炼其学术思想,引领学术发展方向,扩大中国会计学者及其学术成果的国际影响。同时,近期,首批入围的10位名家已经产生。 记者认为,建立和完善会计人才能力框架和评价体系,是比较新的提法。这需要会计司、中国会计学会、国家会计学院等多方协作构建和实施该规划。 任务七推动事务所转型升级和注会行业发展 近几年,加快推进会计师事务所转型升级一直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流声音。在此次大会上,余蔚平再次将“推动会计师事务所转型升级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持续规范发展”列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会计改革的重要任务。 由此看来,会计师事务所的转型升级仍然是今后一段时间内注会行业最重要的议题之一。 在新的一年中,注会行业将以“人才队伍建设年”活动为重点推进行业建设,着力推动行业人才培养体系、机制、方式等取得新的进展和突破,并牵引新业务领域拓展、事务所做强做大、行业信息化战略等深入实施,从而带动行业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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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业、中央、省驻烟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会〔2009〕2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组织形式。 针对不同层面会计人员的需求,继续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培训形式,通过集中培训、网络远程培训、部门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多层次、多渠道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充分调动单位和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确保继续教育取得实效。 二、培训内容。 今年继续教育内容的重点仍然以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为主,辅助以其他相关内容(详见鲁财会〔2009〕22号文)。 三、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的继续教育。 今年 9、10月 份继续举办总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理论培训班。届时将围绕宏观经济形势分析、财政会计改革热点,加强对增值税转型改革及新出台的行业会计制度等内容,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做专题报告。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市直单位和中央、省驻烟单位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一)经市财政局会计科备案由业务或行业主管部门自行举办的系统内人员培训,可以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需要自行确定具体培训内容,但应按规定将培训内容、时间、师资、参训人员名单及组织等情况于培训前10日函报烟台市会计事务服务中心。 (二)除业务或行业主管部门自行培训或符合《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以外,其他部门(单位)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由烟台市会计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安排。今年在继续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的基础上,与中华会计网校合作,开展网络远程继续教育试点,报名时由会计人员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三)报名时间、地点。今年市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仍然实行免费培训。参加集中培训、网络培训和个人自学的会计人员,自8月10日至8月28日到烟台市会计事务服务中心(芝罘区文化路安乐胡同32号)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电话:6252207,6657862(传真)。 (四)凡2008年参加“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网上答题并成绩合格的,视同完成2009年度会计继续教育12个课时。会计人员可持参赛号或身份证号到烟台市会计事务服务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并登记。 五、加强领导,切实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暂行办法》,及时将培训要求、时间、培训点名称及地址等情况向社会公布,为会计人员及时了解有关信息提供方便。各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和执行《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期报送培训计划和总结,认真落实培训内容,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并及时将《学员反馈意见表》发放给学员并及时反馈。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对培训质量好、办学信誉高的培训点给予表扬,对违反规定不能保证培训质量,违反规定收取费用,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培训资格。各县市区财政局要将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总结于12月5日前报市财政局会计科。 市财政局会计科监督电话: 6688005、6688003(传真) 附件:鲁财会〔2009〕22号 山东省财政厅文件鲁财会〔2009〕22号 关于做好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培训点,省直各部门,省属驻济各大企业、高等院校,中央驻济各单位: 为做好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圆满完成培训任务,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以及《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我省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本着“因材施教、按需施教”的原则,抓好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知识等方面内容的培训。同时,适应新形势要求,围绕财政会计改革热点,加强对增值税转型改革及新出台的行业会计制度等方面的培训,并适当增加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竞争压力与心理调适、团队合作与沟通协调、公务礼仪、语言与演讲艺术、廉政教育等方面的内容,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 企业单位要将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作为必选内容;行政事业单位要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非税收入改革、国有资产管理、财政资金管理等作为重点内容。各单位可结合近年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二、培训形式 各级、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区分单位类型和会计人员层次,采取集中培训、网络远程教育、业务主管单位自行组织培训等方式。要注重调动单位和会计人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确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取得实效。 三、培训机构的管理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承担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必须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财政部门重新进行评估、确认符合承办条件并予以登记、公告后,方可开展培训业务。 各级财政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加强对各培训机构培训质量和效果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检查不走过场。检查的覆盖面应不低于培训总规模的三分之一。 对实行网络远程教育的,要建立教学质量保障机制,配备适合需要、质量较高的课程资源,功能上要符合监管要求。确定实行网络培训前,应按《关于印发〈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会〔2006〕23号)相关要求,对网站功能进行评测。同时,采取相应的记时和监控措施,确保教育质量。 四、培训的组织实施 省直、中央驻济单位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高级会计人员培训班,由经过省财政厅评估、登记、公告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承担。高级(总)会计师培训班、研讨班,培训地点原则上应在山东省内或在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进行。其他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按管理权限分别由经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评估、登记、公告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承担。 业务主管单位自行举办本系统内人员培训班,按《暂行办法》规定,应报经同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核准后组织实施。 五、继续教育登记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且考试合格的,应按《暂行办法》规定进行继续教育注册登记。登记时,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要对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上报的培训班总结、考勤记录、考试成绩、教学讲义,以及对发表论文、参加有关培训班等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所提供的证书、刊物等,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工作合规有序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把继续教育的培训要求、内容、时间、培训点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会计人员及时了解有关信息。 (二)各部门(单位)要大力支持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为其学习培训提供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和妨碍会计人员依法享有继续教育的权利。 (三)省直继续教育培训点要发挥教师资源充足的优势,选择高水平教师任课。为保证培训效果,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与企业应分开办班,每个班学员原则上不超过100人。业务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办班的,应事先将培训计划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四)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每期培训班开班前10日,培训机构要将培训班学员名单、培训内容、培训日程安排报同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培训班结束7日内将培训班总结、学习效果自评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在开班时,要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员意见反馈表》(详见附件)发放到每个学员,由学员直接寄送或由培训机构、培训单位收集后交同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 (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收费,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六)各市财政局请于12月10日前,将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总结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省财政厅会计处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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