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水晶朵朵
报名时间: 2007年10月16日至11月10日 报名地点: 考生分别到各市(州)、矿区、省属厅(局)、兰州铁路局及财政厅会计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金昌市、嘉峪关市会计考办开展网上报名试点和人工报名工作同步进行。具体网上报名程序、办法和要求另行安排。 甘肃省财政厅、人事厅关于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甘财会[2007]30号各市(州)、矿区财政局、人事局(职改办、干部部),省级主管厅(局)财务处、人事处(职改办),兰州军区、兰州军区空军、武警甘肃总队财务部(处)、干部部(处),兰州铁路局职改办及有关单位: 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5月17、18日举行。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印发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7]44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省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及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二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按省财政厅、省人事厅联合印发的《关于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甘财会[2006]25号)规定的“报名办法”报名分工“和”报名要求“执行。 从2008年度考试报名开始,金昌市、嘉峪关市会计考办开展网上报名试点和人工报名工作同步进行。具体网上报名程序、办法和要求另行安排。 三、考试用书及预订办法 1.考试用书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2008年版)由全国会计考办印发,共4本(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大纲)。 (2)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组织专家,对两个级别共五个考试科目的考试辅导教材,在2007年度考试辅导教材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 并出版发行(2008年版)。为了方便考生复习,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将修订中涉及的有关调整、勘误内容,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上公布,供考生下载与2007年度考试辅导教材一并使用;考虑到有的考生无法上网的实际情况,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还将单独印制“初级资格考试辅导教材、中级资格考试辅导教材调整、勘误说明”免费提供给已购买2007年度考试辅导教材,并报名参加2008年度会计资格考试的考生。 (3)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等参考用书,在2007年度参考法规汇编基础上,补充部分近期国家公布的有关法律后重新出版。 2.预订办法 (1)2008年度会计资格考试用书,由省会计考办负责统一征订和发行。各市(州)、矿区、省属厅(局)、兰州铁路局等有关单位负责本地区、本系统考试用书的预订和发行工作。 (2)为保障考生利益,各市(州)、矿区会计考办应通过各种方式做好2008年度考试用书的宣传工作,引导和帮助考生通过正规渠道,并在考试报名时自主订购考试用书。 (3)已购买2007年度考试辅导教材的考生,需要“初、中级资格考试辅导教材调整、勘误说明”的,在考试报名时填写“考试用书预订单”进行登记。 四、考试考务及日程安排 1.2007年10月16日至11月10日,考生分别到各市(州)、矿区、省属厅(局)、兰州铁路局及财政厅会计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2.2007年11月20日前,各市(州)、矿区、省属厅(局)、兰州铁路局完成本地区、本系统2008年度考试报名工作,并报送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和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预订单。 3.2008年2月20目前,各市(州)、矿区报送《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见附件2)。 4.2008年4月30日前,各市(州)、矿区完成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并按规定向考生核发准考证。 5.2008年5月8目前,各市(州)、矿区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报省会计考办。 6.2008年5月15日前,各市(州)、矿区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7.2008年5月17、18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8.2008年5月30日前,各市(州)、矿区报送《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总结》。 9.2008年8月10日前,各市(州)、矿区完成合格成绩单打印及发放工作。 五、其他事项及要求 1.财政、人事(职改)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共同搞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 2.2007年度已取得部分科目考试合格的中级资格人员,在2008年度报考时,务必填涂2007年度的“档案号”。 3.各市(州)、矿区会计考办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精心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数据和考试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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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财政厅发布的《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甘财会〔2022〕25号)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次继续教育具体又有哪些变化?没有会计证书的要不要参加继续教育?再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以及继续教育的必要性!哪些人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内容?两类人员具有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的人员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三、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按照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和知识掌握难易程度学习课程划分为初、中高级两级,其中初级课程适合具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不具有会计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学习,中高级课程适合具有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学习。具体可根据其单位性质、实际工作或自身情况需要,在相应级别的课程中选择专业课和公需课。也就是说,无论你有没有会计类证书,只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各类会计人员”,都必须从要参加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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