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小赖007
供电企业税务管理问题思考探讨论文
摘要 :从税务管理的角度上进行分析,税收管理是根据我国的税收特点以及经济规律,采取有效的措施实现对税收的分配,对税收分配进行科学以及合理的决策,强化税收管理的工作可以有效避免税务风险的出现,从而保障企业财务状况实现稳定。
关键词 :供电企业;税务管理;问题;思考
在我国的税收领域之中,通过最小投入以及最低的风险获得经济效益,这是纳税人应当具备的思想,随着我国的信息化水平逐渐提升以及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发展,立法机构和税务机构高度重视企业的税务责任,企业的税务风险问题也是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之中十分重要的一个问题。本文主要是关于供电企业税务管理问题的思考。
一、供电企业中税务管理工作概述
供电企业的税务管理主要是指根据企业内部的实际情况,相关工作人员依据相应的计划对税收进行分配,从而发挥组织、管理、协调、监督的作用。立足于企业管理的宏观层面,供电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主要是按照国家税法的相关要求,贯彻执行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以此保证国家税收活动的顺利开展,解决好个人、企业、国家三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完成国家税收管理目标,提高税收工作的运行效率,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经济调节中的作用,为实现国民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管理者必须要认识到税务风险的影响性,完善相关税务管理工作,在了解企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学习税务管理知识。
二、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企业税收成本的降低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发展,国内税收力度呈逐年上升趋势,因此企业经营必须要将税收作为其主要成本因素进行核算,实现企业管理与税务管理的'密切配合,在不违背国家制度法律的前提下,实施合理的避税政策,尽可能地提升利润额。目前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税收实体的成本,指的是依据国家相应法规企业应当缴纳的各项税金;二是税收处罚成本,其含义是由于企业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及时缴纳税金而被征收的出发成本。所以企业如果能够提高效率就可以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减少税收处罚,节约企业开支,提高企业的经济利润。
2.有利于加强企业管理人员的税法观念
现阶段国内税法体系日益完善,因此企业必须要重视税务管理工作,加强管理手段,建立管理体系,从而降低其自身税收负担。企业完善税收管理工作的过程就是组织企业整体对税法知识与实践的学习过程,是纳税意识提高的过程。现阶段,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国家税收政策之间还存在一定差别,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也存在差别。因此,要求企业在加强税务管理体系建设的同时要组织相关管理人员进行税收法规的学习,熟悉最新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提高企业整体财务管理水平。
三、供电企业的税务管理现状
近年来针对税务管理以及税务控制等问题,供电企业的认识度也在不断加强。供电企业由于其自身业务领域的广泛性,目前已经涉及到供电、售电、购电以及材料购置还有工程等方面,因此供电企业内部部门之间关系复杂,税务处理工作也相对繁琐,尽管近年来随着企业实力的不断上升,供电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步,但是企业在风险控制、税务检查以及税务评价反馈等方面管理还存在不足,相关管理团队的建设还不能与企业经济发展速度相适应,建设缺陷比较明显,还需要更加完善的管理团队以及团队培训体系。
四、如何做好供电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
为了确保企业税务管理工作高效持续地进行,企业管理人员就要从内部加强税务管理工作建设,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进行税务风险的全面预估测评
改革开放以来,国内供电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尽管已经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发展速度较为迅速,内部管理水平也在不断提升,但是随着市场竞争激烈程度的不断增加,政策环境国内外市场背景都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对于供电企业的风险控制工作也带来了极大的不可预测性,在多种因素的影响制约下,企业内部的税务管理工作压力也在不断上升,管理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在税务管理过程中要求企业必须依据现实情况对未来发展中可能遇到的税务风险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测评与预估,降低税务风险对企业管理工作的影响程度,全面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2.推进业务活动和财务及税务系统之间的衔接
一般情况下,例如税务申报、税款缴纳以及购买开具发票等工作都是由企业内部的财务部门进行安排处理的,但事实上财务部门只是将企业相关经营税收情况进行账面反映的一种媒介,并没有承担税收管理工作的责任义务。在实际的税务管理操作过程中也就经常出现两个部门衔接不顺畅、沟通不到位甚至出现激烈矛盾的情况,配合工作的不到位使得财务工作者职能根据会计处理方式来规避税务风险,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供电企业的税务风险控制难题,完全是治标不治本。因此必须要提高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加强不同部门之间联系和交流,建立沟通机制,谨慎处理企业的税收工作环节,提高税务风险防控意识,降低风险发生机率,提升整体税务管理水平。
3.提高税收政策研究深度,客观对待税务风险
现阶段经济体制改革成果逐渐显现,相应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都在不断完善,与之对应的税收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完善中,在这样大背景下,传统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之间差距不断加大,这就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要与时俱进,不断加深对税收制度和管理工作的思考,创新税务风险研究方式,实现对风险整体的客观理性认识,降低外界因素对管理工作多造成的影响,降低风险发生概率,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提高整体税务管理工作质量。
4.强化税务管理团队建设
税务管理人员是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核心,其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直接关系到企业税务工作的整体进行效率以及最终效果,因此要想提高企业税务管理工作水平就必须要加强相关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团队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相关企业要组织员工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税务培训活动,对税务工作者要坚持进行岗前教育与继续教育相结合,提升其专业化水平,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督促税务人员自发学习,自觉进行研究,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企业税务管理提供根本保障。
五、结语
综上所述,为了做好供电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应当强化税务管理团队建设、提高税收政策研究深度,客观对待税务风险、注重业务活动和财务及税务系统之间的衔接、进行税务风险的全面预估测评。
参考文献
[1]肖志国.关于电力企业建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模式探讨——以HY供电局为例[J].中外企业家,2017,(10):127-129,136.
