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朦胧6620
对于每个即将毕业的人来说,毕业论文是不断找资料,然后不断修改的时光。下面YJBYS我为大家整理了一篇会计毕业论文,同时也希望毕业生们能够顺利写完毕业论文哦!
摘 要 :随着各项产业的发展,设备的不断研发,使新的技术不断被引进与研发,并应用与各个产业中,为各个产业提供更加高效的基础支持。因此,对于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的要求逐渐增加。人员不仅仅具有专业的道德素质与专业技能,还能够通过新技术及设备的应用进行自我能力的提升,保证自身能力适应设备与技术的发展。目前,人员素质问题成为我国各行各业中关注的焦点,在会计行业,会计人员的素质影响着会计的核算与财务管理,还会给市场经济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必须加强会计人员的素质,从专业技术角度及自身素质的角度进行提升,为会计核算带来一定的基础保障,促进企业经济的高效与安全发展。
关键词 :会计;新时期;提高;素质
1 序言
会计从业人员作为会计工作的主要执行者,其个人综合素质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财会工作能否有序开展。因此,与其说财务工作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首要前提,不如说,会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着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文章通过实践研究,就新时代下如何提高我国会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几点几个建议,以供参考。
2 强化法律意识,加强会计人员综合素质教育
加强对会计人员法律意识的强化,早已成为加强会计人员综合素质教育的重要基础。而如何做好会计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强化,则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加大对会计法律的传播,使会计人员都能够具备会计法律意识,从而使会计人员能够树立依法办事、依章办事的正确思想,进而能够在工作中明确自身立场,坚决与贪腐行为划清界限,从自身杜绝营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其次,加强对会计人员爱岗敬业精神的培养。从日常工作与日常生活入手培养会计人员爱岗敬业精神,使其更加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拥有更高的工作激情与工作热情;最后,提高单位领导对会计法律法规的认识,并以身作则,起到榜样作用,以此维护会计法律的权威性。
3 不断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质
企业应该定期开展会计核算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核算人员对于专业技术的掌握与能力的提高,全面了解新设备及新技术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我能力的全面提升。经过教育疏导,使核算人员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素质,增强自我责任意识与团体意识,保证在会计核算过程中的认真负责的态度的培养。在会计人员经过专业技能的培训后,能够将会计工作进行分析与考核,掌握会计工作的主要要点,保证会计工作的精准性。培训不仅仅意味着会计人员能力的提升,通过培训,还能够提高人员的自我约束与自主学习能力,促进企业的全面发展。会计工作要适应改革的需要,每年应多组织培训,通过会计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规章制度加强职业操守的学习,通过学习和交流做到“熟悉法规、依法办事”,有效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防止信息失真,还应了解一些必要的生产经营知识,熟悉生产经营流程,以便参与经营管理,实施监督职能。
4 加强对会计人员文化素质的培养,强化其财务管理能力
加强会计人员的素质能够提高人员综合素质,有利于企业的发展。经过实践探究发现,人员的素质的提升能够带动整个行业的上升。但是,目前我国各行各业中存在人员素质较低的情况,使我国高端性的设备与先进的技术的还不到良好的利用,制约着先进水平的提升。因此,加强人员的素质不仅仅是企业的要求,也是国家的要求。会计工作是一项具有高技术与高能力的工作,同时人员还应该具备一定的道德素质,以保证会计工作的准确高效。因此,必须将会计人员进行素质的提升,加强企业制度,全面培养人员的素质,增强人员管理能力与决策能力,保证在会计考核中实进行自我能力的最大化发挥。同时,企业应该鼓励会计人员进行自我进修,提升人员自我能力。企业还应该运用严格的招聘方式进行人才的选拔,保证人才的使用。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的会计职能及管理水平。
5 通过政治学习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认识会计人员通过政治学习能够不断地提高其自身的思想觉悟。会计人员通过学习也会增加自身的道德修养,作为会计从业人员应首先了解马列主义理论思想。通过学习将自身职业道德修养不断提高。进而将自身的道德判断能力进行提高,只有这样才能符合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标准,才能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坚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则是坚持中国式的职业道德思想。因此,在日常工作中要组织财会人员认真学习时事政治,教育广大财会人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一丝不苟地按财务制度办事,认真进行核算和管理,忠实履行财务监督职能。同时,财会人员也不能只埋头于繁杂的日常事务中,要学会掌握时代脉搏,在不迷失方向的.基础上把自己的工作自觉融入到改革的大潮之中。并且通过一定的手段和方式系统地传播、阐释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通过营造浓烈的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地给从业人员及社会各界以职业道德观念与行为的影响,使其逐步渗透到会计人员的思想深处,从而净化其内心世界,改善认知标准,确立符合道德规范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6 强化道德观念,增加会计人员的责任感
作为财务人员,不仅仅要会做账算数这些基本技能,还应追求更有意义,更有价值的职业道德规划。应认真学习各种会计相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要意识到财务工作不仅影响个人,还会影响到单位和社会,要做到对每一个人负责,就要站在一个高度上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引导自己:(1)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遵循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提高专业品德修养,增强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讲求对事业的献身精神,维护会计职业的尊严,保持良好的社会形象。(2)在新形势下,会计人员应在工作中坚持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国家有关的财经法规,依法办事,依法理财。(3)做好优质服务。优质服务也是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作为一名会计人员,对所服务的对象都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接待、周到服务。
7 结束语
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并对于企业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为了保证企业稳定发展,促进各个先进技术的广泛应用,必须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加强人员财务管理水平,经过教育的渗入充实人员的知识内涵。同时加强企业会计人员的管理水平,使各个人员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将会计职能进行广泛的应用,为企业及我国各行业的经济的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参考文献:
[1]张红梅.不良会计行为的规范对策讨论[J].知识经济,2012(7).
[2]赵春艳.会计从业人员素质浅析[J].企业技术开发,2012(20).
A明天你好!
从2005年1月1日起,财政部相继颁发的3项新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正式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2004年4月27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4]2号),规定于 2005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范围如下:适用于在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具体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 [2003]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中国小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在全国各类企业总数和国内生产总值中均占有较大的比重。但在实际工作中,相当部分小企业会计机构不很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会计人员素质相对较低、会计信息质量有待提高。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小企业的实际情况,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财政部制定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为了做好该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2004年10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小企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财会[2004]15号)。