晃晃悠儿
您好,我是财务健身达人,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新公司开业前的费用会计处理:新公司开业前所发生的费用是记管理费用-开办费,或记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正式开业后再一次摊销(或分几年分摊).但一经采用,不得更改.(长待一般是分5年摊完)会计分录分别如下:借:管理费用-开办费货:银行存款或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贷:银行存款设置科目"管理费用-开办费",在开始营业后,一次在当期损益中列支,在年终进行所得税清算时作纳税调整.按会计可在开业后一次列支,税法规定,开办费用须在5年内摊销。如店面为自建且所有权为自有,在未达到使用状态前计入在建工程,待达完工投入使用时转入固定资产。如为租赁店面,装修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承租期内平均摊销.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祝您一切顺利^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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