kele870401
电力财务会计是指电力企业运用符合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对其生产经营过程进行反映和监督的一种管理活动。特征(1)电力财务会计遵循一般的会计核算方法。电力财务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会计的专门方法,对电力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连续、系统、综合、全面地反映,并且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因此,电力财务会计在方法上遵循会计的一般原则。(2)电力财务会计遵循国家的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电力企业的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要严格在国家有关的法律、规章、制度范围内进行,受财经纪律的约束,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及社会中介机构(经授权)的审计和检查。(3)电力财务会计遵从电力企业的行业特点。电力财务会计与其他企业相比,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它是按照电力企业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建立起来的,适合电力生产经营的专门的会计方法体系。电力会计从方法到体系,都具有鲜明的行业特性。
汉朝文帝
目前,全国新上马的电源建设项目很多,在电力企业基本建设会计核算中,笔者认为应当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电力基本建设项目的概算是根据《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简称《预规》)的相关规定编制的,会计科目体系的设置可以按照该规定进行设置,但两者并不是完全吻合的。并不是基建项目所发生的费用都在“在建工程\基建工程支出”科目进行归集、结转,也并不是所有的基建费用都予以资本化,在今后的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以折旧的形式收回。 在《预规》中,其他费用项目包括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项目建设管理费、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生产准备费等费用项目。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这些费用所形成资产应在不同的资产项目中反映。 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基建项目筹建和建设期间,为保证基建管理和施工的正常进行,用基建资金购建的各种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应直接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并开始计提折旧,折旧计入待摊基建支出中建设单位管理费项目。所以,企业用生产准备费中的管理车辆购置费和工器具、办公、生产生活家具购置费购入的车辆、电脑、打印机等固定资产,应直接计入固定资产科目,但是要设置“基建工程其他支出备查簿”,进行备查登记,注明费用的列支渠道。在目前计算机普及,财务软件应用很广泛的时候,笔者认为企业可以在用财务软件登记固定资产卡片的时候,增加一个分类项目,分别登记每一项固定资产的费用列支渠道,例如:技改工程形成资产,基建工程中的管理车辆购置费形成资产,工器具、办公、生产生活家具购置费形成资产等等,这样做既简便,又便于汇总。 在建设项目法人管理费项下,有前期工程费这个明细项目,是指电力工程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含环境评价)所发生的费用。在会计核算上,笔者认为要区别情况进行帐务处理,一般来说,在项目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时,项目法人尚未登记注册,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即营业执照办理以前发生的费用,应在“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科目进行核算,而且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这部分费用要在项目投产后的当月一次计入当期损益,而不是像以前计入递延资产科目分年限进行摊销。项目法人成立以后发生的前期工程费将计入“在建工程\基建工程支出\待摊基建支出”科目进行核算,在工程竣工决算后分配计入各资产项目,予以资本化。 企业在项目建设时通过征地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计入“无形资产”科目进行核算,按使用年限分期摊销。企业在项目建设时购买或自行开发的非专利技术,也计入“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分年限进行摊销。该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根据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进行摊销;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的按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进行摊销;合同和法律都规定有关年限的,按照两个年限中的较短者进行摊销;合同和法律都没有规定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十年。这些无形资产都要在“基建工程其他支出备查簿”中进行登记,注明费用列支渠道。 生产准备费项下的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场费,是指为保证火电、送变电工程的顺利投产,而对生产运行的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安排提前进厂进行生产准备所需的费用。主要包括:培训和提前进厂人员的工资、津贴、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劳动保险费、差旅费、培训费等项目。按照电力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这部分费用项目也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并在项目投产后的当月一次计入当期损益。由于这部分费用一般金额较大,所以会在项目投产当期对利润造成很大的影响,特别是现在电力集团公司要求实现规模效益,要求机组即投产、即盈利。这部分费用的一次摊销将对企业实现即投产、即盈利的经济目标造成一定的压力。 目前,除了东北三省享有固定资产投资抵扣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外,其他地区购入固定资产的所支付的进项税直接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或在建工程的成本,不能抵扣进项税。但是在电力建设项目中要注意机组在整套启动试运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的消耗,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因为在整套启动试运的过程中,机组带负荷,有电量产生,相应的有电热费销售收入,有销项税,按照增值税的计税原理,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按照销项减进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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