财政部还下发了《关于做好〈小企业会计制度〉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财会便[2004]16号),要求各地财政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内容是:一、总说明(一) 为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二) 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本制度中所称“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三) 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1.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2.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3.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四) 小企业可以根据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会计核算办法。(五) 小企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六) 小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七) 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会计期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本制度所称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月度,年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会计期末,是指月末和年末。(八) 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小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小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或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折合。记账本位币。(九) 小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十) 小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十一) 小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小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仅以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3.小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4.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或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5.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6.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7.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8.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在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9.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10.小企业的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除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另有规定外,企业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1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12.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13.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性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十二) 小企业如发生非货币性交易,应按以下原则处理:1.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2.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发生补价,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1) 支付补价的小企业,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2) 收到补价的小企业,应按以下公式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和应确认的损益: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x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应确认的损益=补价×[1-(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制度评价如下:这项制度对于进一步贯彻《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建立健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小企业的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2004 年8月18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4]7号),规定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全国民间非营利组织范围内全面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如下:该制度适用于在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些非营利组织应符合3个条件:不以营利为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因为出资而拥有非营利组织的所有权,收支结余不得向出资者分配;非营利组织一旦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按规定继续用于社会公益事业。近些年来,各类民间非营利组织发展迅速,成为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来源较广、涉及公众较多、影响较大,作为民间非营利组织与捐赠人、会员、服务对象、政府主管部门等的沟通渠道的会计信息质量显得尤为重要。根据《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制定出台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考虑到很多民间非营利组织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实际情况,为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2004年10月19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 [2004]13号),明确了调账原则及主要账务调整。2004年10月28日,财政部、民政部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4]17号),要求切实做好宣传培训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财政部会计司还下发了《关于做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财会便[2004]26号),要求做好该制度的宣传工作,确保制度积极稳妥的实施。制度点评如下:这项制度是中国第一部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是会计改革进程中取得的又一项重要成果。它的颁布执行,标志着非营利组织财务会计规范体系建设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必将对非营利事业,特别是民间非营利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2004 年9月30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4]12号),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1996年财政部颁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同时废止。《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如下:该制度适用于按村或村民小组设置的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执行本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特殊的经济主体,加强其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对提高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和发展,一些地方只注重产业结构调整而忽视了对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范,致使相当一部分村级财务混乱,大量集体资产流失。为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新情况,搞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根据《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制定颁发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