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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ylongfeng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河南会计培训机构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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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梅子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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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投诉培训机构可以找消费者协会投诉。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衍生问题:培训机构不给退费的纠纷该找哪里解决?培训机构退费纠纷通过消费者协会来解决,也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解决。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河南会计培训机构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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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话呵呵

可以到当地教育部门举报或者工商管理部门。1、12315官网可以投诉和举报,上传证据合同收据之类的,有工作人员会打电话了解情况,时间可能长点,处理比较慢,但遇到不合理的还是要在投诉。2、工商局投诉也可以,有教学资格的在线教育平台是要在教育局备案的,在教育局投诉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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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183606ww

你可以多了解下,首先一点现场是必须要去的。还要问开好久了。还有就是公司营业执照那些。还有就是网上也了解下培训机构。看下他们在网上注册多久了来根据你自己得到的消息判断

241 评论(12)

青帝织锦

辨别骗子会计培训机构方法如下:1、查看公司的资质:正规的公司都是有资质的,有营业执照、组织代码机构、公章等,这些都由政府部门授予;在求职时,一定要查看这些资质,小公司的资质一般都会上墙悬挂,大公司的资质一般挂在展厅、会议室内;2、找人才市场内的摊位:在招聘会上,往往人满为患,在人才市场里面有招聘单位,在外面门口也有很多举着招聘招牌的单位;求职者要找在人才市场里面,有摊位号的,因为企业要招聘,必须拿着营业执照去人才市场缴费、报名,进行实名制认证,而在外面的就不见得有了;3、通过交谈发现:求职时会与面试官交谈,一般面试官会问很多问题:如专业、英语几级、有无工作实践知识,非常详细;如果面试官的问题非常少,并且支支吾吾的,甚至没问明白就通知“上班”的,那就很可能有问题。求职者若有疑虑,可问些面试官单位的情况,比如公司的产品、销售地区、客户,如果回答不出来,那就很可能是骗子公司;4、警惕长年招工的单位:一些招工单位长年招工,很可能是利用试用期工资低,来压榨求职者。当试用期满后,便会说试用期不合格,直接解除或延长。求职者是弱者,换一份工作要花费很长时间,各种保险也会中断,所以要格外警惕,了解其长年招工的,最好别去;5、用百度搜索公司的信息:在去一个公司面试前,最好用百度搜索一下,看看公司的地址、评价、过去工作者的评论,也可去公司的网站看看,正规的大公司网站一般建得都比较好。如果一个公司只有网站首页,没有具体的产品介绍就得当心了;6、未工作就收费的往往是骗子公司:在求职面试中,如果还没工作,公司就要求缴费,什么押金、工装费、茶水费,往往就是骗子公司,千万不要相信。求职者是来挣钱的,不是来花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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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记忆02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考场。

情节严重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试人员的;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十条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

第十一条在阅卷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

应试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违规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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