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坦克秋
A公司代B公司发工资,A和B之间首先建立了往来账关系。A公司做分录:借:其它应收款--B公司 20万 贷:银行存款 20万 B公司做分录:先计提工资:借:管理费用-工资 25万 营业费用-工资 25万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50万B公司请A公司代发工资时B公司做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50万贷:其它应付款--A公司 20万贷: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10万贷: 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 10万贷: 应缴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 10万 其后B公司打给A公司20万A公司做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20万 贷:其它应收款--B公司 20万 B公司做分录:借:其它应付款--A公司 20万 贷:银行存款 20万
Yun云2870
A公司代B公司发工资,A和B之间首先建立了往来账关系。
A公司做分录:
借:其它应收款--B公司
贷:银行存款
B公司做分录:先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工资
营业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B公司请A公司代发工资时B公司做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它应付款--A公司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
应缴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
其后B公司打给A公司资金
A公司做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它应收款--B公司
B公司做分录:
借:其它应付款--A公司
贷:银行存款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小猴子@219
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劳务费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帐款
应付职工薪酬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起源于20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后传至法国、德国、日本等国。90年代在我国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中,出现了为安置下岗职工而产生的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四大基本原则:
雇员租赁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同工同酬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确表示,虽然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拒绝垫付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坚持原则,为用工单位垫付上述费用,也就意味着无形中极大地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
受益归责
《侵权责任法》规定:“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务派遣
BOBO薄荷
代发工资会计分录包括如下几条:
一、A公司会计分录
1、发放工资时
借:其他应收款-B公司 20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5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0
其他应付(收)款--社保 10
其他应付(收)款--公积金 10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40
2、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5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50
3、收到B公司打款时
借:银行存款 20
贷:其他应收款-B公司 20
二、B公司会计分录
1、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5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0
其他应付(收)款--社保 10
其他应付(收)款--公积金 10
其他应付款-A公司 20
2、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5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50
3、打款给B公司时
借:其他应付款- A公司 20
贷:银行存款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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