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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bbit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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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猬小姐最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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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我回答一下会计人员回避制度:1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在本单位的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3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直系亲属主要包括:父母,子女,夫妻关系。主要社会关系:包括兄妹等。希望我的回答能解决你的问题。

会计六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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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二的小熊大

会计的祖师爷大禹,副祖师爷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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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y8594

全世界的会计,是中国人开始的,是大禹开始的。大禹是会计的祖师爷。 《史记》之《夏本纪》记载:“禹会诸侯江南,计功而崩,因葬焉,命曰会稽。会稽者,会计也。” 大禹为公益事业最早建立了国家税赋制度,有了税赋制度便开始了会计、审计工作,即“会稽”工作。4000年前大禹在“江南”召开的诸侯大会,是中国历史乃至世界历史上第一次会计、审计工作大会。大禹在会后病故了,就地葬在了山上,诸侯们经过集体研究,将此山正式命名为“会稽山”,以表彰大禹开创“会稽”工作而对国家的贡献,彰示会计、审计工作在国家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会稽山”乃是华夏数千年文明史上一个重要标志,是华夏历史长河中一座会计的丰碑,是世界会计文化的源头。 你或许还不知道,全世界的会计,是中国人开始的。“会计”一词在我国起源极早,并与一件历史性大事有关。相传夏朝时,各地方官员在大禹的率领下,经过9年对黄河、长江等大小水患的治理,治水工作取得开天辟地的业绩,把一个泡在水里的中国变成了一个农业国。为了计功封爵开好一个全国性的表彰会,大禹晚年在浙江绍兴的茅山大会诸侯,汇总稽核他们的功德业绩。闭会后,一生辛劳为了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王仙逝,并葬于茅山。这件历史性大事就被称为“会稽”,茅山也因此改名为会稽山。《史记.夏本纪》记载:“禹会诸侯江南,计功而崩,因葬焉命曰会稽,会稽者,会计也”。这里的“会稽”已有记录核实之意,但尚未作为财务核算专用。将“会计”作为财务核算专用名词,从文字可考史上看是来源于《孟子.万章》篇中的一句话:“孔子尝为委吏矣,曰:‘会计当而已矣’”。 另据史料判定,从周代开始,我国就设置了专门官吏为皇朝掌管财物赋税,进行“月计岁会”,有所谓“零星算之为计,总合算之为会(kuai:总计)”的说法。稍后,我国历史上不仅有从事财务核算职业的专业人员,而且为了确保会计核算和会计信息的准确性,还专门设立了官方管理机构和管理职位。在《战国策》“冯谖孟尝君市义”这个著名故事里记载:孟尝君问门下诸君:“谁习计会?”应声而出者是冯谖。可见冯谖在投奔孟尝君门下以前是会计专业毕业生或者是从事过会计专业工作的。汉朝时期,我国设立了管理会计事务的官职。《汉书》中记载:汉初有个理财专家名叫桑弘羊。此人曾担任过“为大习农中丞管会计事”的官职。由此看来,我国古代会计这个专业不仅产生得早,而且十分为社会管理所重视。 中国夏朝的会稽山,按现在西方的历法计算,是在公元前2198年,距现在已4200多年了。如此说来,从王者的角度讲,会计的祖师爷就是夏朝皇帝大禹了。作为大禹的后裔,当我们登上浙江绍兴的会稽山的时候,当我们缅怀大禹的不朽业绩的时候,能不想到重振中国会计事业的王者之风,把中国的会计事业发扬光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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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林巧洳)

财务的职能源于企业资金运动及其所体现的经济关系,表现为筹资、用资、耗资、分配等过程中的管理职能,包括: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计划、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等。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财务”与“会计”像是一对孪生兄弟,是那样密不可分,经常成对出现。

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公司,可能对具体的岗位有具体的要求,例如有的财务会计内容还会涉及到盘点、统计、税筹等特殊职能。

扩展资料:

财务不仅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在物质资料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资金运动及资金运动过程中所体现的经济关系,更主要的是财产和债务,即资产和负债等。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系统性原则、现金平衡原则、收益风险原则以及利益协调原则。

在现代公司的财务管理中对公司的资金财产的管理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容,任何一项管理不当都会使公司的财务状况一片混乱并直接导致决策者盲目决策造成难以估量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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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爱小吃

负责对公司会计核算、财务核算管理、公司经营过程实施财务监督、稽核、审计、审查、协调和指导的专职管理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主要职责如下:2.服从总经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主管领导负责。3.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政策规定、好家庭集团财务管理规定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4.组织编制公司年、季度成本、利润、资金、费用等有关的财务指标计划。定期检查、监督、考核计划的执行情况,结合经营实际,及时调整和控制计划的实施。5.负责制定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稽核审计等有关制度,督促各项工作的实施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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咂咂咂1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需要回避的主要有以下三种亲属关系:

1、夫妻关系。夫妻关系是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的基础和源泉,它是亲属关系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当然需要回避。

2、直系血亲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法律上讲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出生于同一祖先,有自然联系的亲属,如祖父母、父母、子女等;

第二种是指本来没有自然的或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等,如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是亲属关系中最为紧密的关系之一,也应当列入回避范围。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旁系血亲是指源于同一祖先的非直系的血亲。所谓三代,就是从自身往上或者往下数三代以内,除了直系血亲以外的血亲,就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实际上就是自己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与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

所谓近姻亲,主要是指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配偶的父母。因为三代以内套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在亲属中也是比较亲密的关系,所以也需要回避。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六条 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

(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

第十七条 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关系之一者,必须实行回避: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等;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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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南真北

卢卡·帕乔利(Luca Pacioli,又译:帕西奥里),现代会计之父。他所著的《数学大全》,有一部分篇章是介绍复式簿记的,正是这一部分篇章,成为了最早出版的论述15世纪复式簿记发展的总结性文献,集中反映了到15世纪末期为止威尼斯的先进簿记方法,从而有力地推动了西式簿记的传播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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