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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可爱mmd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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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穿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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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一个培训机构都要经过教育局的认可,拿到办学许可证。

1、到培训机构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并填写申请表,(要提供开办者的相关资质,学历学位证明等)经过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才能开办。

2、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要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等)。

3、办理税务登记。

4、支付注册资金。

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会计基本特征:

1、会计是一种经济管理活动

2、会计是一种经济信息系统。

3、会计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

4、会计具有核算和监督的基本职能。

5、会计采用一系列专门的方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办学许可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组织会计人员培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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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风正正

黑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促进全省会计人员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会计法》赋予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的重要职责之一,是提高会计队伍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的重要手段和途径。第三条会计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第四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第五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继续教育培训,提高会计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第六条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面授)的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会计人员,其继续教育时间可以顺延,在下一年度一并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时间:(一)年度内在境外工作超过6个月的;(二)年度内病假超过6个月的;(三)生育;(四)其他情况。有上述情况的会计人员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出具证明,经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审核确认或授权审核确认。第二章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第七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一)会计理论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二)政策法规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法规制度及其它相关法规制度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依法理财的能力;(三)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重点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内部控制、信息化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四)职业道德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第八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高级、中级以下(含中级,下同)两个级别,即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级以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一)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已取得或受聘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及具备相应资格的会计人员;(二)中级以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已取得或受聘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以下及具备相应资格的会计人员。第九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以接受培训为主,在职自学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财政部门认可的培训形式:(一)由财政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培训;(二)由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或会计人员培训;(三)参加经财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类脱产培训;(四)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并在当年至少取得1科(含1科)以上考试合格;(五)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第十条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当根据会计人员的特点,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第十一条推广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电化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第十二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培训考试制度。参加培训人员培训时间满24小时后,应参加由财政部门统一命题的考试,合格后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第十三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登记管理。培训机构应在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培训的15日内,将参加培训人员的有关资料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档案号、培训内容、培训时间、成绩等)以电子文本形式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在会计人员信息库中及时记载、更新持证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第三章继续教育机构第十四条充分发挥科技学术团体、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会计人员培训基地(中心)等教育资源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办学单位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第十五条为保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凡从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均须每年到财政部门备案,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财政部门应将备案的培训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第十六条从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到财政部门备案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相关批件)原件及复印件;(二)拟培训内容、时间、授课老师、场所等情况;(三)培训单位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基本情况。第十七条培训机构每期培训前,应将参加继续教育人员名单、授课教师、授课内容、培训地点、时间等情况报财政部门。培训结束后,应在15日内将培训的有关情况以电子文本形式报财政部门。第十八条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费用。第十九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谁负责备案谁管理监督的原则。财政部门应对备案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在一个月内整改,逾期不改正的,由财政部门予以通报:(一)以虚假资料骗取备案的;(二)采取虚假、欺诈等手段招揽生源的;(三)以继续教育名义组织境内外公费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的;(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印发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的;(五)聘用的授课教师未参加省财政厅举办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的;(六)未按规定使用继续教育教材或强行推销、搭售培训教材的;(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第四章继续教育的师资与教材第二十条从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教学人员,应参加省财政厅举办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并考试合格,同时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一)承担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教学人员,一般应是具备教授职称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教师以及相应水平的公务员;(二)承担中级以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教学人员,一般应是具备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教师以及相应水平的公务员。第二十一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应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以适应不同级别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需要。第二十二条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自愿选择继续教育教材。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会计人员强行推销、搭售培训教材。第五章继续教育的管理与监督第二十三条省财政厅负责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与监督工作。(一)制定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二)确定全省会计人员每年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三)推荐或编写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四)组织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五)负责全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的备案和在哈尔滨市持有省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开展中级以下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的备案;(六)负责本条第(五)项所列培训单位举办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完成情况的确认登记。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与监督工作。(一)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二)负责本地区中级以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的备案和继续教育完成情况的确认登记;(三)负责继续教育教材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四)定期反馈继续教育情况。在当年培训方案确定后15日内,将备案的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授课教师等情况以电子文本形式报省财政厅。在年度培训结束后20日内,将本地区培训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以电子文本形式报省财政厅。第二十五条农垦系统、森工系统中级以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由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组织实施。第二十六条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组织和督促会计人员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培训,保证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和其他必要条件;应当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第二十七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会计工作者、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等的依据之一。单位聘用(任用)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但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体制,由同级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每年末将通过“龙江会计网”予以公告。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应当将各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列入《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会计从业资格情况检查的内容。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在不违背本办法的前提下,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或办法,并报省财政厅备案。第三十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省财政厅2005年5月26日公布的《黑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试行)》(黑财会[2005]8号)同时废止。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其他机构发布日期:2007年03月21日实施日期:2007年04月01日(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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馨悦心辰辰

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它是按照你考试当天的时间算你继续教育的,申请理由随便写就成,写从事会计工作,很大众化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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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米jiang

1、填写你网上自学的继续教育内容,简写就行,比如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 企业财务通则讲解;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讲解;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规。

2、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3、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根据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报送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为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如果是通过合法的培训机构或网校培训合格的,由培训机构办理登记,无须个人办理。

228 评论(11)

北京吃贷123

所需条件:

1、开一个培训机构都要经过教育局的认可,拿到办学许可证。单来说培训机构,各种机构要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

2、园舍场地和设施符合建设部门、教育部门所规定的标准;

3、有独立的财务机构,独立的银行帐户;

4、有足够的办园资金和维持日常教育所需的资金严来源;

5、有正常师资来源渠道和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规定要求的师资队伍;

6、有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幼教专业管理人员并主持培训班日常管理工作;

7、有明确的办园方案,办园方案包括办园目标、原则和培训班类型,招收对象和范围,师资队伍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教育课程和教材等;

办理手续:

第一关,到培训机构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并填写申请表,(要提供开办者的相关资质,学历学位证明等)经过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才能开办。

第二关,就是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要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等);

第三关,是办理税务登记。 最后有的还要注册资金。

首先要明确自己培训的目的是以考试过级、职称评定等学习为目的还是以提高技能、就业培训为目的。如果是学习目的应到当地县、区教育局成职教科办证。如果是以就业技能为目的的要到当地劳动局职工科(也可能是专门科室)咨询办理。

办理手续基本相同:租用场地证明、担保协议、验资报告、章程、制度、合伙协议、师资证明、申请书等等。费用很低。最后由市级相关部门批准发证。因为是免费的,所以收费许可证就可以免了。

扩展资料:

凡申请办学者须呈报下列材料

1、所在街道办事处(公社、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户口、履历、学历或技术等级证件。

2、办学申请书.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学习期限、办学规模、教学计划、师资来源、收费标准以及教学场所和设备等。

3、私人办学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保证教学质量。

参考资料:

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252 评论(11)

samantha427

提高能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对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持续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和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财经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会计电算化、与会计相关的知识和法规。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总的来说,就是把新发布的法规教给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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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向着谁

正在从事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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